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情比愛人老

我們已經五年沒見了。我和肖松。五年里,我偶爾想起他來。很是偶爾。偶爾到,在路邊看到一個和他體形相似的人——他有一個垮屁股——會啞然失笑;趕火車的日子,會想起和他一起的唯一的那次旅行;還有走到一家服飾店時,想起他有次撒嬌跟我要一件那個品牌的T恤。

五年大概有43800個小時。而我統共想到他的時間不會超過十個小時。這樣的不曾心心挂念,應該不是愛情吧。我從未想過我愛過他,但是昨晚的那個夢,出賣了我的心跡。

我在那個夢裡是笑了的。我夢見很多動物,有大象、袋鼠,還有很多的貓鼬。我夢見肖鬆開了個動物園,為我。動物園的告示上寫著,他是為一個心愛的女孩開的這動物園。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但這是他能為她做的唯一的事兒。告示是彩色的,背景是我十九歲那年穿著白裙、光腳走在沙灘上時的照片。

嗯。這是夢。我從夢裡笑醒了。

醒來是深夜,夜光錶的指針在3點40。

之後我便再也無法入眠。肖松的臉離我那麼近,似乎我一轉身,他就躺在我的一側。我想起來很多與他有關的事兒。我想起來很多我們共同的朋友。還有我們共同經歷過的一些事情,走過的一段路。然後我是突然驚覺的,我愛他。從認識他的那天起,我便愛上他了。十年。

瞧我啊,愛一個人十年卻不知道,是多傻啊。但有時,你只有在夢裡才敢承認,你愛著誰。

後來,我分析了一下為什麼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愛著肖松。然後我明白了。我的內心其實在抗拒著對他的愛情。為什麼要抗拒,因為他不愛我,或者說愛得不夠分量。曾經的我沒辦法鼓勵自己去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肖松愛我,那只是在夢裡。而事實從來不是夢。

肖松不愛我,是因為他一直愛著另一個女孩。她承載了他少年時期所有的夢。他曾經陪她走很多路,在她不知道的時候。他靜默地跟在她的身後,跟著她上學,放學,鑽進學校旁邊的文具店。在路邊攤吃一些零食。把她送回家。

那女孩也有點傻,竟然不知道她在被一個人如此地傾慕著。我看過她的照片,短髮,懵懂,天真,嘴角上翹,總是一副愉悅不知愁滋味的模樣。

我羨慕極了這樣的姑娘。看到她似乎看到的全是生活的甜蜜。誰會不愛呢?

但,越是這樣甜蜜的姑娘,越是會傷人心。肖松說,他向她表白了十七次,十七次被拒絕。從他的十五歲,到二十三歲。

那十七次,有十次表白,我都在他身邊,甚至是我鼓勵的。我把我看過的言情小說里的招數一一地寫出來,讓肖松選。高富帥的手段我們用不起,肖松只是個長得有些帥的窮屌絲。

諸如寫情書,電台點歌,空運玫瑰,賄賂朋友等的小手段,全都一一落敗。那些寫著姑娘名字的情書,在大地上旅行了一番,然後被丟進了垃圾箱。肖松沮喪的時候,我也很沮喪。我們一起坐在教學樓的台階上喝啤酒,敘一敘那些愁滋味。然後把啤酒罐順腳一踢。

就是那一踢,我踢到了江淮。他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大學裡唯一的一個男朋友。他的名字後來變成國產車的著名品牌。總之我們談了一場有些糟糕的戀愛,後來分了手。但他和肖松也成了朋友。我們經常三人行地一起去吃飯、亂晃,踩著馬路牙子吹牛。

肖松向那姑娘表白的第十八次——那時我們已經畢業了——她才極其不耐煩地回應了他:「那你幫我找個工作啊。」

肖松便為她找了個工作。賄賂了他們公司的行政和人事,為她找到了一個前台的位置。漂亮的姑娘總做前台,前台的姑娘總是很多人追,就算她當時的身份已經是肖松的女朋友。

姑娘上班的第二個月,就和男同事去看電影了。還記得那是一個雨天,我睡得迷迷糊糊。一個悶雷把我吵醒,接著接到了肖松的電話。他在電話裡帶著哭腔說姑娘找不到了,電話關機,到現在還不回,外面下著雨。他從9點鐘就在樓下等,一直沒等到。

我安慰著他,又聽見他一陣急促地問:「你去哪兒了?怎麼才回來,我一直在等你……」

我還聽到姑娘不耐煩的聲音,別的男人的告別聲,車子啟動的聲音。然後電話斷了。那晚,我再也沒睡著,自然也無夢。

後來那姑娘劈腿和男同事在一起了。而肖松辭了工作,一拳打碎了辦公樓的消防栓,離家出走了。走之前,他來找我拿了三千塊錢。半年後我才又得到他的消息。

那時,我和江淮還沒有分手。但各種矛盾似乎已經不可調和了。我們總是在吵架吵架吵架,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有一次吵得凶,江淮摔了一個杯子,說:「你根本從來都沒有真正喜歡過我。你心裡只有肖松。」

我說你有病吧,我說,好,我現在就去找肖松。

但我的那次找,不了了之。因為我沒有肖松的消息。後來,我一邊抽噎一邊收拾東西,從心底徹底地結束了那段感情。

因為辦戶口的事兒,我回了一趟母校。事情辦完後,我坐在我和肖松經常坐的那個教學樓的台階上發了會兒呆。夕陽像個腌透了的鹹鴨蛋黃一樣紅彤彤地掛在西邊松樹林的上方,我看著一會兒抿著嘴笑,一會兒又想哭。

大概坐了一個多小時,有人坐在了我的身旁。扭頭,就看見肖松。叼著一根煙,頭髮長長了,身上穿的還是那件從我這兒撒嬌買的舊T恤。然後他就問了一句:「回來幹嗎了?」

我像個被母親嫌棄的浪子那樣,眼淚就出來了。不管不顧地抱了抱他,聞到他身上不太好聞的汗味兒,還有被歲月蹉跎過的塵味兒。

那天晚飯,我是在肖松的出租屋裡吃的。他離家出走後就回了學校這邊,租了個民房,找學弟混了張學校的飯卡和閱覽證,像逃避似的,混著日子。屋子裡亂得像是豬窩,我看不下去,收拾了好久。

他在上網,看我忙碌就嘮叨一句:「那些東西你別管。」

我感覺我特像他媽,把他的臟衣服都泡上了。我剛開始揉他一件襯衣的領子,他便衝進了洗手間,很惱火的樣子,「讓你不要弄。」然後他來拉我,我腳一滑,就在他懷裡了。

我們就那麼抱了一會兒。我覺得安心又溫暖。

他說:「我挺想你的。」我沒吭聲。我們從來不是曖昧的關係,那溫暖感讓我又沉浸又恐懼。於是我用力地推開他說:「那你自己洗。」

那天晚上我離開,肖松送了我一程又一程。好幾次,我以為他要開口說:「你別走了,留下吧。」

但他沒說。如果他說了,我們不過是一對因為寂寞而身體僵硬的男女,靠著彼此的倚靠而讓身體溫暖並柔軟起來。除此之外無他。我們也許會開始一段愛情,也許只是浪費了一段友誼。這樣的不確定的結局,我不想要。

肖松在那半年裡開始做一個在家工作的自由職業者。他接很多活兒,網站設計,網頁優化,還有一些軟體的開發。

我們偶爾一起吃飯見面,關係淡淡的。他談了個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學,人非常好,臉圓圓的。我覺得非常適合他——一點都不嫉妒。但兩人在一起不過三個月,卻又分開了。

我問他是不是還忘不了那姑娘。

他沒回答。

瞧,我們連話都越來越少了。見面的時間越來越少,吃飯總會在一個小時內搞定。他總是忙著回去做事。一個人沒有了愛情,便投身到事業上來了。怎麼說呢,發展也算是不錯。之後他開了個小公司,專做軟體外包。那幾年,安卓剛剛興起,他們便做安卓軟體。公司漸漸走上正軌。我去過一次他的公司,人不多,但像模像樣的。

一起吃飯的時候,他問我介不介意加一個人。果然,是那個劈腿的初戀姑娘。她依然一副甜蜜的笑容,高傲的姿態。他幫她拉椅子,殷勤地問她想吃什麼,下午去哪兒逛街。

那頓飯我吃得味同嚼蠟。匆匆分別後,我沒有了再和肖松聯繫的興趣。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那麼討厭那個姑娘,我永遠也不想見到他們在一起的樣子。

後來他打電話給我,我們吵了一架。我說在一棵樹上弔死和在同一個地方摔跤的都是大傻逼。我們的友誼被踹了一腳,扔在了路邊。之後五年沒見。偶爾發個簡訊問候一下。大多是那種過節時的簡訊,帶著點世故和功利,像是在維繫一段搖搖欲墜的關係。

然後我就做了這個夢。這個讓我笑著醒來,然後躺在床上惝恍到現在的夢。

我這五年里也沒閑著啊,我一直在工作,戀愛,到處旅行,馬不停蹄。我甚至還參加了一次歌唱比賽的海選,加入了漢服文化協會,學了茶道和古箏,每周去參加文藝青年聚會。我戀愛了四次,有三個男人向我求了婚。其中一個為我做了一個動畫片,在酒吧里當眾放映。很多玫瑰花,尖叫聲,還有大聲喊的「yes」,我都沒有心動。我逃了出去。

那次求婚離現在已過去了一年,偶爾我會後悔沒有答應。但只是偶爾的瞬間。那些瞬間,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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