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團結的定義

2000/05/23 三聯生活周刊 作者:童佳

我記憶中最生動的一堂課是哲學老師闡述團結的定義。老師在黑板上畫了兩個圓形,說我們每個人就是一個圓滑得滴溜溜的球,要想讓兩個球貼合在一起,也就是想要團結的話,只能將兩個球各削掉一部分。老師說得擦掉了兩個圓形的一側,這樣就有了接觸面,兩個圓形就能緊貼吻合了。所以老師告訴我們團結的定義就是雙方都要做出犧牲。削掉你那部分圓滑,否則兩個球是貼合不上的。

後來我去合資公司上班,還念念不忘團結的定義。我所在的業務組有位月半的大姐(月半者,胖也),有天月半大姐為一筆訂單和我有了點不太愉快的爭執。按規定那位客戶是屬於我的,但是有兩天公司的電腦脾氣不好,將客戶資料弄得丟三落四,等電腦修好時我的客戶就易主到月半大姐的名下。在我倆爭吵時香港老闆大手一揮,這筆訂單我就和大姐對半開了。顯然香港老闆不理解團的真正定義。雖然和大姐都作出了形式上的犧牲,都被削掉了一半,但我倆根本就不可能團結,相反都恨死了對方。我倆都認為自己囫圇完整滴溜溜的利益硬是對方給瓜分了。那以後我們連對方的影子都不願看到。

兩個月後上於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們小組贏得了一個競爭對手的一大筆訂單。慶祝會上同事們都喜氣洋洋,月關大姐居然也前嫌盡釋地和我頻頻杯,大有其樂融融,一派團結友好的歌舞昇平之象。我那天也喝得微醉,微醉中我想到我們的那個競爭對手現在一定很慘。我忽然就明白了,在當今,一切講究利益和效益和社會,團結的定義似乎應該修改。因為犧牲我們自己的利益並不能使我們的利益基礎上團結,所以應該是從別人那兒切一塊貼補到我們身上,也就是說犧牲別人才能促進團結… …想明白這個道理我就趕緊翻電話本要給哲學老師打電話,可怎麼也找不到他的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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