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百萬黑人大遊行

盧兄:你好!

收到你的來信很高興。你談到由於辛普森案所反映出來美國的種族問題,希望我對這方面的情況作更多的介紹。這也是我很想多談一些的題目,但是,要講清楚很難。首先是題目太大,其次是因為太複雜,在這樣短短的信里,只能講到一些皮毛。可是我還是希望能夠盡量談一些,使你至少有一點大致的印象。

這些日子,美國又很熱鬧,趁著辛普森案所激起的美國黑人的種族情緒,一名黑人領袖出來號召,在馬丁•路德•金當年領導「走向華盛頓」的百萬黑人大遊行三十多周年後的今天,再進行一次同樣的活動,也就是,再來一次到華盛頓的「百萬黑人大遊行」。這立即引起了全美國社會的關注和許多不安。人們擔心,在這種時候,舉行這樣的活動,是否會煽起更大的種族情緒,甚至有人趁機挑起黑人對其他種族的仇恨;擔心這麼多黑人聚在一起,舉行以「種族」為主題的集會,是否會在「群體效應」的影響下,發生一些類似騷亂的事情;更擔心萬一發生騷亂,萬一再和警察之類的發生衝突,又要引起什麼社會動蕩。人們記憶猶新,在民權運動中,人們的情緒,尤其是黑人的情緒是多麼強烈,衝突是多麼容易發生。馬丁•路德•金的偉大,正在於他站在乾柴邊上,卻能夠不去點燃一堆可以利用的烈火,而是主張和平和非暴力的抗議。問題是,這一次活動的發起和組織者,卻不是馬丁•路德•金,人們的擔心實在不是無緣無故的,因為這次「百萬黑人大遊行」挑頭的,正是「黑人伊斯蘭國」組織的領導人法拉肯,在我前面的信中,曾經提到過這個人物。這個組織歷來觀點激進,法拉肯本人也以發表大量的反猶太民族的言論而著名,而且他所發表的言論里,除了反白人之外,也反美國人中的越南裔和朝鮮裔,還反天主教和同性戀,總之一向是樹敵頗多。他的演說能力,也就是鼓動群眾的能力,在大家都很能言善辯的美國,也是非常出名的。他還邀請了辛普森和所有的黑人中的名人參加這個集會。

這個集會預定的地點,是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中心地帶,國會大廈前面的廣場上。我想,最不安的應該是總統柯林頓和美國政府,因為不管惹出什麼麻煩來,首先總是政府的麻煩。那麼美國政府能不能找點什麼理由,阻止這樣一個活動呢?這是不可能的。國會大廈前面的廣場,是理所當然的「公共論壇」,而「集會自由」又是被涵蓋在「言論自由」裡面的,屬於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如果美國政府表現出哪怕是一點點被懷疑是阻撓之類的舉動,那麼它將要遇到的麻煩,就遠遠不止是一場集會了。因此,現在的美國政府,不管它對於一個這樣的集會實際上有多麼不安,它最聰明的做法就是積極配合,提供一切方便,擺出一個落落大方的姿態。也許你會問,對於這樣前景不可預測的「巨型集會」,美國政府不能公開阻撓,那麼能不能暗中搞點小動作呢?

我想,這是每一個手中握有很大權力的人,心中無法抵擋的誘惑。美國政府也不例外,它也曾經經歷過這樣的歷史階段,試過搞點小動作,為自己減少麻煩。但是,在美國這樣一個經過認真設計的國家制度下,這樣做對於政府和操作者,都非常非常危險。首先是一旦被揭露,將成為一個爆炸性的政治醜聞,涉案的人們沒有必要為此搭上自己的政治前程;還有就是在美國這樣的制度下,這類事情很難避免早晚有一天會被揭露。對於美國在歷史上走過的這樣的階段,我也想在這裡向你做一點介紹。

我前面談到過,美國政府對於國內的形勢感到最無從把握的,就是六十年代的動蕩,這也是美國政府最容易一發急就鋌而走險的時候。正在進行的越戰,也是這種動蕩的一個重要的起因。1969年,就有兩個美國知識分子,布盧姆和瓦斯寇,他們也是熱衷於民權運動的積極分子並且屬於一個叫「結束越戰新動員委員會」的組織,策划了一場大的反戰遊行集會。當時,他們想使得集會規模儘可能大一些,就去聯合當地的黑人一起參加。但是,當時的黑人更關心的是他們在社會上的平等權益。應該說,他們是當時美國社會上兩股不同的力量,是動蕩的兩個不同的源頭。他們分開「折騰」,已經使得當時的美國政府頭痛不已。問題是,美國政府和老百姓一樣,也是第一次遇到六十年代的許多新思潮新問題新騷亂,誰也不知道這種動蕩是什麼走向,到底會產生多大的「破壞」。因此,當時的美國政府,當然希望情況不要向失控的方向發展,當然希望這種騷動不安的力量越小越好,越分散越好。

有的黑人組織對於這場反越戰的集會是非常支持的,但是他們很想聯合的「黑人聯合陣線」卻沒有多大興趣。大型的抗議集會的組織,經常有財力上的問題,於是,這個「陣線」的領導人就提出,他們可以動員他們的成員前往白人的反戰集會「助陣」,但是白人的反戰組織是否能給黑人自己的集會捐點款,比如說,他們來一個人得到一美元的捐款?為此,他們舉行了一些協商會議。

這種主意提出後,在「新動員」組織中當然馬上就引起了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這可以考慮,另一種意見則認為,民權運動是自願參加的,這麼一來不是成了交「人頭稅」了嗎?但是,總的來說,他們兩個組織之間達成協議而進行聯合行動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新動員」組織收到來自「黑人聯合陣線」的一封非常不禮貌的催款信,而不久之後,「黑人聯合陣線」也發現一張評論這件事情的傳單,傳單的文章中間,印了一隻黑色的猴子,文章的題目是「給他們香蕉!」此後,「新動員」組織的反越戰大集會依然如期舉行,而且很成功,但是「黑人聯合陣線」沒有參加。這兩個組織,也從此產生隔閡而疏遠了。

誰也沒有想到,所謂的「催款信」和傳單,都是當時的聯邦調查局實行的一個秘密「反間諜計畫」的傑作。當時美國的反戰者和民權運動的組織,都是他們這個「計畫」干擾和瓦解的目標。聯邦調查局的這個計畫,是在六十年代末期美國政府對於國內騷動感到束手無策的時候設立的,得到當時的局長鬍佛的同意。但是搞出這套計畫的人都知道,弄不好,這就是自己給自己埋下的一個定時炸彈。這種做法的「違憲性」,人人皆知。但是,可以想像,美國政府中搞出這些計畫的人,當時也是給逼急了。在美國的憲法里,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它的實行不允許有任何假設條件下的變通。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美國政府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中止人民可以享受的憲法權利。我記得自己第一次注意到這一點,是在「文革」剛剛結束時看的一本美國小說里。這本小說好像叫《代號R密件》。這種書在美國,是標準的所謂「暢銷小說」,就是情節緊張引人入勝而且價格便宜,最適合在旅行中消磨時間。暢銷小說的作家都是以掙錢為目標,他們自己和評論界都不會認為這些暢銷小說有什麼很高的文學價值。這本書也不例外,很「好看」,充滿了緊張的氣氛。小說假設了以聯邦調查局局長為首的一幫美國政府官員,陰謀通過一個類似緊急狀態法的法案,以期可以在宣布非常狀態的時候,就使《權利法案》失效。經過緊張的種種情節之後,最終陰謀被揭露,沒有得逞。我到了美國以後才知道,這種對於我十分新鮮的東西,它的內容對於美國人是老掉牙的永恆主題。這就是自從建國以來,民眾就天天在那裡圍繞著種種細節和政府計較的問題,即美國政府如何做到無例外地保證人民享有憲法權利。

正是因為無例外,因此在六十年代美國的騷亂此起彼伏的時候,美國政府並不能因此借口什麼「緊急狀態」而絲毫減少人民的各種表達意願的權利,要遊行的還是照樣遊行,要集會的也照樣集會。著名電影明星簡•芳達在越南戰爭打得炮火連天的時候跑到越南北方,穿上北越軍裝,在北越的高射炮上擺個姿勢拍照,還發表在美國的報紙上。幹得如此出格,政府也拿她沒辦法,找不到法律依據去懲罰她,只好隨她去。很多人恨她恨得咬牙切齒,最多也只能是不去看她的電影,這也不妨礙她的電影得奧斯卡金像獎,風光至今。

在六十年代情況越來越不明朗,民間組織多如牛毛的情況下,聯邦調查局作為一個專門對付國內犯罪的機構,壓力也確實很大。他們有一個任務是維持政府機構和首都華盛頓的安全,但是在六十年代末期,每年至少有四五次幾十萬或上百萬人的「華盛頓遊行」,還有無數次幾乎整年不斷的小一些的集會,在國會大廈、白宮、國防部所在的五角大樓等附近的廣場舉行。大多數示威者是和平的,但是也不斷有一些人,試圖進入五角大樓、爬白宮的籬笆,其中也有少數「戰鬥性」特彆強的,鼓吹要燒毀橋樑、扔炸彈和殺死警察。聯邦調查局也確實很難分辨,哪些人只是威脅,說不定真有幾個是要真乾的。結果,聯邦調查局終於出此下策,搞了這個秘密計畫,主要目的是搞清情況,同時也做了些不光彩的「小動作」。

正因為這是對美國人民特別敏感的憲法的「明知故犯」,因此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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