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十月革命與中國革命,都是在現代化起步晚於歐美的古老傳統帝國,在農民為居民主要成份、資本主義不發達條件下由馬克思主義的政黨領導的劇烈變革。它開闢了一條農民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演進之路。經過種種波折與奮鬥,俄國在1936年,中國在1961年新體制最後成形,即以「勞動組合標準章程」為模式的蘇聯集體農莊和以「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為模式的中國人民公社。這一體制通過獨特的城鄉聯繫機制(蘇聯的義務交售制與「身份證」制、中國的統購統銷與戶口制)為工業化提供原始積累,對兩國的現代化進程有著重大影響,也構成了世界現代化史上的一種類型。它引起了中、蘇國內和國際學界的關注,也是歷史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與文化人類學界的關注焦點。中俄農民史的異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革命前同為農民國家的中俄兩國的異同,而後又成為兩國社會主義模式的異同,到了今天,它仍對中俄兩國改革道路的異同產生極大影響。
一、中俄的傳統農民社會
中國是國家本位的官僚—小農社會。從秦始皇起,中國建立起中央集權、國家本位的一元化體制:一方面專制國家「利出一孔」,對「編戶齊民」實行嚴格的統治;另一方面法家政治通過強制分異、不許族居等辦法力圖打碎民間小共同體,使傳統中國農村成了人類各文明中突出的沒有村社組織、國家權力直達於「編戶」的「大共同體」組織。此後兩千年里,中國經歷了從漢承秦制、魏晉「以禮入法」與法律儒家化導致共同體多元化與統一帝國的解體,北朝至宋的「儒表法里」與共同體重新一元化,明初的大軍點戶與鄉村小共同體渙散,直到明清時代中國呈現出東南農村的宗族興起與廣大內地農村的「無宗族」現象,大共同體本位的結構一直沒有根本改變。
而俄國則是國家本位的貴族—村社社會。基輔羅斯時代有過商業殖民城邦與渭徹(議會)的諾曼傳統,但13世紀後的「韃靼化」使這種傳統基本消失。此後在東北羅斯形成中央集權專制國家的統一中心,對農村的控制也逐漸強化,從「黑鄉」到米爾,自由村社逐漸變成了「政社合一」的國家基層組織。但在「村社國家化」的同時,源自古代黑鄉的村社自治傳統仍然有相當程度的殘留,村社與東正教文化也保持著相當強的一致性:村社集體主義與東正教的「一致性」精神,村社自治與東正教分離派傳統,等等。
從總體上看,國家本位是中俄傳統社會異於西歐小共同體本位的傳統社會的共同特徵,但中俄之間還是有區別的。俄國的村社比起西歐的馬爾克來的確是「國家化」的,但比起中國的保甲體制來,卻有更多的自治性。村社,尤其是哥薩克式的自治村社常成為農民對內壓制「個人主義」、對外排斥「國家主義」的紐帶。中國農村則由於受比俄國更強大的國家控制,小共同體紐帶不發達。農民平時一盤散沙,社區公共生活相對貧乏,但在大共同體強控制下一旦爆發社會危機,卻常常突破社區空間,形成「大面積」之勢。由此導致其他的區別,如在農民造反方面,中俄傳統時代都固有大型「農民戰爭」而異於西方,但俄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主要都由哥薩克的自治村社發動,而非農奴所為,且多表現為擁護「好沙皇」而反對貴族,乃至以假沙皇反對真沙皇,但從不否認當時王朝的合法性。而中國的農民戰爭多為超社區的鄉村民間社會反抗官府(國家),在農民心目中朝廷與地方官僚體制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常常是不反則己,一反就要以改朝換代為目標。
二、外來衝擊下的中俄農村
俄國在彼得一世以後,中國在鴉片戰爭以後,都面臨著西方近代文明的衝擊,但兩者的反應迥異。俄國乘西化之勢而擴張,中國則在被迫西化之中成為被擴張的對象。而兩國農村社會對外來衝擊的反應同樣大有區別。中國在鴉片戰爭後受西方衝擊時,中西差距已經很大,尤其在農村勞動生產率方面這一差距更大,因而外來衝擊對傳統農村主要產生破壞性影響。由於體制與文化的雙重製約,很長時間內中國農村難以適應世界市場,近代的半殖民化過程導致傳統自然經濟的破產、衰敗,但卻沒有形成新的有競爭力的商品性農業,由此產生的農潮多帶有明顯的排外性質。
而俄國受衝擊時,俄國與西方差距尚不太大,尤其在農村勞動生產率方面的差距比土地生產率方面更小,因而衝擊在前期反而促進了俄國傳統農村原有體制的加強。從17世紀末到19世紀,俄向西方穀物出口大增,一度使俄國擁有「歐洲的麵包房」之名聲,這反而促使農奴制(傳統村社制)進一步強化,統治者紛紛增大自營地,加強對農民的奴役,以便擴大勞役型商品糧生產。由此使農民更加仇視貴族,而不是仇視外敵。故1812年拿破崙征俄時,俄西部六省農民蜂起反抗主人而歡迎法軍,這與中國義和團之排外恰恰相反。只是到19世紀中葉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俄國農業傳統體制的弊端才日見明顯,使俄農業日益難以適應世界市場,俄國與西歐差距拉大,於是外來衝擊開始破壞原有農業體制。
三、從改革到革命的中俄農村
由於內外的壓迫和社會的動亂,中國農村在鴉片戰爭後一直沒有能適應世界市場,民間激化的只是傳統型衝突(反抗朝廷的傳統農民戰爭),而不是傳統與現代化的衝突。而後一種衝突在很長時間內只在鄉村社會外的精英階層中展開,因而從戊戍變法至辛亥革命,中國農民在晚清的改革與革命浪潮中均顯得無所作為,遊離於現代化與傳統的衝突之外。而精英階層亦不關注農村,所謂改革與革命似乎都僅僅是城裡人之事。只有個別例外,如義和團曾被保守派操縱來打擊維新派,而民國初期的白朗勢力曾與孫中山有過聯絡,但總的說來,這些事情的作用與影響有限。
而俄國農村對現代化衝擊有個從適應到不適應的過程,故這一衝擊不像中國那樣導致嚴重的農村解體,卻促進了農村革新,因此在鄉村社會激化了傳統與現代化的衝突。這一時期,俄國農村改革呼聲大興,與中國形成鮮明的對比。從1861年農奴制改革、1906年斯托雷平土地改革這兩次「大改革」,到民粹派的「到民間去」運動與自由主義的地方自治運動,無不高度關注農村。但由於利益—代價分配格局導致農民運動的轉向,尤其在斯托雷平強行剝奪村社農民的「警察式改革」刺激下,農民運動已從1906年以前衝破傳統村社束縛的現代化指向,轉為此後的「村社復興」運動。與此形成對照的是:中國的農民運動在1911年前均是傳統的官逼民反性質,只能導致又一次「改朝換代」,現代化指向內容模糊不清。
由此又導致西方傳來的馬克思主義與農民運動關係上中俄兩國之異同。馬克思主義在西方本是一種現代化指向的思想,進入俄國後,社會民主主義組織(包括布爾什維克與孟什維克)在很長一個時期經濟上要求自由農場而反對「村社集體主義」,政治上要求憲政民主而反對「人民專制」,在現實政治中更靠近自由主義,而更敵視傳統「農民社會主義」(民粹主義)。但在1906年後的村社復興——「反現代化」農民運動中,列寧完成了社會民主主義的「俄國化」改造,使之帶有濃厚的反自由主義色彩,從西方社會民主黨傳統轉向「後民意黨」傳統,最終脫離社會民主主義而發展成為布爾什維主義。
中國與俄國相比,自由主義傳統較弱,但社會民主主義傳統則更弱。中國接受的是從俄國傳過來的馬克思主義,即「俄國化」之後的列寧主義。列寧主義入華後不像馬克思主義入俄初期那樣親自由主義而拒斥農民,反而比較容易地與中國傳統農民戰爭相結合,並切斷了自由主義在中國的發展。因此,如果說俄國「反現代性」的農民運動改造了現代性的馬克思主義,那麼中國則產生了更具傳統性(大共同體本位的法家傳統)的毛澤東的晚期思想。如果說在毛澤東的前中期活動中這一點尚不明顯,那麼在文革中的批儒崇法運動中,他思想中的傳統淵源便明顯地表現出來了。
四、革命後計畫體制下的中俄農民改造
革命後,中俄兩國均確立了同質的意識形態,相應地,農村社會出現了共同體排斥個人經濟自由的進程。因意識形態動因(以社會主義理想消滅兩極分化)與非意識形態的原始積累動因(「抽取」農村資源用於國家工業化)導致了農業集體化。但中俄仍有很大不同:
俄國革命後形成的與其說是小農農村不如說是村社農村。1918年的土地改革不僅消滅了地主,也基本消滅了獨立農民,全俄農村普遍村社化了。這種村社化一方面具有強烈的反現代性(對斯托雷平改革的全面否定),另一方面又具有傳統村社小共同體自治傾向,農村出現「村社與村蘇維埃兩個政權並存」局面,對國家本位的一元化改造具有強烈的抵制能力。因此革命後俄國農村是左右皆難:走資本主義道路,則需搞「新斯托雷平主義」,以克服小共同體傳統對個人經濟自由的壓制;走社會主義道路,則需用一元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