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犯人遊街不能選季節 4、「引回」途中趣事多

上路之後,我們三人先朝新橋方向走去。

「對了,馬呢?」這回輪到我出招了。「引回的犯人不是都倒騎在光溜溜的馬背上?」

本想利用這機會少走些路,誰知竟沒人理我。這時另一個人提出有趣的疑問:

「您說倒騎馬背,可是我看當時那些圖片,犯人的臉孔都朝向前方唷。只有電影和電視劇才讓犯人面向後方。到底哪種才是正確的騎法啊?」

以江戶時代「引回」為主題的圖畫現在還保存著很多,畫中除了引回的情景外,還可看到磔刑或火刑犯人被綁的模樣,以及磔刑現場囚犯與群眾的位置,但所有圖片里的囚犯都是臉孔向前騎在馬上,並有手持長矛的衙役在馬前引導。

這種以警示大眾為目的之「引回」最早始於平安時代。當時這種活動稱為「游大街」。根據「平凡社」出版的《大百科事典》指出,當時都城(指京都)被判流刑的囚犯即將離家遠行時,通常是騎馬或坐轎(身分較高人士)倒退著從家門口走到都城的郊外。但前面列舉的判刑標準如果屬實,江戶時代應該不可能有「引回加遠島」之刑,所以「騎馬倒退」的行為或許也不存在。

另外還有個有趣的疑問:「犯人依據什麼理由被分別送往小塚原或鈴森刑場?」這問題我在前面也曾提及,但我和尼古拉江木後來查遍了各種資料,直到現在都還沒找到確切答案。我也想到一種毫無把握的推論:或許在江戶城西部犯了罪的人送到鈐森刑場?在東部犯罪的人則送到小塚原刑場?但後來又發現很多案例證明事實跟這種推論相反。所以對這個疑問,如有哪位讀者知道答案的,請您不吝賜教 。

話說我們三人穿著一身郊遊野餐的服裝走上聖誕將近的街頭,繁華熱鬧的氣氛里,我們這副模樣顯得格外刺眼。我不免好奇地想:當年那些走過這條大路的引回行列,他們那時又是怎樣的裝扮?根據資料指出:

「南北町奉行所 各派一人、與力二騎 ,每位與力各帶兩名同心 一同執行任務,犯人身縛繩索騎在馬上,二十多人手持出鞘長矛與捉捕工具等物在前後戒護,隊伍最前端高舉寫著罪狀的紙旗與木製舍札。」

「關於這面紙旗,有個很有趣的故事喔。」

我們走在銀座街頭聽尼古拉江木解說。

「前面說過,僱員只要把僱主殺傷,就得判引回外加磔刑,對吧?但如果過失是在僱主那方,僱員豈不是太可憐了?」

「嗯。碰到這種情況,是否能酌情減刑呢?」

「不行!但據說在行刑後,地方主管會交給受傷的僱主一面紙旗,旗上列出僱員的罪狀,而僱主收下這面紙旗後不許扔掉,必須好好兒收藏,否則麻煩就大了。因為以後地方主管還會派人來檢查,叫做『查紙旗』,看僱主有沒有把旗子妥為保存。」

這可真驚人!江戶時代的刑罰好狠毒啊。

「換成現代話來說,這表示僱主也有『監督不周』的過失,當時制度已規定僱主也必須負責。每收到一面旗子,就表示僱主有過一次違規紀錄。」

「對!對啊。那僱主一定不喜歡收到這種旗子吧?但是,又不能拒絕。」

聽到了這些趣聞,我覺得好像已夠寫一篇名為《令人痛恨的紙旗》的短篇小說了。

其他有關引回的趣事還有很多,譬如引回的全程幾乎要花費一整天的時間,囚犯走到半途可能會想上廁所,或口渴、肚餓,碰到這種情形的話怎麼辦呢?

「據說沿途都會讓犯人適時地小憩片刻,再說因為是送上黃泉路嘛,只要犯人想要的,大致都會滿足他的心愿。」

所以囚犯若是耍賴說要吃香喝辣,可能不至於罵他「混蛋」當場拒絕吧。

據說還有更離譜的故事:有一次,引回的隊伍正在前進,路旁看熱鬧的人群里有個抱著嬰兒的年輕母親,犯人看到母親正在餵奶,便開口表達心愿:「我要喝那奶。」(怎麼會有這種人!)諸位讀者您猜,那些公差反應如何?

結果,他們居然命令那母親讓犯人吸了幾口奶。真是太過分了!

但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當時的大眾來說,「引回」是一種公開活動,群眾都是抱著輕鬆愉快的心情來觀賞。若非如此,年輕母親不可能抱著嬰兒來看熱鬧。

「說起『江戶中引回』也算是一種頗有人情味的活動。據說遊街路線還可繞過被害者居住的地區,並把犯人帶到被害者家屬的面前。」

如此說來,毒婦美幸也會被拉到丈夫的親兄弟面前,聽他們罵一聲:「你這該死的女人!」

前面曾提到「五地點引回」,這條路線主要是沿護城河環繞江戶城一周,沿途並通過主要城門前的舍札。我們今天的徒步路線全都在市區里,沿途儘是街景,並無特別之處。百貨公司林立的大街飄逸著聖誕氣息,歲末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正在路上往來奔走。我們一路穿過街頭,覺得自己的模樣有點羞於見人,而且途中閑聊的話題也那麼與眾不同。

「有句俗語說:哼著小曲上刑場 ,真有這種事嗎?」

「好強不肯低頭的人,自古皆有啊。」

「我們已走過好幾家出版社的門口啦。」

東京的都心有好幾家大出版社,從剛才到現在,我們已走過中央公論社、集英社和文藝春秋社。

「我想到一個主意,如果哪個作家能在一年當中,分別為五大出版社的雜誌各寫一個專欄,我們就給那位作家辦個『五地點引回』活動,如何?由責任編輯持槍前導,再動員所有編輯站在路邊捧場看熱鬧。」

「最後再拉到半藏門前執行曬刑。」

「正是,正是。」

「這什麼主意啊!豈不是找死嗎?」

一路閑聊打發時間,轉眼間竟已過了下午三點,橘紅色的太陽迅速地落向天邊。若不加緊趕路,等我們到了鈴森和小塚原就沒法拍照了。

於是,三人搭上違規的早駕籠,咻地一下飛到了刑場。

刑場是可怕還是可悲?

鈐森刑場遺址現在只剩下一小塊位於道路中央的綠地,四面欄杆圍起,地上有座高大的石塔,上寫幾個大字:「史跡鈴森刑場遺址」。或許因為周圍視野開闊,又正好趕上夕陽射出燦爛餘暉的時刻,我們站在這兒一點都不覺得恐怖。

「好冷喔、」三人異口同聲嚷道。

載我們來的司機似乎對這裡很熟,一路上既沒走錯方向,也沒浪費時間找路,我忍不住問他:

「您以前也來過嗎?」

「來過啊。」

「這種地方也有人來參觀啊?」

「很多喔。對喜歡歷史的人來說,這地方畢竟是個景點哪。」

刑場遺址的總面積很大,位置就在品川的第一京濱公路邊。越過早駕籠的窗戶往外看,沿途儘是大型倉庫和企業大樓,完全看不出這裡以前是刑場。今天這裡的景色已跟往日截然不同。當年這裡算是江戶的郊區,所以才把刑場建在這兒,現在這裡則已成為東京市區的一部分。

然而,當我們踏進綠地的欄杆後,四周的氣氛卻突然變得陰森森的,或許是心理因素作祟吧,就連那口據說保留原樣的「洗頭井 」(井裡並沒有水),還有為了超渡犯人亡魂而設的地藏菩薩的臉孔,都給人陰風慘慘的感覺。但是一轉頭,我忍不住又笑了起來,因為欄杆邊有間商店,有人坐在那兒喝茶休憩。原來這裡變成了觀光勝地!

但在緊鄰商店右側的地面,我倒是找到了證明這裡曾是史跡的遺物。那是兩塊並排陳列的石墩,據說其中的一塊是八百屋阿七 因縱火罪被燒死時用過的,另一塊則在磔刑時用來插十字木架。

用來插炙刑木架的石墩是圓形,磔刑石墩則是四方形,石墩上各鑿一個跟本身形狀相同的石洞。磔刑石墩的體積比較大。

兩個石墩上都供著鮮花,我們三人也低頭憑弔了一番。待我睜眼瀏覽,才發現燒死阿七的那塊石墩旁有一棵夏蜜柑樹,繁茂的枝葉覆蓋在石墩上,掛著果實的樹枝正在寒風裡來回搖曳。

「總不會有人跑到這兒來偷橘子吧。」我說。

鈴森雖已整修成歷史遺迹,環境氣氛反而比從前活潑明亮。只見馬路對面有一棟十四層高的公寓,住戶晾在陽台的衣物正在夕陽照耀下閃閃發亮。

綠地周圍的欄杆前豎著一根細長木牌,上面依序列出捐款者姓名。他們捐獻的款項除了用在刑場遺迹的整修與維護之外,也用來建了寺廟以超渡那些在此斷魂的短命鬼。我們從木牌上密密麻麻的名單很容易看出,附近居民到此憑弔刑場史跡時,內心都懷著無比虔誠的敬意。但不論我如何尋覓,卻很難在這兒聞出一絲陰慘的氣息。

然而……另一處刑場又如何呢?

當我們拚命追著落日趕到小塚原刑場,那地方給人什麼印象?

那可真是個恐怖得令人發抖的地方喔。

小塚原刑場遺迹在南千住車站旁,像要故意躲起來似的藏在一座大型陸橋下面。當然,這裡也跟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