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中的小屋 戀人的新名字

戀愛的時候,我們都會重新被命名。

你不再是你身份證和護照上的名字,你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專稱。

你可能會被戀人昵稱做「傻豬」、「傻妹」,或者一個你們才了解個中意義的名字。昂藏六尺的男人也會被叫做「Baby」。旁人要是聽到這些名字,大概會馬上起雞皮疙瘩,只要當事人陶醉其中。

你在戀人面前是叫什麼名字的?

早陣子讀台灣作家韓良露的《微醺之戀》,有一段很感動的情節。作者年少時的乳名叫「娃娃」,那個時候,一個暗戀她的男孩是這樣叫她的。後來,他在一起車禍中喪生,死前託人告訴她,他愛她。她難過極了,從此之後,不準別人叫她這個乳名。

戀人之間的名字也該是這樣吧?

沒有昵稱的戀情似乎是欠缺了一點什麼。再肉麻的事,只要是對自己所愛的人做,便馬上變得無比優雅。

你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嗎?你根本不知道怎樣稱呼他。已經過了直呼其名的階段,偏偏還沒有新的命名。你想叫他的時候,張開嘴巴,突然不知道叫他什麼,只好叫「噓!噓!」

一個昵稱只能對一個人。無論我們因為什麼分手,我永不讓別人叫我這個名字。它應該是專屬於人生某段時光的。永不重複,是一種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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