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仇人的骨灰 那永恆的回眸

在專欄里寫了個《畫中人》故事;故事,半真半假,有感而作。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廣州住了三天,頭一天晚上,到酒店隔壁的浴足館「洗腳」;一雙腳,用沸騰葯湯氽成半熟,再指捏肘撞,饗以鳳眼拳,人,反而舒服受用。我向來冷酷,不愛與人搭訕,招呼我的女孩也不多話;忍痛看她,那張臉,細緻端麗,這樣的女孩,該在奧林匹斯山的湖邊照影,長發垂到湖裡,都化為水仙花;怎麼說,都不該在這種地方為人洗腳。

「店什麼時候關門?」我問。「凌晨兩點鐘。」她說,最怕客人關門前光顧,害她不能回家。「下回,我凌晨一點五十五分來。」我嚇唬她;她用眼神示意:她會恨我,一輩子恨我。

翌日,暴雨驚雷,我晚飯後就去;見了我,她很高興。「你喜不喜歡畫畫?」她問。「我不畫畫,我來拍照。」的確,因為天氣壞,無事可為。「看雜誌啊。」她遞給我印刷品。「雜誌有什麼好看?」我出門不看書,也不看雜誌。「好看的。」她去取茶水,我翻「雜誌」。

那其實是九五年廣州春季拍賣會的「中國油畫」圖集,有一幅《北京姑娘》,九二年高強畫的,在中國美術館展出過;九三年,油畫送來香港展覽,當時,如果我看到這幅《北京姑娘》,我一定會把原作買下來,一定會為畫中女孩意亂神迷。「畫中人有點像你。」我對為我撾腿的女孩說。「是我啊。」她笑得很滿足,她說,那時候,她才十六歲。

「能不能裁下來送我?」我問得自然。「拿去好了。」她答得慷慨。奪去她的「雜誌」,才發覺書頁早翻得黃舊;毫無疑問,這是她最感自豪的一件事,是她最美好歲月的憑證;一個女人最寶貴的東西,怎麼就拱手送我?「可能她有一千本,見人就送。」小黑明說。真是一個惡俗的土人。然而,我還真希望她仍保留一冊,讓自己十年前那永恆的回顧,化為今日的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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