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三節

童貫的說話中帶著一根令人難以咽下去的骨刺,但是大家既然齊心協力地把這場禍水推開去了,管他咽得下、咽不下這根骨刺,都高高興興地離開了會場。只有劉鞈一個人的心情反而十分沉重起來。

原來今天劉鞈在會議中,起先打算推舉的出使人選,並不是如他後來點頭承認的馬擴,而是他還沒有來得及提名的兒子子羽。劉鞈所以有勇氣敢於排除一切顧慮,打破常規,把兒子的名字提出來,因為有雙重理由支持他:對公來說,遣使諭降,確是當前的要著,需要一個能夠勝任的人選去充當使臣。對私來說,子羽參軍以來,只在參謀處當一名無足輕重的掌書記,辦些例行公事,還沒有機會表現出他的非凡的才華。目前戰場上既無用武之地,讓他出使一行,正是他探虎穴、取虎子,為自己造成脫穎而出的唯一機會。現在這個機會恰巧落在他的腳下,白白錯過了。豈非十分可惜?

可是他畢竟提得太輕率了,話一說出口,他的勇氣就驟然消失。眼前這幅圖景實在太可怖了,誰要出使去,誰就可能遭遇趙、張兩個遭遇的命運。內舉不避親,固然為《春秋》所美,把兒子推上死路去,卻也是大乖人情的。他想推薦兒子出去大顯身手,這隻有十分之一的可能,而推薦兒子走上死路,倒是十拿九穩。律以天理人性、聖人的教訓,都是煞費躊躇的事情。他好像一個「客氣」用事的戰士,乍聽得戰爭的號角聲,沒有多考慮一下,立刻就披堅執銳,衝上第一線,可是一看到劇烈的戰鬥和一批批倒下來的戰死者,他忽然害怕了,畏縮了,發起抖來,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

多謝趙良嗣忽然提出了馬子充的名字,替他解了圍。

他承認,從擔負這項任務的任何條件來說,馬擴都比他兒子強。他對這兩個青年人都是那麼熟悉,那麼了解,可以作出十分公平、正確的判斷來。他後來同意馬擴,推薦馬擴,從公事的立場來說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可是「良心」呢?對於他,除了公事,還有一個反躬自問的良心問題。

他想起聖人之訓。他明明想推薦兒子,臨時又產生了恐怖心,反而硬說他想推薦的就是馬擴。這首先就犯了「欺人」的罪名,把可能要壓到自己兒子頭上來的殺身之禍,轉嫁到馬擴身上去,這又大有背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還有他與馬氏父子素來熟識,彼此很有交情,當年在靜塞古堡和羌人談判後,他從一個中級官員,一躍而升至微猷閣待制的顯要地位,這一大半是靠馬政的功勞。人之父有德於己,而推禍及其子,「以怨報德」,又是聖人所深戒的。一舉而有三失,顯然違背了他平日自持的道德標準,使他十分內疚起來。

道德家用道德來炫惑別人,好像魔術家用魔術來炫惑觀眾一樣,他雖然要求別人相信這是真實的,他自己的內心中卻十分明白那是虛偽的。道德可以用來約束別人的行為,但決不能約束道德家本人的行為。這在業餘的道德家固然如此,在專業的道德家則尤其是這樣。

要替劉鞈說句公道話。在專業的道德家中間他確是個例外的人物。他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用道德來欺騙別人,同時也欺騙自己,兩者都沒有自覺。他對別人提出很高的要求時,確信自己也可以做到,當他對自己提出這樣的要求時,認為別人也應該達到這個標準。他從來不懷疑自己是個真正的「君子」,因此才可能在這類純粹屬於利害關係的考慮上感到內疚的痛苦,感到所謂「良心」上的不安。這使他成為一個典型的中間人物。

懷著這顆內疚的心,他回到參謀處,就把兒子找來,詳細地告訴他會議的結果(只是隱瞞了他最初要把兒子推薦上去的心理活動),要他立刻去轉告馬擴,使他心理上有所準備。如果馬擴對於這項使命沒有異議,那麼八面擺平,皆大歡喜,誰也不必替誰負責。如果馬擴不願出使,那麼他在事前已經通知過他,使他贏得時間,可以在宣撫使面前託詞婉辭這個差使。而他自己也可藉此彌縫心裡的內疚,減輕精神負擔,償付這筆道德上的債務。

但是並非道德家的兒子跟父親的想法卻不一樣。

既然這番出使如此重要,又是如此危險,那麼父親為什麼不替他爭取?越是危險的地方,他越要挺身而上,以炫耀自己的勇敢,顯示出自己無所畏懼的氣概。

「馬子充去得了的地方,為什麼我劉彥修就不能去?」這個大好的機會被郎罷(他也是個福建人)生生錯過了。現在他既不能使宣撫使推翻成議,改變出使人選,又不願屈居馬擴之下,要求去當他的副使。這兩件都做不到,他只好等以後的機會再說,心裡十分懊惱。

他到宣撫司去找馬擴,沒有找到他。

「這個馬子充算得是什麼宣撫司的人?」司里的人員抱怨道,「你要找他,還是到他娘家去找,才有著落。」

「休提那個姓馬的小子!他是匹沒籠頭的野馬,既不應卯,又不請假,到處亂跑,幾天也沒有影子。」

「宣相剛才找不到他,正在大發雷霆。已經打發五七個人到處去追尋他了。」

劉子羽連夜趕到統帥部去找他,那裡的人也說已有好幾天沒見馬子充了。兩處都沒有他的蹤跡,這匹沒籠頭的野馬跑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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