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不是泰迪熊 例外狀態

傑西卡·蘭格主演的《弗蘭西斯》中,有一幕令我異常震撼。

影片根據上世紀四十年代的女明星弗蘭西斯·法默的生平改編而成。主人公弗蘭西斯·法默少年時就因為寫作成名,三十年代進入好萊塢,順利地成為明星。但她性格暴烈,屢次與別人起衝突,並漸漸走向極端。她會在片場失控發飆,與製片公司對抗,最終被母親送進精神病院。最令人震撼的段落就在這裡,在精神病院里,她被切除腦白質,成了看護們的洩慾對象。看護們向混混和士兵們收費,並在夜間放他們進來,排隊凌辱弗蘭西斯·法默。在精神病院里,她待了十一年。

在《殺死比爾》中,也有類似的情節;而在《換子疑雲》里,精神病人仍舊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對象。不聽話的,就會被送進「18號房間」——那是一間電擊室。

普通人也默許了這種狀況的存在。我同學的母親,是個有幾分能耐的女人,為了感謝她家的保姆長期伺候她癱在床上的老父親,在老父親去世後,設法把這位從鄉下帶出來的、小學尚未畢業的女孩子送去當了護士,但普通醫院顯然是進不去的,怎麼辦?可以去精神病院。「反正精神病人也不知道痛,扎錯了針,也不怕,而且他們說了也沒人信」,她很自信地說。

上述狀況,在正常狀態下,是不被允許的,即便最虛偽的法律,也會對那種恐怖的輪姦進行追究,即便最強橫的醫院,護士玩忽職守也會被投訴。但在那裡可以,那裡是一個真空地帶。所有的規則,在別處可以得到執行,那裡卻是個例外。

為什麼?

梁文道先生在文章中,曾轉述過義大利思想家阿甘本(Giio Agamben)的《例外狀態》一書中的觀點:「所謂的『例外狀態』,指的就是那種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受到威脅,正常的法律和它所保障的權利要被暫時終止的狀態。」這本該是種非常狀態,但是,「阿甘本大膽地宣稱,在現代社會裡面,例外狀態不是一種非常的局面,而是一種政治常態。」文章中還舉出了幾個將「例外狀態」發揮到極致的例子,例如希特勒對《魏瑪憲法》第48條的利用(「如果德國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受到嚴重干擾和威脅,帝國總統可以採取必要手段去重建安全和秩序,必要情況下可以使用武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可以完全或部分地懸擱第114、115、117、118、123、124和153條確立的基本權力」),美國在關塔那摩灣設立的禁閉營,等等。

戰爭、危急局面、社會動亂,是發生在國家身上的「例外狀態」;而疾病,尤其是精神疾患,則是發生在個人身上的小規模的「例外狀態」。當一個人被宣判為對周圍人有害,或者有潛在的危害,就等於進入了這種「例外狀態」,外人可以對他為所欲為。

就像弗蘭西斯·法默在精神病院里的十一年,在那裡,秩序都失靈了,法則全部無效。她遭遇的是某種鐵律:先剝奪你作為正常人的屬性,繼而就可以剝奪你作為人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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