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兄:你好!
你來信說,記得在今年年初的時候,你曾經問過我對於柯林頓能否成功連任的看法,而我說過柯林頓只要不出什麼意外的話,就一定會連任。可是現在看了我的信以後,對我這種說法感到很奇怪。既然柯林頓在第一個總統任期中出現那麼多的「問題」,為什麼我還會對柯林頓總統的當選持有信心呢?
其實,我當時的回答一點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遠見,因為,我相信這是美國當時大多數人的看法。所以,今年的美國大選雖然看上去依然「轟轟烈烈」,可是,實際上這是一場相當乏味的選舉,因為在選舉之前,人們都基本上已經像我說的一樣,預測到了選舉的結果。
可是,又怎麼解釋這一切呢?
兩年之前,美國曾經有過一次中期選舉,前面已經介紹過,在中期選舉的時候,國會中所有的眾議員和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必須投入競選。結果在那次中期選舉中,共和黨奪回了失去已久的兩院多數議席。那一次,給柯林頓以相當大的打擊。為什麼呢?
因為所有的總統都是有限期的。四年任期匆匆而過,沒有一個總統希望被歷史證明,自己是一個沒有什麼政績的總統。政績又從何而來呢?一般來說,總統在任期內所通過的立法的質量和數量,通常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標誌。
在美國總統的政績的衡量中,在一般沒有戰爭等非常情況之下,對外關係占的比重是比較小的,對外關係只要不犯什麼大的錯誤,就過得去了。主要看的還是總統對美國本身發展所做出的貢獻。
根據美國政府結構的設計,總統本身只是一個行政主管,雖然他有發布行政命令的權力,但是他沒有權力以他一個人的力量為這個國家做出什麼戰略部署。因此,總統如果試圖推行一項什麼新的政策和改革,兌現一項在競選時對選民的承諾,他都必須說服國會予以配合。也就是說,他想對美國做出任何一點改動的話,他必須以提案的形式提交國會,並且說服國會,以立法的形式把他的想法確立下來。否則的話,總統即使有雄韜大略,也只能停留在夸夸其談的水平上,根本無法實施。
本來,美國的總統任期就是非常短暫的,即使他的設想被國會接受而立法,美國總統也沒有許多其他國家的領袖那麼幸運。那些領袖可以親手指揮實現自己所勾畫的藍圖,甚至在一切完成之後,接受人們的歡呼和敬仰。而美國總統如果能有幾個設想被國會通過立法,已屬萬幸,匆匆忙忙就要交班下台了。即使這個設想後來結出了豐碩成果,也已經沒他的事兒了。真是十足的「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更何況,還有這樣一些總統,他們的滿腹經綸始終得不到國會的理解,也就一直不能通過立法這一關,只能眼看著絕妙主張胎死腹中。他們可以說是錯失一個千載難逢的治國良機,然而不論有任何理由,四年一到,他們只能與他們的抱負擦身而過,回到平民的身份。這樣的總統只能抱憾終身。所以,一個美國總統,獲得競選的成功,實可謂只是萬里長征剛剛走完了第一步。
看上去,這樣的設計似乎顯得頗為荒唐,幾乎是在為這個國家的發展設置障礙。你想,一個總統千辛萬苦地通過競選上得台來,滿懷雄心壯志要給這個國家改變面貌。可是,這個制度卻在捆住他的手腳。還有比這個更叫人難以理解的嗎?
然而,他們卻有他們的一套道理,聽上去也十分簡單。這個制度的設計基於這樣的基本概念,憲法所規定的政府組成是人民之間的一個契約。大家以共同認可的方式推選出這樣一些人,包括一個作為主管的總統,來管理公眾事務。這個主管當然可以提出如何管理的設想,但是,這個國家並不是總統的,這個國家是大家的。總統只是一個公僕而已。他對於這個國家走什麼方向只有一個建議權,願意不願意這麼走,得看大家自己的意思了。
美國政府的立法分支國會,則在更大的意義上成為民意的體現。所以,在美國,人們很少有機會看到白宮和總統的操作過程。但是,國會的討論、爭辯、表決等等具體操作,卻是時時暴露在民眾面前的,只要一打開電視的特定頻道,他們的全部工作就在攝像機前。這些議員代表著他的這一部分百姓在那裡表態,他也必須順從這一部分的民意,否則他們不可能在國會繼續坐下去。
所以,總統的提案是否能成為國會的立法,實質上就轉換成這樣一個問題。就是,這一階段的行政主管給美國所走的道路提出一個設想,美國人民考慮之後,做出一個決定,他們到底願意不願意朝這個方向走,能走多遠。
當然,這樣的制度設計,也許扼殺了一個高瞻遠矚的政治偉人的宏大抱負,也許,也使得美國人民失去了一些「起飛」的歷史捷徑。但是,他們願意支付這些代價的原因,是他們不願意冒險失去他們掌握自己命運的權利。他們依然回到一個最初的憂慮,他們擔心政府和公僕的異化,他們擔心失去他們的基本權利,那就是,兩百年前托馬斯·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寫到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如果在一個總統給民眾帶來好運的時候,大家就願意放棄自己的判斷,完全被動地接受強權的安排,那麼,他們從此也必須接受強權有可能給他們帶來的厄運。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民眾面對強權的恩賜,就願意放棄自己的選擇權利的話,那麼,明天強權落下一個苦果,那就不僅沒什麼可抱怨的,連掙扎的餘地也不存在了。所以美國人才認為,失去制度對於人民權利的保證,就失去了一切。他們不能僅僅依靠對一個總統的信賴過活。他們會說,總統不也是一個凡人嗎?而人是靠不住的。
現在,你一定明白,為什麼說兩年前的中期選舉時,大部分議席落入對手黨——共和黨手中,會對柯林頓是一個沉重打擊了,儘管絕對的黨性在美國是不受讚賞的。對一項法案的投票,每一個議員有自己獨立的態度。否則,在美國,總統和多數議席經常分屬兩個不同黨派的情況下,總統就無法使國會通過任何法案了。美國的這一台戲也早就唱不下去了。
說到這兒,我必須說明,根據我個人的經驗,我們中國人在了解美國政治制度方面,最容易誤解的是他們的政黨組織和活動了。這裡有很大的歷史文化差距。西方政黨組織基本上是應西方議會民主的需要而產生的。在西方民主傳統的源頭,雅典直接民主時期,是沒有政黨的。事無巨細均由全體公民表決的「廣場民主」不需要政黨。在帝王專制時期,權力集中在王室手中,也不需要政黨。開現代議會民主下政黨之先河的是英國在十七世紀末議會的力量足以和國王分庭抗禮的時候。在英國議會裡產生了主張權歸議會的輝格黨和反對削弱國王權力的托利黨。從此以後,兩黨的主要分歧就是關於政府到底應該做什麼,到底應該有多強大。一百年後,美洲大陸人民起來要求獨立時,輝格黨人站在美國革命一邊,而托利黨人支持英王粉碎「叛亂」。兩黨當年的分歧,今天或多或少地由美國人繼承了下來。
美國革命初期是沒有政黨組織的。華盛頓在他的總統告別演說中諄諄勸告美國人民要反對任何「宗派」。著名的聯邦主義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認為,「宗派」是必須永遠予以防範的邪惡。
然而,代議制民主的形式註定了政黨組織和活動的必要性。從1787年開始,主張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的人就自稱為聯邦黨人,而聚集在托馬斯·傑弗遜周圍的反聯邦主義者就自稱為民主共和黨。然而,我們必須特別留意的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美國的政黨就承襲了代議制民主制度下組黨的傳統:政黨是個人表達政治觀點的地方,不必要也不應該有嚴密的組織。托馬斯·傑弗遜在1789年就說過:「如果我要和一個黨在一起才能夠進天堂的話,我寧可根本就不進天堂。」
正由於這種傳統,以後的兩百年里,時代潮流起起伏伏,政治觀點進進退退,政黨組織隨時代而變化,卻只有觀點的承襲和蛻變,而沒有一條抓得住的組織線索。我曾經順著習慣想弄清美國兩大黨的歷史,花了很多功夫才拋開了在國內時的思維定式,悟出了一個事實:儘管美國歷史上大多數時候都有兩大黨,但千萬不可望名思義,彼兩黨非此兩黨也。要想理解美國政黨活動及其在權力結構中的作用,必須記住,他們和我們近代中國人的習慣完全不同,他們重觀點而輕組織。當然,「黑手黨」不在此例,因為黑手黨不是政黨,而是有組織犯罪。有著廣泛結社自由的美國人對任何有較嚴密組織的社團都心存疑慮和警惕。
明白了這一點,才能理解,為什麼精於經營的美國人,能把什麼都辦成又賺錢又體面的生意,但是無論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卻都沒有黨營事業。不要說黨營工商業,連黨營電台電視台也沒有,競選廣告只好出錢讓民營的電台電視台代勞,他們甚至連一張黨報都沒有。
現在我們再來談柯林頓。
柯林頓所推出來的改革方案,一般來說,是代表了民主黨的觀點,而有些方案本身就體現了兩個政黨截然不同的政見。在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