正文 第六章 巡迴教學

我於1977年6月加盟行為科學科之際,共有九名特工被選派在科里任職,主要精力都放在教學上。為調查局特工和全國學院學員共同開設的主修課程是應用犯罪心理學。霍華德·特頓早在1972年首開了這門課程,講課的側重點放在警探和其他辦案人員最關心的問題上:作案動機。授課的目的是讓學員們對暴力罪犯的思維和行為起因有所了解。雖然這門課廣受歡迎且很實用,卻主要是以研究和講授心理學的理論原理為基礎的。其中某些素材來自特頓本人的辦案經歷,後來又補充了其他教官的辦案經歷。不過,當時能夠依據有組織和有條理的廣泛研究、以權威口吻發表見解的還是那批學院派人士。我們中不少人已經漸漸意識到,這批人的研究成果及其專業觀點應用到執法及破案領域時是有局限性的。

學院開設的其他課程包括:當代警察問題,探討的是勞工事務管理、警察工會、社區關係和相關的事宜;社會學與心理學,有點像典型的大學入門課程;性犯罪,可惜它提供的趣味性要超過實用性和知識性。對待性犯罪這門課程的嚴肅程度要取決於由誰來執教。有位教官用一具身穿雨衣的骯髒老頭子玩偶定下了基調。你只要壓一下玩偶的頭部,雨衣就會掀開,陽具便勃起。他們還會拿出數百張照片,反映的是各式各樣的現在被稱為性錯亂,當年被簡單稱為變態的行為:異性裝扮癖,形形色色的戀物癖,裸露癖等等。這些照片通常會招來一陣不合時宜的哄堂大笑。當你討論的是偷窺癖,或者顯示的是男扮女裝的照片時,你或許能在看到某張照片時勉強笑兩聲。當你探討的是施虐、受虐狂或者戀童癖的極端行為時,如果你還在發笑,那麼你或者你的教官就有問題了,或者你們雙方都有問題。經過長達幾年時間及大量敏感化處理之後,在羅伊·黑茲爾伍德和肯·蘭寧登台執教時,才將強姦和對兒童性騷擾之類的課題研究置於嚴肅的專業層次之上。黑茲爾伍德現已退休,但仍然是一位活躍的諮詢專家。蘭寧也退休在即。這兩位在各自研究領域仍將是世界一流的執法界專家。

但是,回溯「只要講述一下事實,太太」的那個胡佛年代,沒有一個權威人士將後來所謂的罪犯側寫看做是一個卓有成效的破案工具。事實上行為科學一詞本身就可被視為某種怪異的叫法,而支持它的人大概也會提倡巫術和心靈感應。因此任何「涉獵」其中的人不得不以非正式的方法從事研究,且不保留任何文字記錄。特頓和馬拉尼開始提供個性側寫時,皆是以口頭形式進行的,從不落於筆頭。你首先要考慮的原則是:「不要讓調查局感到難堪。」所以你從來不想筆錄什麼東西,免得你或者你的主管特工會因此受到當面訓斥。

經過特頓的開創性工作,以及基於我們在紐約從布魯塞爾博士那裡學到的知識,我們開始為提出請求的個別警察提供部分非正式的諮詢,但是尚未開設有組織的教學項目,也沒有認為這是行為科學科理應履行的一項職責。通常的情形是,從全國學院畢業的某位學員碰上棘手案子時會打來電話請教特頓或馬拉尼。

最早打來電話的人中有一名加州的警官,他迫不及待想破一起一位婦女身刺數刀而斃命的案子。除了殺人手段殘忍以外,此案沒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而且驗屍檢查也沒有提供什麼線索。在警官敘述了所掌握的不多的事實以後,特頓建議他從調查受害者的左鄰右舍著手,尋找的對象是個身材矮小的、不惹人注意的獨居者,年齡為十八九歲,系一時衝動才下了毒手,現在出於空前負疚感以及惟恐被人發現而惶惶不可終日。特頓建議說,當你找到他的住處,他出來開門時,你就站在那裡,兩眼直瞪著他,然後再說:「你曉得我為什麼來這裡。」以這樣的方式讓他坦白罪行應是不困難的。

兩天後,這位警官打回電話彙報說,他們已開始有系統地在附近一帶挨家挨戶地敲門了。有個符合特頓所做「側寫」的年輕人應聲開門時,沒等警察開口說出那句反覆練習的問話,便脫口說道:「好吧,你們抓我算抓對了。」

儘管當時看起來特頓是在玩什麼從帽子里變出兔子的魔術,他所描述的嫌疑人類型和作案情形卻是有邏輯可循的。多年以來,我們使這種邏輯越來越嚴謹,把他和帕特·馬拉尼利用業餘時間涉獵的研究變成打擊暴力犯罪的一種重要武器。

如同在某一領域取得進步時常發生的那樣,這一進步在很大程度上是意外的收穫。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作為行為科學科教官,其實並不認為當時就已清楚我是在做什麼,只是覺得我需要一種方法去獲得更多的第一手信息。

當我到匡蒂科任職時,馬拉尼正準備離任,而特頓成了全科的一把手。於是,幫助我熟悉業務的責任就落在年齡資歷與我最相仿的兩個人身上:迪克·奧爾特和鮑勃·雷斯勒。迪克大約長我六歲,而鮑勃比我大八歲。兩人在調入調查局前都在陸軍干過憲兵。應用犯罪心理學在全國學院為期11周的課程中大約佔了40小時的課堂教學,所以幫助新手熟悉業務的最有效辦法就是讓他參與「巡迴學校」,即由匡蒂科派出教官到遍布全美各地的警察局和學校以高度壓縮的形式講授同一類型的課程。這種授課形式廣受歡迎,通常會有一連串客戶等候我們送課上門,而發出邀請的人主要都是那些曾經參加過全部全國學院課程學習的警長和高級警官。跟隨一位資深教官外出,在兩周時間裡觀摩他的講課,確實是一種快捷的途徑,有助於你熟悉自己應該教些什麼。就這樣我開始與鮑勃一同上路。

巡迴學校有一套標準的規矩。你要在星期日離家上路,從星期一上午到星期五在某地警察局或者學校進行課堂教學,然後再到下一個學校重講一遍。沒過多久,你開始覺得自己儼然成了「荒原奇俠」或是「孤膽騎警」,策馬進城,盡其所能幫助當地居民,完成使命後又悄悄騎馬離去。有時候我真想留下一顆「銀制子彈」,好讓他們不會忘記我們。

從一開始,我就對憑藉「道聽途說」進行教學的做法感到彳:大自在。大多數教官,其中以我為最,對於堂上講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經驗。這就很像是在大學裡講授犯罪學,講課的教授在大多數情況下從未走上街頭處理過他們所討論的案子。這門課的許多內容已蛻變成「戰鬥故事」,最初由親自辦案的警官講述,後來不斷加油添醬,直到最後與實際發生的事情幾乎沒有多大聯繫。到我開始教學時,情況已經演化到了這種地步:當教官在課堂上對某一案件發表評論時,只有親身參與辦案的學員會反駁!最糟糕的是,這位教官始終不肯放棄錯誤的說法,反而經常固執己見,即使當著實際辦案人員的面也硬是不認錯。這種授課方式和態度遺害無窮,它使得你的學生對你講述的其他知識也失去了信任,不管他們是否有過親身經歷。

我面臨的另一難題是,我剛剛年滿32歲,看上去還要年輕些。我的教學對象可是久經考驗的警察,其中不少人要大我10至15歲。我如何才能具有權威性,或者說如何向他們傳授知識呢?在謀殺案調查方面,我的第一手經歷大多是在底特律和密爾沃基那些經驗豐富的調查殺人案的警察幫助之下獲得的,而我現在站在這裡,卻要告訴像他們一樣經驗豐富的人如何去做自己的本職工作。因此在面對這幫傢伙之前,我認為最好要明白自己要說些什麼,凡是不明白之處,最好抓緊時間弄懂弄通。

我在這方面並不笨。開始講課前,我會提問班上有沒有人在我當天打算在堂上討論的犯罪案件方面有過直接經歷。比如說,如果我要討論的是查爾斯·曼森一案,我首先會問:「在座的各位有沒有來自洛杉磯警察局的?有哪位辦理過此案嗎?」如果湊巧有的話,我就會請他對我們講述一遍此案的所有細節。這樣一來,我就能保證講課內容不會與任何親自辦案人員所掌握的真實案J隋有出入。

然而,即使你是剛從外勤站調來的32歲小夥子,一旦站上匡蒂科的講台或者從匡蒂科外出授課,人們就會把你看成是代表著聯邦調查局學院及其那些令人敬畏的部門,在以權威的身份講課。課問休息時,總會有警察走上前來找你。在巡迴學校講課期間,總會有警察在晚上打電話到我的旅館房間,詢問我對他正在辦理的案子有何高見。「嘿,約翰,我手頭這個案子與你今天討論的案子有點相似。你對這個案子有何指教?」他會問個沒完沒了。我則需要對從事的教學工作擁有某種權威性;不是來自調查局的權威性,而是自身的權威性。

巡迴教學到了某一階段時——起碼對我如此——你會覺得有那麼多歌曲可以盡情收聽,有那麼多瑪格麗塔雞尾酒可以開懷暢飲,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呆在旅館房間里瞪著電視機。1978年年初,在加州一家飯店的雞尾酒廳里我經歷了這一階段。我和鮑勃·雷斯勒正在薩克拉門托縣主辦一期巡迴教學。第二天驅車離開時,我大發評論,說既然我們教過的大部分案例中的案犯仍然健在,其中大多數人將在囚室里度過殘生,我們不妨試試看能否對他們做一些訪談,問問他們作案的動因,從他們的視角去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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