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情自殺

L說,她曾經為一個男人自殺。他提出分手,她在電話里跟他吵架,求他回到她身邊,他說:「很多事情也不能勉強。」她憤然用氈酒送服一瓶安眠藥。

她沒有死,他也沒有會到她身邊。我以為她會覺悟,誰知她說:「我不後悔,那個時候,我的確可以為他死。」

真的是這樣嗎?你問問那些為男人輕生的女人,她們的動機是處於愛嗎?還是她們不能夠忍受被對方拋棄?

一個女人因為一個男人的離開而自尋短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除了他以外,她一無所有。

擁有得愈多的人,愈捨不得死。

一個擁有自己的事業的女人,不會隨便為一個男人輕生。

一個擁有財富的男人,也不會隨便為一個女人輕生。

一無所有的人,才會覺得活著沒意思。

尋死,不過是懲罰對方的一種手段,毫不轟烈,那並不是為情自殺,而是為懲罰別人而自殺。

有一天,當你長大,你會明白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為一個不愛你的男人而死,毫不燦爛。

活著比尋死更需要勇氣。

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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