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周文 石碏諫寵州吁

隱公三年《左傳》

衛庄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庄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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