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技術綜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合理組織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技術活動秩序,保證企業生產的順利進行,不斷採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組織管理。
生產技術管理由技術部負責組織實施,直接向生產總監負責,技術部下設技術科和生產技術研究會。
第三條 生產技術的改進流程。
生產部向總經理提出改進生產技術的方案,由總經理對此研究並作出決定,組織技術部門負責技術改進攻關。
第四條 生產技術的引進流程。
當本公司從外面引進技術時,技術部要研究引進合同的原文,並要求承擔這項工作的部門說明引進外來技術後成本與成果之間的關係。
第五條 技術轉讓流程。
本公司向外部轉讓技術時,技術部要會同生產部研究檢查轉讓的內容,並與承擔這項工作的部門討論這一轉讓的結果。
第六條 生產技術的發表流程。
1、當要向社會發表公司的生產技術的時候,要把發表原稿交技術部經理審閱,經其批准後方可對外公開。
2、外來人員到本公司參觀學習時,須徵得生產部和技術部同意。
第七條 生產技術開發。
本規定所指的技術開發主要是新產品開發和新工藝開發活動。技術開發的途徑有獨創性技術開發、引進型技術開發、綜合型技術開發以及延伸性技術開發。
第八條 工藝管理。
1、工藝是產品生產方法的指南,是計畫、調度、質量管理、質量檢驗、原材料供應以及工藝裝備和設備等工作的技術依據,是優質、高效、低耗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手段。
2、技術部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工藝人員要堅持科學態度,不斷提高工藝水平,為生產服務。
3、工藝工作要認真貫徹工藝規程典型化、工裝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第九條 樣品管理。
1、技術部應設立樣品室,設專兼職人員負責,並建立樣品專賬,每月盤點一次。
2、每件樣品必須有:來源、生產日期、類型名稱、廠號、品名及新花色、新工藝等情況。
3、各部門需要樣品時,須履行借用手續。
第十條 技術資料管理。
1、所有中外文技術圖書、期刊、雜誌、工藝資料、設計底樣都要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和保管。在未登記前,不得借出使用。
2、所有讀者都應愛護技術圖書,不準有污損、塗改、剪裁、損毀等情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或加倍罰款。
3、外單位索取技術工藝資料時,應經技術部長同意,報請廠長批准。
4、產品工藝資料,除保留樣品外,應把經鑒定合格的工藝處方及技術工藝文件一併歸檔整理保存。
第十一條 制訂、修改和廢止。
本制度的制訂、修改和廢止須經主管生產技術的公司副總經理決定,公司經營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工藝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工藝是產品生產方法的指南,是計畫、調度、質量管理、質量檢驗、原材料供應以及工藝裝備和設備等工作的技術依據,是優質、高效、低耗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手段。
2、工藝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工藝人員要堅持科學態度,不斷提高工藝水平,為生產服務。
3、工藝工作要認真貫徹工藝規程典型化、工裝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第二條 制度。
1、工藝工作必須完善工藝手段,保證產品質量和降低成本,以合理、可靠、先進為原則。
2、工藝文件必須保證正確、完整、統一、清晰。
3、生產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藝,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規程、技術文件內容。如有某種原因無法按工藝生產時,應由主管技術廠長簽字方可生效。
4、設計標準的修改需經主管科長、主管廠長批准。
5、凡是工藝文件出現的差錯,應由技術科負責;凡屬不按工藝文件而出現的差錯,應由操作者負責,追查責任事故。
6、工藝員應不斷對車間操作人員進行工作紀律教育,嚴格按工藝標準監督工藝執行。
7、工藝文件的編寫由生產技術科負責,並按工藝文件要求編寫工藝質量要求。
8、技術人員對工藝文件、圖紙的修改,除下達修改通知單外還應對全廠新發文件全部修改完畢,各修改單上應在存檔通知單上註明。
第三條 附則。
本制度由技術開發部制定,經生產總監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三、技術標準管理辦法
第一條 制定和修訂。
1、制定技術標準要做到符合實際,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2、對同類產品要進行規格優選和合理分檔,形成標準條例。
3、要盡量採用國際上的通用標準和國外的先進標準。
4、內控標準要優於採用的國際標準或國內標準。
5、技術標準每隔2~3年審核一次,並根據市場情況做適當修訂。
6、對產品質最有直接影響的物料及公司內部中間產品,都有必要制定質量檢驗標準。
第二條 標準分級。
標準分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部頒標準、企業內控標準和協議產品標準。制定時一律以國家標準為準。其他標準不得與其相抵觸,並且要滿足用戶需求。
第三條 審批和頒布。
1、公可所採用的企業內控標準由技術部負責起草,經分管工藝副總經理審核後,送交總經理批准頒布實施。
2、企業內控標準的修改由技術部負責,修改前必須對市場需求有充分的了解,修改後經分管工藝的副總經理審核,再送交總經理批准頒布實施,同時廢除舊標準。
第四條 貫徹執行。
1、標準一經頒布,各部門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修改或降低標準,否則,引起質量事故將按質量管理中有關條款執行。
2、公司一切檢測、驗收活動,都必須按標準進行。符合標準的物資或產品由檢驗部門頒發合格證,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物資不準入庫)。
第五條 技術資料管理。
1、各單位辦理完需要保存的技術資料後,應交公司檔案室按卷宗分別立卷歸檔。
2、技術部處理完畢的技術資料,應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內歸檔。
3、技術資料處理完畢後,應立卷編號,以便查找。
4、歸檔的技術資料按名稱、特徵編成卷冊,按時間順序或按重要程度排列。同時應編寫「卷內目錄」。卷內的技術資料也應逐張編號,並根據需要填寫「備考錄」。
5、歸檔的技術資料必須裝訂整齊。在裝訂時應去掉金屬物,用線繩裝訂,並在卷角編號。
6、技術資料在保管時,應注意防火、防潮、防蟲、防盜。對長期和永久保存的技術資料,若有破損或字跡模糊者,應及時修補或複製。
第六條 附則。
本辦法由技術管理部制定,經生產總監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亦同。
第一條 設立新產品開發委員會,由稅務委員、投資分析委員、生產技術委員、銷售管理委員組成,委員會設立執行秘書一名。
第二條 主任委員由副總經理擔任,執行秘書由秘書室經理擔任,其他委員依個案性質不同,由主任委員就公司組織內現有人員指派。
第三條 職責劃分。
1、主任委員職責
(1)負責新產品開發工作順利開展事宣。
(2)負責新產品開發會議召開及主持開發會議。
(3)負責對其他委員會的指派。
(4)新產品全部投資及利潤分析方案擬訂及呈報。
2、執行秘書職責
(1)擬訂開發時間規劃及產品開發計畫。
(2)協助主任委員從事開發會議聯絡及記錄。
(3)協助主任委員對新產品開發工作進度跟蹤。
(4)提供開發所需材料及物品。
3、銷售管理委員職責
(1)從事有關市場調查。
(2)提出產品現有生產廠家及市場信息。
(3)提出新產品未來市場需要潛力報告。
(4)根據市場調查資料及成本分析資料,擬定銷售價格、銷售渠道及銷售預測。
(5)編製企劃廣告費用預算。
4、生產技術委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