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恐怖個案 毛姆的啟示

「應不應該把寫作當職業?甚至,當事業?」愛寫作的朋友問。

不敢做主,一句話把人送入歧途,說不定害苦這准作者全家。

這天,讀到一個故事,講英國作家毛姆「成名」前的苦難生活:「做作家的最初十年,一年賺不到五百美元,只好不停跟貧窮搏鬥。」六十年代以前,年入五百美元,其實不少;不少作家和「貧窮搏鬥」的年資,遠比他長。

毛姆進過倫敦醫校,為了取得醫師資格,他到附近的貧民街做過三星期的產科醫生助手,除了窺探女人陰私,也留意路人行止;見聞,成了第一本小說的材料。小說有點迴響,毛姆就棄醫從文;而且,經濟迅速陷入困境;因為接二連三推出的作品,都不暢銷。

「我實在愚不可及,竟然捨棄從醫這條路;如果晚上寫作,白天照常行醫,就不必窮得要吃西北風。」他很懊悔;畢竟,當了醫生,女讀者對「大國手」的「形象」有幻想,有寄望,下筆扮扮天真,顯顯愛心,大家感動了,就掏腰包買書,「醫生作家」,活得可夠暢美的。

毛姆對愛寫作的朋友,應該有點啟示;當然,做醫生一定要稱職,要專心,剖開人家肚皮,腦袋卻想著怎樣取悅米飯讀者,就不是病人之福;大概也沒有病人,希望由一個作家來替自己鋸頭開腦。

不幸當了作家,書不好賣,出版社又算死草不花錢宣傳,可以如何?

毛姆在倫敦大小報章,付款登廣告:「本人乃年輕百萬富翁,愛運動和音樂,有教養兼性情溫和,希望跟毛姆小說筆下女主角一樣的美麗女人結婚。」廣告刊出數天,毛姆全部著作,銷售一空。

動動腦筋,讓自己先變成「百萬富翁」吧;女人為了錢,是會去看看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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