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吃人——動物吃人,人也吃人

你一定看過中國的一部小說《水游傳》,《水游傳》第二十六回是——

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

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這回里的「母夜叉」是指孫二娘,她開了一家黑店,「……蓋些草屋,賣酒維生。實是只等客商過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切餡子包饅頭。」

在第二十六回里,你又可以看到宋江被強盜抓住後,強盜王矮虎大叫說:「孩兒們,快動手取下這牛子(指宋江)的心肝來,造三份醒酒酸辣湯來!」 在第四十二回里,你又可看到「黑旋風」李逵在殺掉「假黑旋風」李鬼以後,「三升米飯早熟了,只沒菜蔬下飯。李逵盛飯來,吃了一口,看著自笑道:『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凈了,灶里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

這個吃人肉的李逵,早在(水濟傳)第四十回里,就吃了人肉了:「只見黑旋風李逵跳起身來,說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晁蓋道:『說得是。』教——『取把尖刀來,就討盆炭火來,細細地割這廝,燒來下酒,與我賢弟消這怨氣。』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掇攛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慘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另一種等於吃人肉的,是用人肉來祭死人。如(水講傳》第二十五回,武松對他哥哥武大郎,「將兩顆人頭供養在靈前」;第六十七回「將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蓋」等,都屬這一類。

上面這些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經濟的(像賣人肉的孫二娘)、有的是飢餓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頭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動物的肉,還要吃人的肉;不但動物吃人,人也吃人。 吃人肉的事,經濟的和飢餓的兩種原因,本來很接近。以漢朝為例,單就(漢書)、《後漢書)、《資治通鑒)里,我們就可看到這些嚇人的紀錄:

一、漢高祖二年(紀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過半。」

二、漢高祖二年(紀元前二0五)六月——「關中大飢,……人相食"

三、漢武帝建元三年(紀元前一三八)——「河水溢於平原,大飢,人相食。」 四、漢武帝建元六年(紀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

五、漢武帝鼎元三年(紀元前—一四)——「關東郡國十份,飢,,人相食。」

六、漢元帝初元元年(紀元前四八)——「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

七、漢元帝初元二年(紀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

八、漢成帝永始二年(紀元前一五)——「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九、漢王莽天鳳元年(紀元一四)——「緣邊大飢,人相食。」

十、漢王莽地皇三年(紀元二二)——「關東,人相食。」

十一、漢王莽時——「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

十二、漢光武帝建武元年(紀元二五)——「民飢餓,相食。」

十三、漢光武帝建武二年(紀元二六)——「三輔大飢,人相食。」

十四、漢安帝永初二年(紀元一0八)——「州郡大飢,……人相食。」

十五、漢安帝永初三年(紀元一0九)三月——「京師大飢,民相食。」

十六、漢安帝永初三年(紀元一0九)十二月——「並涼二州大飢,人相食。」

十七、漢桓帝元嘉元年(紀元一五一)——「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十八、漢桓帝永壽元年(紀元一五五)——「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十九、漢靈帝建寧三年(紀元一七0)——「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二十、漢獻帝興平元年(紀元一九四)——「人相食吹。」

二十一、漢獻帝建安二年(紀元一九七)——「江淮間民相食。」上面隨手所舉的例子,都是中國人吃人的歷史。這些殘忍現象的發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還有一些人為的因素,最明顯的,就是戰爭。

唐朝「安史之亂」,張巡、許遠的部隊,被安祿山的軍隊包圍在雅陽。後來因為被包圍得太久了,東西都吃光了,戰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於是大家互相換小孩子來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換)。小孩子吃光了,張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殺掉,他對守城的軍人說:「你們為國家拚命,好久沒東西吃,可是你們仍舊忠貞。我自己的身體不能給你們吃,豈能可惜一個女人嗎?」於是,從吃張巡的姨太太開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陽城一共有六萬人,最後被安祿山攻破的時候,只剩下幾百人了。(張巡這種殺親人吃 親人的做法,當然很有問題,因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沒人性的」叛軍。但是自己竟連老婆都吃掉,所謂人性,又在哪裡?)

又如唐朝信宗的時候(紀元—八六),楊行密圍住廣陵城 (現在的揚州),一圍就是半年。城裡的人都餓得吃不消了。軍隊公開抓人來賣,捆起來,像殺豬一樣的殺人吃肉。這又是一個殘忍的例子。

像這一類的例子,還多著呢! 唐朝昭宗天復二年(紀元九0二),鳳翔城被朱全忠所圍,城裡公開賣起人肉來。人肉的價錢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宋朝高宗紹興三年(紀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場面,同時還有了稱呼:瘦的男女叫「饒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爛」,這些被吃的人,統一被稱做「兩腳羊」。

清朝六宗嘉慶六年(紀元一八0一)。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於是開始吃俘虜,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後一個例子是指吃敵人的肉。在歷史上,這種情形也很多。春秋、戰國時候,早就有這類事實。戰國時候,中山君對於私通外國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還要一個人獨吞,不分給別人。 漢朝王莽被殺,幾十個人搶著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體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參謀王偉,也被公開烹掉,再被老百姓分著吃了。

隋朝場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給百官吃。

冶朝關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質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給軍人吃(度立是文學家庾信的兒子)。

隋朝的張金稱本在河北作亂,被官兵抓住,把他綁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則天時候,一個兇狠的官吏來俊臣被斬,他的仇人爭著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時候,宰相楊國忠(嬌滴滴的楊貴妃的哥哥)被軍人殺掉,因為大家恨他,所以給吃掉了。 後晉時候,張彥澤被處死,老百姓搶著喝他的腦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時候,一個叫阿合馬的討厭鬼被殺,當地軍民高興極了,大家分地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時候的太監劉理(京劇中《法門寺》的主角),被殺的時候,老百姓恨他已極,竟花錢買他的肉來吃。

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還有一種是嗜好性的,這些都是極殘忍的壞蛋。例如唐朝的大盜朱案,就是個吃人精。他專門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他的感覺是:天下最好吃的東西,就是人的肉! 還有一個吃人精,是五代時候的趙思倌。他最喜歡人肝,還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迷信吃人膽可以使自己膽子大,他說:「吞此干枚,則膽無敵矣!」

這一類的吃人精,歷史上還有很多很多。最殘忍的是元朝時候的「淮右軍」。這種軍隊最喜歡吃人。他們的吃法是把人擁在鐵架子上生烤,有的用開水來燙熟。殘忍的程度,真沒法寫出來。

除了上面各種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種特殊的例子,就是為了治病的理由。原來在中國的傳統里,有一種迷信,叫做「割股救親」,就是認為在一個人生病的時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親人的肉不可。這種認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開始的。唐朝有一個叫陳藏器的,寫了一本醫書叫《本草拾遺》,裡頭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後慢慢流傳的結果,一般傻懂懂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來。在爸爸媽媽公公婆婆生病的時候,就會有孝子孝媳們出來,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對親人的病有一點兒幫助。他們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卻是蠢的。 歷史上關於割股治病的故事,舉不勝舉。宋朝就有朱雲孫的太太劉氏,他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時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時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裡頭,她是「孝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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