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轉軌經濟學中的公正問題

一、何謂"轉軌經濟學"

計畫經濟國家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如果從利別爾曼的"利潤挂帥"綱領算起,將近四十年了,從中國改革算起,已經二十多年,從東歐國家的"劇變"算起,也已十年有餘。豐富的經驗基礎上"轉軌經濟學"(或曰"過渡經濟學")已成為經濟學人樂於論道的話題。但什麼是"轉軌經濟學"?似乎還不是十分明確的。為了邏輯嚴謹起見,採用排除法來定義,我們先看看"轉軌經濟學不是什麼"。

轉軌經濟學不是轉軌時期的經濟對策研究。這與市場經濟學不是某個商家的經營之道、計畫經濟學不是某領袖的治國之策同理——雖然兩者無疑有密切聯繫。這樣講決沒有貶低轉軌對策研究意義的意思。實際上我認為至少在某些時候提出對策比建立理論更重要。但從根本上講這是兩種不可比高下的思想活動:對策研究要以可行性(某種情況下甚至是"可採納性"——可行之策但不被採納,仍屬徒勞)為基礎,而學理上的邏輯性是無關緊要的。高明的策士可以對不同的決策者提出不同的可採納對策,而這些對策在邏輯上是否一以貫之,倒屬無足輕重。但轉軌經濟學作為一種學理,則應當強調理論邏輯的自洽,以求達到認知上的進步,至於這理論是否為決策者嘉納,反而不必考慮。轉軌經濟學既然是"經濟學"之一支(而不是一大堆奏摺的總和),經濟學這門理性化學科所特有的邏輯性就是它的靈魂。經濟學家為了邏輯思維的需要可以、而且必須設定一些抽象的、"理想化的"概念,例如"完全競爭市場"、"均衡價格"之類。人們不能以現實中不存在完全競爭、絕對均衡為理由否定這些概念的意義,只要現實中壟斷程度、供求失衡程度的相對差異是可度量的,乃至不可度量但能感知的,人們就可以在邏輯上推出完全競爭與市場均衡的意義。同理,人們也不能用"現實中不存在絕對的公正"為理由,否認公正的意義。尤其在轉軌經濟學中更是如此,因為轉軌經濟學成立的基礎是邏輯自洽性,而不是"可採納性"。

轉軌經濟學不是"純粹經濟學"。有人說"公正"是個倫理學範疇,"民主"是個政治學範疇,而我是搞"純粹經濟學"的,因此拒絕引入這些範疇。的確,市場經濟中的經濟學原則上可以是"純粹經濟學",因為它可以只涉及私人物品的投入-產出,而不必涉及政治學——處理公共事務的學問。但是轉軌經濟學則不然,它處理的是公共資源如何轉化為私人物品、不可交易物如何轉化為可交易物的問題,亦即它是以處理公共事務作為邏輯起點的。所以,如果說把亞當.斯密的經濟學稱之為"政治經濟學"只是約定俗成的話,轉軌經濟學卻不能不是名副其實的"政治經濟學"。新左派在市場經濟中講"經濟民主",要對私人物品實行"公共選擇",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是不能成立的。但在轉軌經濟學中講"經濟民主",在公共事務中實行公共選擇,卻是自由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

轉軌經濟學不是"交易費用經濟學"。科斯等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在市場經濟中引入交易成本分析,是以這種經濟中交易權利已經設定作為不言自明的前提的。所謂科斯定理(這裡姑且不論對這一"定理"的各種質疑)中"初始權利屬誰無關緊要"這一提法,也是以這些權利之所屬具有合法性為不言自明的前提的。但這兩個前提對於轉軌經濟學來說就不是前提,而是這門學科面對的核心問題本身。轉軌經濟學正是圍繞交易權利如何設定、以及這種初始設定如何形成合法性來展開的。因而,轉軌經濟學只能是"交易權利經濟學",只有在這門學問解決了交易權利設定問題的基礎上,"交易成本經濟學"才有用武之地。

在弄清楚轉軌經濟學"不是什麼"之後,我們可以看看它"是什麼"了。

與市場經濟中的經濟學一樣,轉軌經濟學也是以"經濟人理性"為邏輯預設的,沒有這種預設,就無法說明何以需要向市場經濟"轉軌"。必須向新左派質疑者辨明的是:"經濟人理性"預設不能說成是"性惡論",它與所謂"人對於人是狼"的觀點全然不同——這種霍布斯式的性惡論倒與我國古代法家如韓非等的看法相似,但法家恰恰是統制經濟而不是市場經濟論者。道理很簡單:人們沒有見到狼群中存在市場,更不能設想狼與羊進行交易。"經濟人理性"預設也不是斷定人必定自私而不可能利他(因此不能用某個或許多利他的事例來證偽這種預設),更不是鼓吹人們應當自私自利(因此不能用關於自利心如何可惡之類的價值判斷來否定這種預設)。這種預設只是相信沒有什麼能保證人人無私,也沒有什麼能保證某個人事事無私,因此制度安排的出發點只能是俗語所謂的"先小人後君子":你如果無私利他行慈善,當然再好不過,假使你出於利己之心,這種安排也可以使你的行為實際上有利於、而不是有害於社會總福利。顯然,這樣一種安排就是市場經濟。

問題在於:這樣一種預設必須是邏輯上一貫的:它不能對一些人作經濟人預設,而對另一些人作"道德人預設"。"經濟人預設"假定人是合理自利的,即他們不會搶劫,也不願被搶,每個人都有捍衛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和能力。於是經濟學只能預設交易,不能預設慈善,也不能預設搶劫,儘管現實生活中慈善與搶劫都可能發生,然而這兩者都不應當成為討論的基礎。可是如今我們一些論者總是在假定"轉軌經濟"中的掌權者具有經濟人理性的同時,把大眾設想成豁達的無私者(或是無奈的奴隸?),既不知道也無能力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只能束手被搶。於是在下述"AB二人討價還價"的場合他們就認定搶劫可以減少"交易成本";"一方"任意處置公共資產,"公共"就只能乖乖放棄"選擇"之權利;看守者監守自盜,所有者也不會或不敢過問;把公共資產當作無主物而先佔之,公眾也只能認可——不能說這一切在現實中都不"可行",正如慈善現象與搶劫現象在現實中都有成功之例一樣。也不能說這種預設的錯誤只是個"道德"問題,正如"慈善人預設"在道德上並無問題但在經濟學中仍然不能成立一樣。

例如一位經濟學家朋友有這樣的說法:改革與革命的區別就在於後者要侵犯既得利益,前者則以承認既得利益為前提。這個說法作為事實判斷是有疑問的。(改革侵犯既得利益的事例歷史上不勝枚舉。主張"矯正的正義"的諾齊克也不是什麼"革命者"。況且如今也沒有什麼人要求矯正"既得"利益,只是要求制止"正在進行時"的不公正。)但更大的問題在於邏輯上。從經濟人預設出發應當承認一切人在改革中都有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并力圖得到更多的傾向。權貴如此,平民也如此,難道工人不想保住自己的鐵飯碗?可是這位朋友卻設想他們"看成敗,人生豪邁,只不過是從頭再來。"他的實際主張是:不要限制看守者交易,也不能讓老百姓來討價還價以免增加"交易成本"。可見他實際上是只承認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乃至預期利益),而不承認更多人的既得利益的。前一"承認"出於"經濟人預設",後一"不承認"則出於道德人預設(或"奴隸預設"?)。兩種預設的邏輯衝突他就不管了。然而人如果真的可以"豪邁"到如此地步,還有必要(或者說有可能)搞什麼市場經濟嗎?

顯然,如果把經濟人預設的邏輯一以貫之,就應當承認"轉軌"中的人們無分上下都不甘心"為偉大的市場經濟作犧牲",就應當承認他們在進入市場時的"初始交易權利",就應當重視轉軌中權利與義務、風險與機會、代價與回報的對應性,亦即重視公正原則。

總之,"轉軌經濟學"不是以"可採納性"為基礎的對策研究,而是以認知邏輯為基礎的學理;不是"純粹經濟學"而是政治經濟學;不是交易成本經濟學而是交易權利經濟學;它只能以經濟人的一元預設、而不能以自相矛盾的二元預設為前提,"公正"因此成為它的關鍵問題。王則柯先生曾提出:應當允許經濟學者避難就易,不討論如何建立市場經濟的問題,只討論市場經濟中的問題,這樣也就免除了關於公正的討論。我認為這當然沒有什麼不允許的,只是,這樣的研究或許可能成為高水平的經濟學,卻不能稱為"轉軌經濟學"了。

二、轉軌與"公平分家"

"轉軌"是什麼?我常通俗地講:轉軌好比"分家"。這個比喻不能狹義地只理解為公共資產的"量化到個人"。實質上計畫經濟就是"交易權利"高度集中於計畫者的經濟,而市場經濟則是交易權利高度分散的經濟,因而由前者向後者的轉軌,不管形式上有沒有"分配式私有化"的程序,實際上都意味著初始交易權利的分配。在這個意義上,計畫經濟學好比大家長治家的經濟學,市場經濟學好比個人理財的經濟學,而轉軌經濟學說白了就是"分家經濟學"。

計畫經濟學的核心問題是求出巨系統線性規劃方程的最優解(最優化計畫),在這方面前蘇聯的數理經濟學——以諾貝爾獎金得主坎托羅維奇以及諾沃日洛夫等人為代表的"電腦烏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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