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好,弗蘭西斯卡

認識肖易時,我們都才十六歲。我剛失戀,我愛上一個搖滾樂手,被拒絕。那晚,我從搖滾樂手演出的酒吧里出來,喝了一整瓶的科羅娜,然後哭得像個傻逼。

肖易從我身邊經過,攔住了我問:你能把瓶子給我嗎?

那是暑假,但肖易還穿著寬大的舊校服。校服的背上印著「希望」二字。那個暑假,他參加了一個為貴州山區的希望小學買課外圖書的活動,每天晚上都會和幾個同學一起出來撿瓶子,準備賣錢。

我記得我已經有些暈了,瓶子遞給他後,心思恍惚地跟在他後面。我心裡很難受,想轉移注意力。我希望他能跟我說點什麼,諸如早戀不好,真正的愛情是什麼東西之類的話。

你跟我說點什麼吧?求求你,說點什麼都行。

他被我煩得受不了,就講:火星半徑是地球的一半,火星質量是地球質量的九分之一。火星的重力加速度是4.36m/s^2,是地球的五分之二。

這個掉書袋的傢伙讓我笑死了,我說,你在說什麼啊。你想去火星啊?

我笑著笑著眼淚又下來了。我說,那你能答應我一件事嗎?若我死了,把我的骨灰撒到火星上去。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是誰啊?

時至今日,我依然記得肖易點頭的認真樣子。那樣認真,讓我感激地給了他一個擁抱。

那個暑假,我開始和肖易一起撿瓶子。他很長時間都叫我「不良少女」:夜裡喝啤酒哭,還抱陌生人。

後來,我們戀愛了。再後來,我們分手。再再後來,我們和好。再再再後來,我們又分手了。

現在我二十六歲了,離我和肖易上次分手已經過去了兩年。我總會想起他來,卻早已忘記了那個我曾經愛過的搖滾樂手。那個人他早就不彈琴了,開了一家戶外用品店。我是在買衝鋒衣時遇見他的,一看到我,他就喊出了我的名字。

他胖了一些,以前髒兮兮的頭髮和牛仔褲倒是乾淨了許多。他請我吃飯,還給我的衝鋒衣免單,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他握住我的手瞪著被荷爾蒙熬紅的眼睛對我說:我總想起你以前對愛情的悍勇,我最近單身呢。

我笑得簡直要直不起腰來,他先是跟著笑,然後不解,然後不安,然後惱了,拂袖走了。

「跟以前一樣,像個神經病。」

風把他離開時憤怒的聲音卷了回來,我呆了呆。

「神經病」這個特質大概會伴隨我的一生了。我總會做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檢驗這個世界是否友善。比如跟蹤別人。

我甚至把這當作一場旅行,還去買了衝鋒衣。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在預謀的這場旅行是危險的,也是不為人知的。我想跟蹤的這個人叫龐古。他是我的老闆。

我在半年前進他的公司,做行政助理工作。

其實我倒是與他早就認識了。認識他時我在一家度假村酒店做前台,因為沒有完成經理交給我的按摩卡預售工作被罵得躲在樓梯間哭。他剛好撞見,安慰了我,並說了一通類似「年輕人應該追尋自己的夢想,而不是做不喜歡的工作並因為那工作哭」的話。他還給了我一張名片,讓我想換工作或者有需要的時候打給他。

那張名片被我放進錢包里許久也沒有拿出來。在我看來,那不過是老男人對年輕小女孩玩的把戲,彼此心知肚明。但事實是,他對我根本沒有任何興趣,他對我只是任何一個老男人,看到哭泣的小姑娘時都會有的那種類似同情。後來當我拿著名片進他公司找他的時候,他根本忘記了我是誰。

雖然,後來我確實作為一個關係戶從龐古那兒得到了一份工作,但我們說到底就是員工和老闆的關係,這種關係是單純的。我們之間的不單純是從一個秘密開始。公司在三個月前組織全體員工體檢,兩個月前,我看到了所有人的體檢報告。當然也看到了龐古的。某項血液檢查,別人的都是陰性只有他的是陽性。天知道我怎麼想的,竟然複製了他的檢查報告去諮詢了我的醫生朋友。

我的醫生朋友說:肝不好,大三陽小三陽都得過,挺嚴重,不排除有肝硬化或癌的可能。讓他趕緊過來吧,做做切片檢查。

我哭了,當著那位醫生朋友的面兒,簡直無法控制。淚點低一直是我難以啟齒的弱點。小醫生嚇壞了,問我這報告是誰的,父母、親人還是愛人?

我搖搖頭說都不是。滿腦子只有一個信息:他也許快死了。

在知道龐古有病這件事後,再看到他,我總是會心情很低落。每天都去見一個病人是令人難受的。更何況他還隱藏得那麼好,他每天早上經過我的辦公桌都會跟我道一聲早上好,傍晚走時,又會說一句再見。一想到也許有一天,再也聽不到這樣的早上好和再見,我就心口發緊,那緊在不知不覺間就牽動了某根柔情的筋。

於是,我就這樣喜歡上了我的老闆。因為他生病,而喜歡他。這是我做的匪夷所思的又一件事。

我的愛情並不明顯,但我猜他是知道的。我在他辦公室彙報工作的時間越來越長,賴著喝他一杯新泡的毛峰。

他一邊泡茶一邊告訴我,「一生一會」是茶道中的一句話。意思是,也許這一生我們只會像今天這樣一起喝茶,心中便會生很深的珍惜。

他的桌子上擺著他的前妻和兒子的照片,老員工曾經八卦給我他們鬧離婚時,雞飛狗跳仇深似海。

但我覺得,他與任何人都是沒有仇的。否則的話,怎麼會有那樣一雙沉靜的眼睛,知道自己於世不久還這樣樂觀,做什麼事都用盡全力?談生意見客戶,開會時罵人,都中氣十足。

也許是發現了什麼,在一次我陪他加班到深夜之後,他請我吃了一頓非工作餐。大部分時間是我在吃,他在看。吃了太多海鮮,我鬧肚子,跑廁所N次,糗大了。後來,我回請他吃了一次燒烤,當然是我堅持自己掏錢的。你來我往才叫公平。愛情也是。

我覺得我一點也不怕他,別人都當他是老闆,而我呢,當他是一個病人,我喜歡著的病人。

大部分時間我們在一塊兒都是我在講話,我恨不得把我知道所有有意思的事兒都告訴他。我還說很冷的笑話:一隻白貓救了黑貓,知道黑貓說了什麼嗎?

謝謝?他喝了一口茶回答我。

真笨,我說,貓咪怎麼會說話,黑貓說:喵嗚,喵嗚。

他笑起來,皺紋縱橫。

再後來,我們之間有過一個吻。是我主動的。那個蜻蜓點水的吻發生在他送我回家時的路上。那個吻之後,他一直很沉默。我們在沉默中對峙良久,直到他發出一聲很深的嘆息。

他說,你真的是個很任性的女孩子。我說我知道。他說,我什麼都給不了你。我說我知道。他說,我有病。我說我知道。他說,你怎麼這麼傻呢?我說我知道。

然後,他抱住了我。在車裡狹窄的空間里擁抱是那樣難受,可是又那樣溫馨。他的頭髮太短硬硬地刺在我的手心,他的呼吸噴薄在我的頸間。在很久以後,每當我想起這個片刻,依然會覺得心口很重。他是我正追捕的羸弱獵物啊,我如此心疼他。

在我很小的時候,大人們總會用各種謊言讓我很乖。後來我大一些便會帶著輕蔑毫無顧忌地戳破那些謊言。現在想來,那些謊言是那麼美妙,帶著愛和期許。

我希望,龐古也對我撒一個謊。但他太老實了,甚至承認他對我沒有愛意,只是普通的關係。但他想交我這個,「有趣」的朋友。沒有愛意地去和一個女孩子約會,擁抱,接受她的吻,對他來說很「有趣」嗎?

工作日里,我們又一起吃了很多次非工作餐。我感覺他其實在享受跟我在一起的時光,但又不願意表現出來。他大多數時間沉默,只聽我說話。偶爾會發表意見,糾正我的意識偏差。

唉唉,你這樣想就不對了。

唉唉,你知不知道一個女孩子應該矜持一點。

唉唉,我真的老了吧,完全hold不住了。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有很多歡聲笑語的。他眼底會有淺淺的笑意。偶爾也會伸手揉揉我的頭髮。我們再沒有別的親密行為。好多次,我主動挎他的手臂,他輕輕地抽開了去。

我試探著問過他的病。

他沒有隱瞞。

和我想像的一樣,他對自己的病心知肚明,但不願意躺在病床上,掙扎求生。

如果是我,我也會。我會好好享受我餘下的日子,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就算很自私,我也想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記憶。深刻的,不會被忘卻的。

我也是這樣想的。他聽完我的見解,笑了笑。

所以,我心裡默默地說,和我在一起吧,我會陪你走完人生路。我會儘可能地像個逗逼一樣讓你快樂。我會像照顧孩子那樣照顧你。

這是承諾。

我穿上不花錢的衝鋒衣對著鏡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然後就開始我的一場追愛之旅。那個周末,我一直在他家樓下等他,等他出門,拿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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