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吃海侃 吃透初春

歐·亨利的小說《菜單上的春天》,一個女孩能用打字機敲出一份菜單,便可在二十世紀初的紐約找到工作、住房和愛情——事到如今,這種可能性已經很小。且說當日入春,菜單上做了如許變化:湯菜轉為清淡;豬肉從主菜中消失,只在烤肉單上掛臉;可憐的羊代替了豬肉;牡蠣將要下檔;煎鍋的使用大為減少,餡餅則大為增加;布丁沒有了;香腸基本消失。各類蔬菜——胡蘿蔔、豌豆、蘆筍、豆煮鮮玉米甚至蒲公英層出不窮。

僅僅閱讀這份菜單,你就可以感覺到:開闢鴻蒙,春天來了。

我國先賢諸位子們和西方小民百姓,在這點上是有共識的:不時不食。由冬入春,臘肉、油煎、炸面這些大葷大油冬季保暖的媒人,統統丟過牆去。英美飲食體系的好處與壞處都是剛猛直接,一目了然。所以一到入春,開胃菜、湯、主菜立刻改弦更張,生猛青翠的春季蔬果鮮明活亮地排上了桌。壞處是變化之大,常令人心頭一驚,只覺得前一天還溫情脈脈敦厚濃稠的套路,今天怎麼立刻變了?

在吃蔬菜、吃新鮮這一點上,中西皆然。美國急著吃鮮玉米、蒲公英煮蛋,特意不大加修飾,就為了取點早春二月的泥土芳香。話說西方對生蔬菜本味的重視確實霸道,常讓我的長輩們慨嘆:他們就是在吃草嘛。當然,我國雖然不夠生猛,但敏銳度還是有的。南齊時文惠太子去問周顒:「菜食何味最勝?」答:「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本來韭菜是五辛之屬,和蔥蒜一樣有葷氣,諸位大師見了,都要阿彌陀佛敬謝不敏。《笑林廣記》里提到韭菜,也就是把它當壯陽葯翻來覆去編葷段子,和清雅不沾邊。但早春二月的韭菜,綠葉輕盈,柔曼清麗,大約像二八少女,來不及變成黃臉婆散發辛辣氣息,還夠清香馥郁。所以杜甫也要「夜雨剪春韭」。二月韭菜大概還來得及算韭黃,微微一炒到微軟就能吃:略經一層油,輕軟明凈,確實動人。

早韭用來體現文人雅趣,有點雖坐書齋、不忘田園之樂的風味。而文人永遠的好友歲寒三友梅松竹,到了春天就被盯上了。竹子在冬天可以拿來吟詩,表示志氣高潔,可是在春天還是筍狀時,就逃不了文人魔爪。蘇軾到黃州時,發現繞山皆竹,大喜,寫信到處告訴朋友,也合他「無竹令人俗」的脾胃,結果滿山竹筍都做了筍燒肉,飽了他蘇大鬍子的肚腹。春筍的名菜里,大多和鰣魚、白拌雞等搭伴,少見有「紅燒蹄春筍」之類的搭配,可見其清澈。蘇幫名菜腌篤鮮,是春筍、鮮排骨、鹹肉,慢火燉煨。老阿姨們都要求做到湯清色白,鮮味醇濃,但最忌諱膩。這就是中國人的智慧了:本來鮮肉與筍同燉,好在清新,但終究淡薄了一點,取了鹹肉來借味,一老帶二新,立刻產生絕妙化學反應化平淡為神奇。

北方老一代市井習俗,春天的腳步一般看菜市場。蔥、頂刺黃瓜和清甜的水蘿蔔上了市,那算是春天到了。小民百姓吃春蔬,沒有那麼多特殊習俗,唯北方善於做醬,華北到東北,都有三四月做酸醬的習慣。義大利與西班牙這類南歐國家,每到春天,果子采之不盡,於是也拿來做醬。草莓醬、黑莓醬,不一而足。春季的果醬儼然將水果靈魂抽水封存,做成了標本。所以一勺下去,春季的清甜就在口中引爆。

大體來說,春天吃清鮮蔬果,是中外共識:一冬下來腦滿腸肥,雙目如火,的確需要清和氣象。英美早年粗莽慣了,所以敢徑吃生的,我國中醫自有一套五行生剋陰陽循環理論:春天貴在清和,又要養肝,所以湯、粥為上。當然,酒能傷肝,所以春季飲酒乃大敵。但法國偏有人認為,春季飲葡萄酒果香濃郁,可醉春風,清甜明麗,以便解「春眠不覺曉」的昏昧之感。春季飲食,大致如此。

海洋性國家比大陸性國家的好處,在於除了捕捉春季植物芳華之外,還能去對付入春的海洋。瑞典人早幾百年就認為,春季魚近產卵期,蓄力已久,正好拿來坐享其成。裏海漁民捕鱘魚做魚子醬多在春天,就在於此。供不了魚子醬的魚們,總被韓國、日本、瑞典各類漁民拿來吃。用海明威引古巴漁民的說法,「春天的魚腥且甜,有健旺的生命氣息」。所以春季廣東和韓國吃魚,都愛用蒸,如此方能保得原味。

總之,春天是最美好、最清鮮、最甜美的季節。這個季節的一切飲食都需要天然原味:或配些醬來生吃,或略經一炒就上桌。柔嫩、明麗、乾淨,是這個季節所有早蔬與魚類的優點。話說至此,有一個頗邪惡的想頭:話說春筍與春蔥都是鮮嫩清脆,味道既好,又纖細純白,被李後主、白樂天們拿來比作美女手指。細想之下,既曖昧又誘人。大概春天及其飲食予人的感覺,就是這麼個二八年華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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