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登的,還是要登 當愛情轉淡

「你不是戀愛專家,失戀總有經驗吧?怎樣分手,說什麼總該有點心得。」讀友看得起,問道於半盲。回想,人生苦短,走的愛情冤枉路,卻苦長;離離合合,還真是有點「經驗」的。

「兩個人,同居了幾年,愛情轉淡。我想重過獨身生活,但日夕相對,無風無浪,無雨無晴,也無第三者;性事不多,大家像好朋友,怨他少行房?又怕他亂喝補酒。你說,怎麼可以擺脫這個人,又不會傷了他的心?」讀友追問。

問題嚴重,苦思幾天不果,忽然有悟:這根本不是問題!

如果一個人仍舊愛你,你要走,不可能不傷他心。

既然形同好朋友,大家就當好朋友好了;好朋友也難求,也珍貴。

真要分手的話,只要一方萌生了這念頭,只要這念頭堅決,沒有不成事的。要擺脫一個人,自然會對他冷淡,甚至冷漠;對方再健壯,一點點感受到這股寒氣,大熱天關空調,穿厚襖,仍然騰騰震;他要摟著你取暖,你像一座冰雕,你不會融化;他覺得眼濕濕,那是自己的淚。那張床,像停屍房的鋼桌,夜半凍醒,想擁被長眠,手搭到你屁股上,驚上加驚:怎麼連屁股,都像兩團白蠟?

一個冰冷的「家」,本來就留不住人。

還不識趣遁走?好吧,人總有頭暈身熱,不幸的,甚至吃飯屙血的時候。「親愛的,我屙血啊!」他在飯廳里慘叫。唉,實在太噁心了。你仍舊在睡房看電視,回一句:「屙完來看台慶。」這個同居的人,愛你的人,不屙死,也會傷心得吐血而亡;死了,就沒有分手的問題了。

好在從沒遇上「愛情轉淡」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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