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電腦和電視

2000/05/17 三聯生活周刊 作者:趙爽

我第一次見蘋果公司iMac電腦的樣子就頗為興奮,那是個奇形怪狀的東西,主機和顯示器一體化,像個晶瑩剔透的大瓜,售價1299美元。據說,這種電腦沒有軟碟機,但有光碟刻錄。

在此之前,我見過的電腦大多是一個樣子,宏基公司曾把電腦做成墨綠色,我見過,當時就覺得挺漂亮,可iMac要漂亮得多。

誰在乎電腦是不是漂亮呢?據說,有些專家酷愛「裸體電腦」,我不是專家,但非常崇拜專家。喬布斯回蘋果公司都幹了些什麼,我不太清楚,但僅憑這個iMac電腦,我就挺崇拜「蘋果」和喬布斯,iMac是個極酷的東西。年初有個科學家叫錫德,說他要克隆人,後來又說要克隆他自己,再後來又說要克隆他老婆,到現在屁毛也沒克隆出來,這樣的專家就比較無聊。而蘋果公司在今年弄出個iMac,就了不起。

這種尊崇挺盲目,但所謂「酷」的東西總是要跟人較勁,iMac不給軟碟機留地方,這對像我這樣經常要用軟盤的人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正因為iMac不給我方便,我才更覺得它酷,它個色。從某種意義上看,這是「電腦文化」的背景所決定的——大多數人玩電腦總有一種挑戰心理。

喬布斯說過一番話,他說有一些專家致力於把電腦和電視融合在一起,這在文化上根本行不通,因為一個人坐到電腦面前和坐到電視面前完全是兩種心態,看電視完全鬆弛,玩電腦較為警覺。

就我個人的體驗來說,我又得對喬布斯表示崇拜了,因為看電視是智商下降的活動,玩電腦是智商提高的活動,我希望能面對這兩種機器體驗不同的感覺。

有這樣一個廣告,一家人祖孫三代在一台電腦前坐下,廣告的意思是這種電腦可以當電視甚至家庭影院用,這是我所見過的最愚蠢的電腦廣告——它把使用電腦者的智力活動降低到看電視的水平,誰會尊敬這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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