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而言,做好考勤管理,能產生以下優勢:
一、能使員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發揮。首先有的缺勤是不可避免的,但很多缺勤是由於小病或者其他沒必要的原因造成的;其次能讓出勤良好的員工擺正工作心態,認真做事。因為一個完善的考勤管理系統能給員工提供一個公平一致的工作環境。
二、能使公司在解決缺勤問題中完善自己。因為有些問題並不完全出在員工身上,所以管理人員必須從自身找到根源並有效解決。這有利於公司制度的貫徹執行;同時考勤管理還能輻射影響公司內部的其他細節管理,比如加班管理、文件管理等。
三、能提高員工的凝聚力。因為在對缺勤進行管理時,公司如果能了解缺勤原因並能有效解決,就能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和歸屬感;能發揮出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考勤流程圖:
加班流程:
請假流程:
一、考勤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四)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五)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六)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七)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八)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十)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十一)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二)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十三)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十四)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員工考勤和休假的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並考慮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屬屢教不改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如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2)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並按下表計扣工資,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終獎10%。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情節嚴重的,均應作除名處理。
(3)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3、請假辦法
(1)公假
經公司批准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均屬公假;經公司指定或批准休養、參觀、訪問的模範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負傷人員在醫療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核給公假。
(2)調遣假
員工異地調動,有家屬隨遷的,不超過6天;調往邊遠地區的,不超過14天;員工單人赴調不超過3天。赴調途中所需行程時間,按其實際需要核給,不計算假期。特區內調動一般不超過一天。
如有非經常性事務,需員工本人辦理或參加的,如遷居、開家長會等,各單位可考慮到工作安排及員工的需要,酌情處理,不計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可保留至當年底,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5、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部門經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補償辦法:(崗位工資+技能工資)÷255天×15倍加班天數。法定假日加班費按(崗位工資+技能工資)÷255×2倍加班天數計算。
(二)休假
1、員工休假必須服從組織安排,並按規定逐級審批,報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級由部門經理安排休假,部門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休假。
2、員工申請休假須一個星期前填寫《有薪假期申請表》或《無薪假期申請表》,送交人事部審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單,不得擅自休假,否則當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當託人或電話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後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
3、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需在本公司辦理結婚手續,並以領取結婚證為準,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在途往返時間核給路程假。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假期3天。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5、產假、計畫生育假。
(1)女工產假按下列標準核給:
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明產假90天難產或雙胞加14天晚育假15天年滿24周歲為晚育獨生子女假35天憑獨生子女證給(2)臨時工產假56天,臨時工產假期間發給60%的工資。
(3)產婦如遇實際困難,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75%發給,並據此比例計發房補,其他補貼照發。
(4)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生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①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日,手術後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②經計畫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日。
③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日;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日。
④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15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
⑤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假期時,由醫生確定。
6、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公司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給病假。
(2)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辦理。病假三天內不扣工資,四天以上按(崗位工資+技能工資)÷30天計扣工資。
(3)長期病休人員,從病休時起,一年內的任何時間累計超過6個月(或153天個工作日),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改發疾病救濟費。累計辦法:每月以24日為截止日期往前推12個月,凡在這12個月內病休累計達6個月(或153個工作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