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到深處不見春

我的朋友張揚和馬艷琳從認識起就沒有喊過我的名字,只喊我黑妹。

「黑妹,你晚上哪裡都不要去,出門就隱於夜色了。」

「黑妹,你快別上學了,給電視台打個電話,直接去做牙膏代言吧。」

馬艷琳是個回族姑娘,臉上帶著兩坨高原紅。嗓門大大的,說著一口標準地道的青海話。她最常掛在嘴邊的是:「尕娃,你可別逼姐……」整天一副大姐大誰也不能招惹的樣子。而張揚是個囊棒,電視台是我家開的嗎,讓我去做代言?

總之我對我有這倆小夥伴時常感覺有些丟臉。馬艷琳在上學去的4路公交車上揍過兩次人。每次還都跟人家說:「你也是五中的吧,別讓我看見你!」張揚每每考倒數,白榜上的大名兒格外刺眼。

為了這事兒,我媽也特意找我談過,讓我終結我們之間的友誼,轉而去和我住同一個小區的優等生向波同學建立美好關係。

向波和我總一起坐32路公交車上學,偶爾我們會聊幾句。後來他也開始喊我:「黑妹,你看沒看過《速度與激情》?」

我耳朵里塞著耳機,不想理他。

「真的很酷啊……」

我依然不理他。五分鐘後,他遞過來兩張電影票,「我請你看吧。」

「好啊。」我抓起兩張票,塞進了書包里。結果我也沒看成,馬艷琳直接搶走去和她小對象看了。馬艷琳愛上了她的男網友。

而我,那時剛剛知道什麼叫搖滾,和張揚一起聽Nirvana、Queen、The berries。我的全部身心都被搖滾所震撼。一到周末就和張揚一起去淘打口碟。因為窮,所以我們不敢買一樣的,總是交換聽。我們拿著淘來的碟站在天橋上,一人一個耳機,一邊聽一邊看車流。那時西寧的車並不多,偶爾還能看到騎馬上路的藏民,還有僧人。風吹得人臉上刺剌剌的,而車道兩旁開滿丁香。我和張揚在音樂中越靠越近,感覺某種愛情的溫度漸漸升騰。

馬艷琳知道我和張揚談對象後,大喊一聲:「媽媽呀!」

她總是一驚一乍的。和她在一起的閨蜜時光,耳朵總是被震撼。我們擠出各自約會的時間,一起去淘小飾品。她非要買一對很長的流蘇耳環,說戴上顯得脖子長,還在我臉上比對比對。

我們的品位總是南轅北轍。比如她那個男網友,是個自稱北京人的燕郊人。那時我、張揚和馬艷琳,我們都把北京當成青春逃亡最完美的站點。北京是那樣神秘又美麗,像一個裹著紗巾的傾城佳人,讓我們神往。但她的那個小對象,實在不成。人又矮又瘦,就是個拉猴子。

馬艷琳也實在瞧不上張揚,說張揚那囊棒樣,打架不行,學習不行,啥啥不行,還胖。

張揚的胖,在我看來就是嬰兒肥,摸上去挺舒服。他的手第一次握著我的時,軟綿綿的,很溫暖。那時我們倆約會通常去酒吧。他認識了一群玩樂隊的朋友,我們一起喝摔酒,二鍋頭兌上雪碧,使勁一摔,好多泡沫,基本一杯就倒。也許是我天生神力,喝完還能不搖晃不臉紅地回家,躲過我媽的眼睛。

張揚說,那不是我臉不紅,而我臉太黑看不到紅。

張揚總是嘴損,在嘲笑我這上面。我也不生氣,誰少女時期會生初戀的氣?但他對我也很好。那年新開的蘭姆漢堡店,貴得咂舌。他攢了倆月的零花錢,帶我去吃了一次。我們拿著刀叉鄭重的樣子,就差沒有沐浴更衣焚香,對著一盤國際范的肉夾饃跪拜了。

張揚是典型的西北人,好面子得不行。我們在一起,基本我沒花過錢。我一掏錢包,他就瞪眼。還記得我後來終於看了《速度與激情》,在西門口電影院,張揚請我看的。也記得在放映廳陰暗的角落裡,我們那個潮濕毫無章法的初吻,還有手心沁出的汗,微微抖的腿,木座椅很硌人。

我和馬艷琳一起討論過關於接吻這件事的感覺。我覺得像吃著釀皮配炕洋芋那種味道。而馬艷琳覺得像烤羊肉配了二節。我們爭吵了一會兒,後來發現,接吻之前,我吃了釀皮和炕洋芋,馬艷琳吃了烤羊肉和二節,就這麼簡單。

2003年,我考上武漢的一所二本學校,而張揚可想而知地只能讀私立大學,他選擇了北京的一所。馬艷琳去了蘭州,向波考上了清華。

分開前,我和張揚一起坐公交去了塔爾寺。一路上晃晃蕩盪的張揚都抓著我的手。他瘦了一些,手心微微沁出了汗。好幾次,我都沒能控制自己掉下眼淚。我靠在他的背上,眼淚浸濕了他印著柯本頭像的T恤。對於這即將到來的分離,我幾乎無法承受。像是害了相思病那樣,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寢。體重下降,身材從強壯變得婉約。

我寧願不讀大學,只要能和張揚在一起。

在塔爾寺,轉經筒和酥油花的注視下,在菩提樹前,在紅的黃的白的各種莊嚴肅穆神跡之間,我們雙手合十,對未來的愛情虔誠祈禱,誓死不渝。

我的十八歲,是如此篤信我們的愛情,一路走到白頭,現在想想這到底是純情還是愚蠢?

到武漢之後,我才發現,世界上竟然還有蚊子這種東西。我被叮過的皮膚幾個月都不會消腫。而沒有了高原的日晒之後,我的臉竟然慢慢地脫了黑,新朋友們沒有一個人知道我曾經被叫黑妹。

我每天和張揚打電話,電話卡擺滿了一個抽屜。也許愛情也會水土不服,隔著電話線,我們的對話越來越短,話題越來越少。他中搖滾的毒太深,總是憤怒,科特·柯本的自殺,似乎給了他啟示,對他來說,死亡似乎是這個喧囂世界裡保持純凈和高貴的唯一方式。我開解他,他堅持憤怒。他說髒話越來越嚴重,我們開始吵架。不斷爭吵,又不斷和好。有幾次,我被氣得大哭。

他來武漢看過我一次,我去了兩次北京。聖誕節禮物,我送了他一把吉普森的電吉他。他為我彈了一首曲子。

那是一首很簡單的《愛情之愛情》,用一種很粗獷的方式演奏出來。我拿著電話,一邊聽一邊泣不成聲。我想,我們如此相愛,一定會永遠在一起。

可是後來,後來,我們還是分手了。

傳言他又找了個小對象,夥同幾個人一起組了個樂隊。他彈吉他,小妞彈貝司。寫一些很憤怒卻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歌。

我在電話里質問他,他說:「那你想讓我怎麼辦,你又不在我身邊。」

我只恨自己在武漢,如果我們在一個地方該多好,無論在哪裡,只要我們在一起。

馬艷琳也打電話給我:「早就說你了,不在一個地方,還談什麼戀愛?」

我哭著說:「我忘不掉。」

我忘不掉在柴達木公園,那個少年為我下水捉一條錦鯉。我忘不掉在南灘古城牆,那個男生把臉貼在我的掌心。我忘不掉那個七月,忽然下起冰雹時,初為戀人的他把我的頭抱在懷裡。

越是忘不掉越是憤恨,他怎麼可以用著我送的禮物,去和別的女孩子和音?

然後,我就給他打了個電話,那是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你不是想死嗎,上帝會成全你。」

我的大學是稀里糊塗地過完的,也一直沒有戀愛。畢業後我也去了北京,每當有欣喜或困惑時,有成就感或失落感時,我都會想起張揚來。而我每當走在路上,內心裡便全是「也許會逢著他」的忐忑。

但我,再也沒有逢到過他。

一語成讖這話,總有由來。馬艷琳說張揚不會打架,而我說上帝會成全張揚的憤怒。《聖經》上說,人的口帶著權柄。

2009年的7月,張揚死了。那天剛好是他的二十六歲生日。他在北京的一家酒吧慶生,因為西北人骨子裡的太過豪邁,惹了旁人的不滿。爭執起來動了手,他被捅了刀子。

馬艷琳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也在北京,我正在為一個新工作準備面試。接完那個電話,我在人群中感覺到天旋地轉,幾乎是四腳朝天地倒了下去。

那一年,向波也在北京。我們一起去了醫院,陪同張揚的父母把他的骨灰送回了家。二十二個小時的火車旅程,我一直發抖,一分鐘也無法入眠。後來我打了一個盹兒,醒來時發現我的手被向波握住。

張揚的葬禮後,我們在西寧停留了幾日。

那時,環青海湖自行車賽正在火熱籌備,向波約我一起環青海湖騎自行車。我們在藍天白雲下,在一望無際的油菜花和湛藍的湖水間,感覺風吹向自己,活著的尷尬還有美好。

我騎在前面,向波騎在後面。他大聲地喊我:「黑妹,你知道我一直喜歡你嗎?」

「我知道。」我大聲地回答。

我不討厭向波,我也許會愛上他。我也許可以愛很多次,但愛情的酒只有一杯。十八歲那年,我和一個胖胖的少年共飲過了。愛是具體瑣碎,愛情是古怪抽象。像水痘,發過一次,便再不會犯。

後來我和向波一起回了北京,我們住在了一起。我還是會夢見張揚,夢見他還是少年時期的樣子。但我們共有的那些點滴,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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