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審判Ⅶ

摘自關於菲利普·霍金一案的官方文本;魯珀特·海斯密施,王室法律顧問,代表被告向陪審團做最後陳述:

陪審團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你們在法庭上所起的作用是何等的重要,一個男人的生與死就掌握在你們的手上。他被指控強姦並殺害了他的繼女。原告方對被告的指控必須確鑿無疑,被告方必須將原告指控中的不實予以澄清。我相信,聽完我的陳述,你們絕不會對菲利普·霍金做出有罪的判決。

首先,原告方必須表明被告的確實施過犯罪。可是,本案一開始就顯得異常蹊蹺,因為根本就沒有真正的原告。愛麗森·卡特爾失蹤了,她不能出庭以強姦罪指控被告,她也無法辨認犯罪嫌疑人——如果真得有這樣一個嫌疑人的話——因為原告方尚未找到愛麗森向其訴說她曾被強姦的第三方。同時,對於這場所謂的強姦,沒有一個現場目擊者。菲利普·霍金當晚並不是帶著傷回到家裡,而且看不出任何搏鬥過的痕迹。指控他強姦其繼女的唯一證據是那些照片。我馬上就會講到那些照片。不過,請諸位務必要記住照相機的確是靠不住的。

你們或許會認為,所發現的內衣是愛麗森的,而且上面沾滿了血跡和精斑,這足以證明愛麗森確被強姦。然而,女士們先生們,事實並非如此。性行為有多種方式。諸位對此可能很反感,但不得不加以考慮。成年女人也可能會穿上女學生的衣服來遷就男人的癖好,也可能假裝使用暴力。所以這些衣服什麼也不能證明。

讓我們再來看第二項指控——謀殺罪。同樣,沒有現場證人。原告方找不出任何一個證人能夠證明菲利普·霍金是一個狂暴之徒。沒有任何一個證人能夠站出來說菲利普·霍金對其繼女行為不軌。不僅沒有現場目擊者,而且也沒有發現屍體;不僅沒有發現屍體,而且在被認為是犯罪現場的地方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跡。這真是人類司法史上第一起在被認為是犯罪現場的地方沒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槍殺案!原告知道,愛麗森·卡特爾離家出走了,她活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沒有血跡,沒有屍體,他們怎麼能指控菲利普·霍金犯了謀殺罪?他們怎麼敢指控他犯了謀殺罪?

原告所掌握的只是一連串的間接證據。眾所周知,一環薄弱,全鏈易斷。我們從這些一連串的根本站不住腳的證據中能明白什麼呢?讓我們一個一個地重新審視這些證據,看看它們能否站住腳。陪審團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確信,在我們重新審視完畢之後,菲利普·霍金既不會被判謀殺罪,也不會被判強姦罪。

你們已經聽取了兩個證人的證詞。他們說,在愛麗森失蹤的當天下午,他們看見菲利普·霍金在一片樹林和灌木叢之間的地里,後來在那片樹林里發現了愛麗森的狗,在灌木叢里發現有打鬥的痕迹。我這樣說絕非暗示這兩個證人中有一個在撒謊,或者是兩個都在撒謊。在我看來,他們確信他們說的是事實。

但是,我認為,在斯卡代爾這樣的一個小小的村莊里,冬日的下午幾乎天天一樣,分不清是星期二還是星期三也不足為奇。請諸位想一想,斯卡代爾的每個人都為愛麗森的失蹤深感迷惑和不安。如果在這個時候,某個手執權柄的人,例如一個警官,暗示說,這裡出了問題,一旦將其糾正,就可以解開這個謎。這時,如果證人迎合警官的暗示,你不會覺得很吃驚吧?尤其是將矛頭指向本來就不屬於他們這個關係緊密的圈子內部的、被他們認為是外來的、被很多人所怨恨的鄉紳菲利普·霍金。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們不能忘記,如果菲利普·霍金被送上了絞刑架,斯卡代爾以及斯卡代爾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歸他的夫人所有,而她恰恰就是他們當中的一員。

下面,我們看看霍金夫人本人的證詞。無論她怎麼說,我們都不要忘了,她依然是霍金夫人。你們也許會認為,她願意出庭作證,證明她丈夫有罪,這就已經說明了一切。但是,究竟是什麼使得一個結婚不到十八個月的新娘,站在了原告的一方?她代表控方作證,是否意味著控方證據不足,不足以說明問題呢?

不,女士們,先生們,它並不意味著控方證據不足。它只是向我們表明,人世間只有女兒與母親的親和關係是牢不可破的。

霍金夫人的女兒是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三失蹤的。她為此焦慮不安,心急如焚,六神無主。對於她來說,那位年輕的探長是唯一能給她帶來希望的人。他激情滿懷地投身到本案當中。他極富同情心,一心撲在案子上。可是他毫無進展。最後,他懷疑愛麗森的繼父與愛麗森的失蹤有關,並決心證明自己的想法。我們可以設想,這對於一個正處於不知所措的狀態下的女人,會產生什麼影響?毫無疑問,這個時候,她缺乏主見,容易被人所左右。她認為他的話是非常明智的。因為她想知道女兒失蹤的真相,她想結束這種令她惶惶不安的可怕狀態。她寧願指控她的懷疑丈夫,也不願因為不知道女兒到底出了什麼事而整天提心弔膽。

陪審團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們必須以懷疑的目光看待霍金夫人的證詞。

關於實物證據,沒有任何一件能夠指向菲利普·霍金。這個國家大約有六百萬男人和菲利普·霍金的血型一樣;他們當中任何一個都有可能在鉛礦里留下精子;怎麼就能證明那一定是菲利普·霍金的呢?老鄉紳卡斯爾頓的書房裡有四百二十三卷書,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詳細描述了鉛礦的那一本書曾經有人動過,包括海斯特·洛馬斯和貝內特探長。怎麼就能證明他一定看過呢?巴克斯頓的「博姿葯妝」零售連鎖店每周都要賣出二十到三十卷彈性繃帶,其中兩卷賣給了菲利普·霍金。我們有人住在鄉下吧?今天這兒劃傷了,明天那兒蹭破了,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這怎麼就能證明他是個強姦犯或是殺人犯呢?

這當然什麼也不能證明。雖然這些間接證據不能說明什麼,但是,不可否認,如果所有這些都堆在了天平的一邊,那看起來對霍金先生就極為不利了。所以,人們都會去想,如果不是他自己造成了這樣毋庸置疑的結果,那還會是誰呢?

律師的工作當中常常會涉及一個我們都很痛恨的方面。雖然大多數警官都誠實可靠,清正廉潔,但不時也會出現問題。所以我們有責任揭露那些害群之馬。有些警察由於貪得無厭,不能忠於職守,但是,在我看來,更為嚴重的是,有些警察視法律為兒戲,恣意妄為。

今天我們來到法庭不是因為菲利普·霍金的犯罪,而是因為喬治·貝內特探長的好大喜功。他渴望把愛麗森·卡特爾的失蹤案查個水落石出,便不擇手段,違反司法公正。再沒有比這更合理的解釋了。如果一個警察置事實於不顧,急於結案而喪失理智,這是何等的可怕。

如果再來看看這些間接證據,我們便會發現,這個人有動機、有手段也有機會陷菲普·霍金於不義。他是一個年紀輕輕、沒有辦案經驗的警官。此案毫無進展使他感到萬分沮喪,其上司的那雙眼睛一定使他感到如芒在背,於是他便下定決心,找出一個所謂的罪犯,並判其有罪。

喬治·貝內特不止一次地獨自一人待在霍金先生的書房,當然有足夠的時間去找一把槍、去翻一本書,甚至有時間去發現保存保險柜鑰匙的地方。喬治·貝內特贏得了霍金太太的信任,在他獲准對宅第進行搜查之前,貝內特早已在那裡自由出入了。要拿走霍金先生的襯衫,有誰比他更方便?貝內特先生也贏得了村民的信任,於是,要誘使洛馬斯夫人和他的孫子作偽證,讓他們故意說錯看見霍金先生的時間,有誰比他更方便?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這些照片。喬治·貝內特像菲利普·霍金一樣,都喜歡攝影。我們當中的大部分人僅僅是用傻瓜相機拍一些節日快照。但他卻不同。大學期間,他就是攝影俱樂部的秘書,還曾寫過一些關於攝影方面的文章。他有一台人像專用照相機,這些照片一定是用這台相機偽造而成。貝內特對攝影非常在行,懂得如何偽造照片。菲利普·霍金曾為愛麗森拍過許多照片,其中許多是在愛麗森不知道的情況下拍攝的。所以,在有些照片中,愛麗森看起來顯得鬱鬱不樂。他也有一些自己的照片。有了這些照片,再加上很多警察局都有查收的色情作品,喬治·貝內特就足以製作這些看起來可以定罪的照片了。

從最壞的角度看,我們發現了一起駭人聽聞的陰謀,這都源於一個狂妄自大的警官知法犯法。從最好的角度看,我們能夠確認,原告的指控毫無疑問存在著很大的疑點。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把菲利普·霍金的命運就交給你們了。我堅信,你們將會宣告他的兩項所控罪行均不成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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