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神聽我說

我沒有找到你,我碰到你了。

我沒有想到你,我看到你了。

你,是我生命中最大的意外。

我曾經是個十分自卑百分天真的少女,有著無法漂白的童年陰影。我善怒,狂躁,走極端。大二那年非要退學去做流浪歌手,做不到,也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現在想想,真是2到沒朋友。

很難想像,那樣的一個我,會變成後來在別人眼裡甜蜜的人。不可否認,至清功不可沒。他對我,簡直有再生之恩。

也許,有一種愛情模式就是這樣的。你經過我的世界,為我豎起一面鏡子,讓我看到另一個自己。讓我在當時無知無感改變之痛,很久才發現,呀,原來還可以有這樣一種生命形式,並且已經屬於我。

如果你了解我的過去,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如果不是因為和至清在一起過,我不會變成今天的這個樣子。

那是一個初秋。在暑期返校大軍里,我們相識。這可不是什麼特別的浪漫橋段。因為心心念著逃跑不去學校這件事,訂票晚了,被家人逼送到火車上時,手上只有一張無座票。和我同行的小貓要我和她擠一擠。擠呀擠呀,就把里座兒一個睡覺的男生吵醒了。

他是一個很普通的男生,戴眼鏡,也不帥,並且一點都不熱絡。他推推眼鏡看看我們,有些面無表情。

我站起來,「算了,我不坐了,你自個坐吧。」

小貓是個熱絡的人,「哎呀,都坐都坐。同學,不好意思啊,把你擠醒了。」

感覺他嘴唇動了動,卻什麼也沒說。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那一刻的他好溫柔。那時的我們不懂,這個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聚,都是以秒計算。現在回憶起來,大概就是從那一刻起,我與至清之間開始有了清晰的倒計時,滴答滴答滴答。

後來,我們仨開始打撲克喝啤酒。牌是小貓帶的,啤酒是至清買的。奶奶塞我包里的幾根火腿腸便是下酒菜。總之,車廂里十分喧囂,我們貢獻了一部分力量。誰輸誰就喝酒。最後,我醉倒在了座位上。

醒來的時候,旅途已經過半。小貓趴在我腿上睡得正香。那個人,他正站在旁邊,手臂支在椅背上,打著艱難甜蜜的盹兒。

他竟站了那麼久。

我推了推他,他一下醒了,十分懵懂的樣子,有點動人。

我說:「你跟我來。」

我拉著他走到車廂尾,那裡有一個抽煙處。我們一起抽完煙,我咳嗽了一聲,一個念頭突然就這樣擠到了我的嘴巴里,「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似乎那只是一念之間的事兒,勾搭一個小男生。既然我沒辦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麼我一定要和誰談一場戀愛。

只要看得過眼,和誰都行。

人身患懶癌,卻可以是急性子。我迫不及待的樣子,大概嚇到了至清。他又開始推眼鏡,說:「我想想。」

我笑著自己先回了座位。小貓還在睡。凌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車廂形態各異夢境各異的睡臉上,我感覺,我似乎已經吵醒了誰。是愛神嗎?

時隔很久很久,我也得慶幸,雖然是瞎撞來的獵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十五分鐘後,他回來,告訴我說:「我同意。」

「同意什麼?」醒來的小貓揉揉眼睛問。了解之後,她說:「我操。」

他比我還低一屆,學校離我的學校十五分鐘的公交車程。走路要四十五分鐘。騎自行車要三十分鐘。那是2007年的武漢,公交司機都做著高鐵的夢去追風。

我們每天都約會。至清是一個好得讓人羨慕的男朋友。

他早上沒課的時候,會拿著早餐在樓下等我,站在報刊亭那兒看完整版的內容。

我已經不怎麼上課了。懶得去,去了也不會聽。我學旅遊管理專業,覺得這是個十分不妙又曖昧不清的專業。如果按專業找工作,畢業後,我要麼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麼去旅行社拿著小旗子帶一日游。並且行內的潛規則,已經是眾所周知的醜聞,導遊和「騙子」不幸捆綁。

學習生活幾乎停頓,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戀愛。

至清上課的時候,我便去找他。他學校不遠就是崇文書城。我經常一待一整天。那時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說。在一日又一日漫無目的的閱讀中,我似乎又看到了別的可能。

後來有一天,我跟至清說:「我想寫小說。」

至清點點頭,把我的長髮攪在指尖轉圈又放開,「嗯,我支持你。」

再一次睡夢中說夢話喊叫嚇醒了室友,被罵神經病後,我決定搬離宿舍。

至清幫我租了我們學校中間的位置。那時很多在學校附近有自建房的武漢人,都開始「種樓」。一般蓋4~5層,每一層隔出5~6間,有洗手間、廚具、床、桌子,租給學生,價格便宜。

至清幫我租的就是這種。一推門進去,我便滿意極了。

我們花了一整天去布置那個房間。我們在舊貨市場買了衣櫃、摺疊餐桌、懶人沙發、一台舊台式電腦還有電腦桌椅。

我們租了輛「麻木」(三輪車),花了十五大毛(元),拉了兩次才弄完。

晚上,我們在樓下的小攤吃了苕粉肉絲,又一起回家來。一切都收拾停當,我們一起躺在床上靜靜地等待對方先吻自己。愛會讓男生膽怯,女生大膽。

我主導了我們的第一個吻,在相識兩個月後發生。唇齒交纏後,我才真正了解戀愛的意義。

前面所有的鋪墊都是為了等這一刻的到來。

接吻一定是人的天賦。沒有技巧,生澀不適也還是會想一直吻下去。因為這似乎是一個儀式,神聖的,被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那個我所期待,所見證,所深刻緬懷。

之後,我們便開始同居。至清十分貪戀和我在小房間里廝守的日子。特別是在身體交付之後。難以啟齒的隱秘快樂加深了我們對彼此的眷戀。並且,再面對對方,似乎毛孔都放開了許多。

他對我更好。買一整套的三毛送給我。我懶癌加深,不想閱讀的時候,他就讀給我聽。撒哈拉的故事,神秘有愛。他說想做我的荷西。我呢,我想做誰都可以。

每個月的那幾天,煮好薑絲紅糖水喂到我嘴邊時;怕我等飛快跑向我時;因為我隨口的喜歡就把東西買來送給我時;扯著我的手走過一天的路後回家,幫我洗腳時,剎那是永恆。

所以,就算我們之間沒有說過什麼愛與喜歡的話,但那些是比言語更動人的表達。

在一起三個月,我就把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忘到太平洋去了。

無數次,當我說起我的那些漫無天際的想法時,他都很認真地聽。他從來沒有嘲笑過我。他從來都是說:「好啊,我陪你吧。」「好啊,我相信你。」「好啊,一定能實現。」

就是這樣,至清用他近乎愚鈍的善意,在不知不覺中,把趴在地上的我悄悄地拉了一把。我坐起來了,我站起來了,我開始遠眺,並懷有可以看得見曙光的希冀。

小貓偶爾會來。我們一起吃飯、打牌,輸了就貼字條,喝三塊五的雪花啤酒。後來她帶她男朋友一起來,我們四個便打麻將。

從房東那兒借過來麻將,床單鋪到摺疊餐桌上,一打就不想停下來。

小貓跟她男朋友說至清是我撿來的男朋友。她男朋友聽完,眼睛亮亮的,「是嗎?如果那天遇見你們的是我,故事會是另一個版本。」

我沒吭聲,桌子底下,小貓踢他的時候,撞到了我的膝蓋。

似乎我與至清初在一起時,在別人看來是經不起推敲的。我們就像是臨時搭建了個舞台,並在舞台上表演狠狠愛。但舞台隨時會被拆掉,演員隨時會卸妝。

2009年,我畢業。武漢的房價從2004年的2000,漲到了7000。哦對,在這之前,我媽逼我考本校研究生。我拒絕了。之後又妥協,像我們之間爭執的每一次。有一個強勢的母親,造就了我小白兔外表下的心底冷硬。

我在武大聽了近一年的課,借了很多筆記,準備考這裡的出版發行專業研究生。記憶中幾個教授的面孔已經模糊,但清晰的是寒冷的早晨至清口袋裡暖著一個烤紅薯,坐在石椅上等我下課。櫻花飛舞時的階梯大教室最後排,我用圓珠筆寫下過幾個字:

「幻想總把破滅寬恕,但破滅從不把幻想放過。」

後來成績出來,慘不忍睹。

家裡人讓我回家考公,我不願意,後來便不再跟家裡要錢,生活費斷了著落。我開始寫小說,寫雜誌。那是雜誌出版最好的幾年,可前幾個月,我基本都是靠至清養活。

還要租房子,他自己也要開銷。我們一把白麵條加老乾媽過了好幾個星期。

那是一段青春被燃燒的日子。沮喪、逆反心理、缺錢的困窘、寫作的激情像火一樣燒過我,至清說那是我最好看的一段日子,他眼睜睜地看著我的後背長出翅膀,撲稜稜地越來越有了飛翔的能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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