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考土豆

馬鈴薯和番薯,一根一莖,本不見於中國,而是五代至明代期間自域外引進,屬於早期「胡食」的一種。

目前,馬鈴薯已成為我國的主要糧食作物,在重要產區如黑龍江省,種植面積已達三十二萬公頃,相當於當地水稻種植面積的五分之一。若不是土豆躲在地里既不顯眼兼且樣子難看,「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只怕要改作「漫山遍野的土豆高粱」。

位於安第斯山脈的秘魯和玻利維亞一帶,據信是馬鈴薯的發祥祖地。而今,全世界已經有一百多個國家種植馬鈴薯,年產量高達兩百九十萬噸,重要性與小麥和稻米並列。這種名副其實的「草根」食物,具有頑強的適應性、高產、豐富的營養和澱粉質、易飽脹、便於久貯、 煮食快捷,而且在地底生長,不易遭到破壞及盜竊等等先天性的優越性,十六世紀中葉自美洲引入西班牙以來,在其後的兩百多年裡曾經幫助歐洲人挨過了世上數次重大的饑荒和戰亂,同時造成了人口爆炸。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這樣的土豆高產地區,從一七五零至一八五零年 ,人口增長三倍,至於貧民階層的成長又比其他階層來得迅速,相信與土豆的廉價有關。無論如何,這正是工業革命的物質基礎。

馬鈴薯被引進中國的確切年代暫不可考,但可以相信的是,馬鈴薯和十六世紀由衣索比亞經緬甸傳入中國的高粱,葡萄牙人同期經澳門引進的玉米和白薯,對於中國的人口增長起到了決定性的「床下」作用。從十六世紀到十七世紀,中國人口在八千萬的基數上開始激增, 乾隆六年,為一億四千三百四十一萬,乾隆六十年,翻番至兩億九千七百萬。

馬戛爾尼勛爵因而寫道:「美洲的發現與航海活動給中國帶來了也許同歐洲一樣多的好處。」今天看來,實在讓人有點啼笑皆非了。

為全人類做出巨大貢獻的馬鈴薯,在東、西方不同的文化中卻一直背負著不良的意義,是植物里的豬。

對馬鈴薯原產地美洲出的土陶瓷所作的放射性碳定年測試結果顯示,馬鈴薯在至少七千年前已被栽培歸化。在前哥倫比亞時代的秘魯和玻利維亞,馬鈴薯不但是當地居民的主糧,而且是文化和宗教的重要元素。印加人崇拜的女神Aro-Mamma,就被尊為「馬鈴薯之母」,印加人並且用馬鈴薯來做隨葬品。

帶著這樣一種對於歐洲殖民者完全異質的文化背景,馬鈴薯在一五六五年首次被引入歐洲時,是作為一件禮物呈交給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手上的。在隨後的幾年裡,馬鈴薯主要是在歐洲各地的植物園裡被當作異域稀有植物展出。而在十八世紀之前,歐洲人普遍覺得馬鈴薯的 形狀古怪、恐怖而且不祥,更不知道馬鈴薯應該怎麼吃以及哪個部分可以吃。當然,還是有人做過勇敢的嘗試:由於馬鈴薯與番茄同屬茄科,外形又似勃起的陰莖,一度被歐洲人當作催情劑使用。

Larry Zuckerman在《馬鈴薯——改變歷史的貧民美饌》一書中寫道:「過去這四百多年來,馬鈴薯受盡了西方世界對它的鄙視。西方社會曾害怕、懷疑、輕視及嘲笑馬鈴薯。甚至到今天,我們仍使用如『沙發馬鈴薯』或『馬鈴薯頭』等負面用語。」

奇怪的是,即使是漢語文化亦沒有替馬鈴薯恢複名譽。「馬鈴薯」這三個漢字,通常只是一種書面用語,「土豆」才是馬鈴薯常用的中文姓名。儘管「土豆」並不用來直接傳達貶義,但是在某些語境中,確有明顯的「木訥」,「愚蠢」以及「消極」的含意。

如果說土豆的大量種植曾間接促成了工業革命,推動了資本主義的勃興,那麼二百年後,土豆在資本主義的全球化浪潮中,再一次扮演了一個微妙的角色。

脫去外衣,搖身一變,土豆就變身為薯條和薯片。

炸薯條,這隨麥當勞征服了全世界每一個角落的金色魔杖軍團,據說由比利時人始創於十九世紀初,流傳到法國之後即大大的風行,故得名為French Fries,將近兩百年之後,美國人又相繼完成了它的本土化和全球化。麥當勞以賣漢堡包起家並且一直以此為主業,不過,它的商標竟不是漢堡包,而是M形的薯條。

麥當勞曾經在香港拍攝過一個廣告,片中的主角是一個小朋友和一名裝束極似解放軍駐港部隊士兵的軍人。起初,在軍營門口站崗的士兵面部緊繃,神情嚴肅,當那個興高采烈的小朋友向他遞上一包熱辣辣的炸薯條之後,遂笑逐顏開,綻放出燦爛的笑容。

儘管解放軍駐港部隊後來表示由於片中的士兵並非真正的解放軍而不會追究此事,不過,麥當勞對薯條美麗的這種深信不疑並且為此而不惜冒險挑戰敏感禁區的做法,還是讓人捏了一把汗。

關於中國「麵條族」和「包子族」的互毆,已是老段子了,薯條的加盟,則是最近的事:話說某日落單的叉燒包又一次挨了「麵條族」的狠揍,回頭糾結族人向「麵條族」尋仇,只見薯條一人悠閑地在馬路上閑逛,一票人二話不說,噼哩啪啦拳打腳踢地就將薯條暴打一頓。 「包子族」的老大肉包余怒未消,又照著薯條補了兩腳,罵道:「打了人還敢穿的金光閃閃的逛街!欠扁!給我繼續打。」

可見,薯條已經順利地完成了移民歸化,並且加入了「麵條」陣營,雖然這竟是一場誤會的結果。

許多年以後,身材粗陋的土豆也許不會想到有一天自己竟能化身為曲線優美兼有飄逸弧形的輕盈薄透的片狀尤物。

薯條和薯片的全球化傳播,都有各自的專用媒體,前者的媒體是麥當勞,後者更為犀利,用電視。袋裝或盒裝的薯片,無疑是全球最流行的電視食品,在這個意義上,「沙發土豆」一詞看來很有必要更新為「沙發薯片」。與此同時,薯片也強勢地瓜分了被爆米花長期壟斷的 電影院市場。

土豆與影視事業的關係實在是深不可測,例如,港、台電影界人士所說的「薯片」,其實是「暑期大片」。

薯片的發明者,是在紐約薩拉托加溫泉區一家高級餐廳工作的印度籍廚師Geoge Crum,時為一八五三年。

當時因有顧客不斷投訴薯條炸得太粗,Geoge一生氣,索性就把馬鈴薯切至薄無可薄,然後下油鍋炸至通透,結果大受顧客讚賞,炸薯片從此聞名天下,並且發展成一門工業。從此以後,土豆的樣子不僅變得匪夷所思,而且被附加了乳酪、洋蔥、雞汁,甚至比薩、咖喱 以及紫菜的味道。

經過油炸之後的土豆,能量和熱量激增,一隻中等大小的免油「法國烤土豆」,熱能僅幾千卡,經油炸變成薯條或薯片之後所含的熱能,竟高達二百千卡以上。對土豆的油炸以及「條片化」改造,是資本主義發展進程中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自我增值。

薯條薯片皆為美式文化的代表,其實美國人為土豆做點推廣,也算是理所當然。一八四五年,一種引致馬鈴薯枯萎病的真菌首次侵襲愛爾蘭,令馬鈴薯變黑並且枯死,從而釀成長達五年的大饑荒,奪命近二百萬,亦驅使同樣數目的饑民向北美洲遷移。在某種意義上,沒有土 豆也就沒有今日的美國。

儘管薯條、薯片已經在中國市場上站穩了腳跟,不過中國的馬鈴薯消耗量,與美國每年人均吃下一百四十磅的紀錄仍有極大的差距。

土豆在中國至今仍被視為一道菜,而不想在歐、美被當成天經地義的主食,一種在泥土裡長出來的天然的麵包。如果說土豆曾經因為外表和「塊莖」的身份而備受東西方人民共同的嘲弄和敵視,那麼,土豆在今天仍不能成為中國的主食,完全是傳統飲食方式使然。

土豆不僅是中國餐桌上的一道菜,而且是一道「不怎麼樣」的菜。南方不僅不是土豆的產區,南方人對土豆也從來提不起興趣。土豆在北方出場的機會雖然大大高於南方,不過躋身名饌、由替補成為正選的可能性依然是零。北方的家常菜里,稱得上好吃的只有「醋熘土豆絲 」一道,至於山東的「拔絲土豆」以及東北砂鍋里的那一氣亂燉,大致上乏善可陳。

東歐人擅長的「土豆燒牛肉」,本來與中國菜之間的兼容性極高,惜乎國人對牛肉一向敬而遠之,再說「土豆燒牛肉」後來又與「放屁」產生了意識形態上的關聯,或深或淺的罪惡感只怕是一時也無計消除。

土豆在我國的這種處境,還可能與其一直無緣獲得某種正面文化意義有關。同具外來者身份的高粱,雖然亦未能入主餐桌,卻因文化上獨一無二的象徵性而比土豆更受尊敬。一般相信,現在的中國高粱乃自赤道非洲引進,不過仍有史學家堅稱在黃土高原上有中國高粱獨立的 譜系,證據是西部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我不知道這裡有多少的情感因素,但是就足球而言,儘管國際上公認中國人在基督誕生前二百年就玩過類似的遊戲,但畢竟不是現代的足球,更不可能為我們留下一個歷史悠久、戰績彪炳、名叫「皇家高太尉」的足球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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