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登的,還是要登 原來為了求輸

欲,尤其性慾,是天性;人,沒有寄託,只知道往肉林里鑽,就算游山,見一草一木都想到女人,都思抱而操之,可以理解;畢竟,那跟一隻熊,一頭黑猩猩的行為無異,看《動物生態奇觀》一類片集,就有答案。

賭,尤其所謂的「豪賭」,根本脫離了動物生存的本能,是人類獨有的畸形;心理學家說,那是病態,是癮;病態的癮,當然不值得推崇。我們從不會見到兩隻貓據桌豪賭,各自把十天乾糧推出來:「一鋪過!」輸的,就連累家小活活餓死。

讀報,有妄人原欠賭債三百萬,忽然中六合彩,得二千七百萬,四年下來,又輸光,倒欠閻王賬一千萬;結果,妻離子散。錢,讓這妄人痛苦,據說,他賭錢,是為了求輸。

「如果輸光了錢,可以換回過去的生活,沒有錢更好。」這種話,匪夷所思。錢,絕對是好東西;錢,是能量,可以讓好人更廣泛地行善;錢變得萬惡,是用錢的人,本身就萬惡。

為錢多而苦?那都送我好了。我一向會花錢,不會賺錢。誰中六合彩,誰把獎金給我,就可以「換回過去的生活」了。

《聊齋》有《僧孽》一篇,講張某暴卒,由鬼使導遊參觀冥獄,「歷九幽,刀山,劍樹,一一指點。末至一處,有一僧孔股穿繩而倒懸之,號痛欲絕。近視,則其兄也。張見之驚哀,問:『何罪至此?』鬼曰:『是為僧,廣募金錢,悉供淫賭,故罰之。欲脫此厄,須其自懺。』」

這「須其自懺」說得好;淫賭,非關錢多,只因妄人不悔不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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