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帶回家喂狗

「打包」是一種美式習俗,這個在中文裡聽起來很像是一個搬運術語的餐桌用語,在美語里被稱為Doggy,它的全稱系Doggy bag─不是用來裝狗的口袋,也不是用狗皮做成的袋子,而是專指用於包裝客人在飯館裡吃剩的食物,讓客人帶回家的那種口袋。

今天的美國飯館,尤其是中餐館,侍應生往往不等客人開腔,就把剩菜徑自裝進doggy bag里去了。不過以前的美國人和中國人一樣,一方面會在飯館裡吃剩很多東西;另一方面,既想把這些吃剩的飯菜攜帶回家,同時更怕因此而丟失臉面。所以,有一次,一個實在忍不住的美國人在多喝了幾杯之後,斗膽吩咐侍應生道:「請把我盤子里吃剩的這小半塊牛 排用袋子裝起來,我想帶回家喂狗。是的,我家的狗,You know……」

此人得手以後,Doggy bag就逐漸在餐廳里流行起來,根據聯邦調查局傳說中的一份尚未解密的關於美國公民及其寵物之飲食習慣的調查報告記載,自民間流行Doggy style以來,約70%美國家庭星期天的早餐在種類和構成上出現了極大改善。與此同時,儘管聲稱「帶回家喂狗」的食客激增,但這些美國家庭里的狗之日常飲食品質卻未因此而發生任何變化,更未接到有寵物狗在後院大嚼西冷牛排之目擊報告。

相比之下,我們中國人在結賬前所面臨的客觀環境要比美國人險惡得多。這是因為,第一,那時候奉公守法的中國公民絕大多數都還沒有養成在家裡養狗的習慣?第二,即使那時就已流行在家裡養狗,按照我國的善良風俗,不管飯館裡的東西煮得好吃還是不好吃,亦萬萬不 可以「帶回家喂狗」作為合情合理的託詞。如果一定要找個比較符合國情的借口的話,大概可以這樣告訴服務員:「請你把我盤子里吃剩的這小半條魚用袋子裝起來,因為這條魚煮得實在太好吃了,我想帶回家給負責為我煮飯的愛人同志嘗一嘗,以改善她的炊事水平。」

現在想來,好在是美國人充當了第一個大無畏的實踐者,不然的話,那些有心「打包」的老公們直到今天可能還不是很方便帶他們的太太出來吃飯。

其實,有的時候比面子更大的乃是實惠,以我之所見,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國各省里最要面子的上海人就開始在喜宴上大搞「打包」活動了。在豪爽的北方人看來,這件事也包括在上海人小器的證據清單之上。俱往矣,今時今日,「打包」不僅不再難堪,而且更引起 「美式」以及環保而成為時髦。而在「打包」的故鄉,據說華盛頓許多中國飯館的服務生往往不等客人開腔,就把剩菜徑自裝進doggy bag里去了。人的行為及其風尚實在難以用常理推斷,在嘴裡淡出個鳥來的匱乏年代,我們以對飯桌上的剩餘物所公開表現出來的不屑態度來體現我們在精神和物質上的「富足」,到了豐衣足食,嘴巴里濃得化不開的時候,一個食客的道德水準和文化修養卻要證之於「打 包」。都說是物以稀為貴,原來此處的「物」之所指也並不總是雞鴨魚肉,有的時候,他也表示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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