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校勘學方法論

——序陳垣先生的《元典章校補釋例》

陳援庵先生(垣)在這二十多年之中,搜集了幾種很可寶貴的《元典章》抄本;民國十四年故宮發現了元刻本,他和他的門人曾在民國十九年夏天用元刻本對校沈家本刻本,後來又用諸本互校,前後費時半年多,校得沈刻本偽誤衍脫顛倒之處凡一萬二千餘條,寫成《元典章校補》六卷,又補闊文三卷,改訂表格一卷(民國二十年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刊行)。《校補》刊行之後,援庵先生又從這一萬二千多條錯誤之中,挑出一千多條,各依其所以致誤之由,分別類例,寫成《元典章校補釋例》六卷。我和援庵先生做了幾年的鄰舍,得讀《釋例》最早,得益也最多。他知道我愛讀他的書,所以要我寫一篇《釋例》的序。我也因為他這部書是中國校勘學的一部最重要的方法論,所以也不敢推辭。

校勘之學起於文件傳寫的不易避免錯誤。文件越古,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機會也越多。校勘學的任務是要改正這些傳寫的錯誤,恢複一個文件的本來面目,或使他和原本相差最激。校勘學的工作有三個主要的成分:一是發現錯誤,二是改正,三是證明所改不誤。

發現錯誤有主觀的,有客觀的。我們讀一個文件,到不可解之處,或可疑之處,因此認為文字有錯誤:這是主觀的發現錯誤。因幾種「本子」的異同,而發現某種本子有錯誤:這是客觀的。主觀的疑難往往可以引起『才子」的搜索與比較;但讀者去作者的時代既遠,偶然的不解也許是由於後人不能理會作者的原意,而未必真由於傳本的錯誤。況且錯誤之處求必都可以引起疑難,若必待疑難而後發現錯誤,而後搜求善本,正誤的機會就太少了。況且傳寫的本子,往往經「通人」整理過;若非重要經籍,往往經人憑己意增刪改削,成為文從字順的本子了。不學的寫手的本子的錯誤是容易發現的,「通人」整理過的傳本的錯誤是不容易發現的。試舉一個例子為證。坊間石印《聊齋文集》附有張元所作《柳泉精先生墓表》,其中記蒲松齡「卒年八十六」。這是「卒年七十六」之誤,有《國朝山左詩抄》所引墓表,及原刻碑文可證。

但我們若單讀「卒年八十六」之文,而無善本可比較,決不能引起疑難,也決不能發現錯誤。又他左詩助引這篇墓表,字句多被刪節,如云:

〔先生沙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父歷友結壞中詩社。

此處無可引起疑難;但清末國學扶輪社鉛印本例齋文集》載墓表全文,此句乃作:

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視友,旋結為部中詩社。(甲本)

依此文,「歷視」為從父之名,「友」為動詞,「旋」為「結」之副詞,文理也可通。

石印本《聊齋文集》即從扶輪社本出來,但此本的編校者熟知例齋誌異》的掌故,知道「張歷友」是當時詩人,放石印本墓表此句改成下式:

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親,旋結為郎中詩社。(乙本)

最近我得墓表的拓本,此句原文是:

與同色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視旋諸先生結為部中詩社。(丙本)

視旋是張履慶,為張歷友(篤慶)之弟,其詩見《山左詩抄》卷四十四。他的詩名不大,人多不知道「視旋」是他的表字;而「視旅」二字出刊周易·履卦》, 「視履考祥,其旋元吉」,很少人用這樣罕見的表字。甲本校者竟連張歷友也不認得,就妄倒「友視」二字,而刪「諸先生」三字,是為第一次的整理。乙本校者知識更高了,他認得「張歷友」,而不認得「視旋」,所以他把「視友」二字倒回來,而妄改「視」為「親」,用作動詞,是為第二次的整理。此兩本文理都可通,雖少有疑難,都可用主觀的論斷來解決。倘我們終不得見此碑拓本,我們終不能發現甲乙兩本的真錯誤。這個小例子可以說明校勘學的性質。校勘的需要起於發現錯誤,而錯誤的發現必須依靠不同本子的比較。古人稱此學為「校徽』,劉向《別錄》說: 「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媒。」 其實單讀一個本子,「核其上下」,所得謬誤是很有限的;必須用不同的本子對勘, 「若怨家相對」,一字不放過,然後可以「得謬誤」。

改正錯誤是最難的工作。主觀的改定,無論如何工巧,終不能完全服人之心。《大學》開端「在親民」,朱子改「親」為「新」,七百年來,雖有政府功令的主持,終不能塞反對者之口。校勘學所許可的改正,必須是在幾個不同的本子之中,選定一個最可靠或最有理的讀法。這是審查評判的工作。我所謂「最可靠」的讀法,當然是最古底本的讀法。如上文所引張元的聊齋墓表,乙本出於甲本,而甲本又出於丙本,丙本為原刻碑文,刻於作文之年,放最可靠。我所謂「最有理」的讀法,問題就不能這樣簡單了。原底本既不可得,或所得原底本仍有某種無心之誤(如韓非說的邵人寫書而多寫了「舉燭」二字,如今日報館編輯室每日收到的草稿),或所得本子都有傳寫之誤,或黨無別本可供校勘,——在這種情形之下,改正謬誤沒有萬全的方法。

約而言之,最好的方法是排比異同各本,考定其傳寫的先後,取其最古而又最近理的讀法,標明各種異讀,並揣測其所以致誤的原因。其次是無異本可互勘,或有別本而無法定其傳授的次第,不得已而假定一個校者認為最近理的讀法,而標明原作某,一作某,今定作某是根據何種理由。如此校改,雖不能必定恢複原文,而保守傳本的真相以待後人的論定,也可以無大過了。

改定一個文件的文字,無論如何有理,必須在可能的範圍之內提出證實。凡未經證實的改讀,都只是假定而已,臆測而已。證實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據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傳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書。萬一這三項都不可得,而本書自有義例可尋,前後互證,往往也可以定其是非,這也可算是一種證實。此外,雖有巧妙可喜的改讀,只是校者某人的改讀,足備一說,而不足成為定論。例如上文所舉張元墓表之兩處誤字的改正,有原刻碑文為證,這是第一等的證實。又如道藏本《淮南內篇·原道訓》:「是放鞭噬狗,策蹄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父弗能化。欲竄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何況狗馬之類乎?」這裡「欲寅」各本皆作「欲害」。王念孫校改為「欲賓」。他因為明劉績本注云「古肉字」,所以推知劉本原作「賓」 字, 只因草書「害」 字與「賓」相似,世人多見「害」,少見「賓」,故誤寫為 「害」。這是指出所以致誤之由,還算不得證實。他又舉二證:一、《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 , 「斷竹續竹,飛上逐實」,今本實作害;二《論衡·感虛》篇, 「廚門木象生肉足」,今本《風俗通義》肉作害,害亦實之誤。這都是類推的論證,因《論衡》與《吳越春秋》的「實」誤作「害」,可以類推《淮南書》也可以有同類的誤寫。類推之法由彼例此,可以推知某種致誤的可能,而終不能斷定此誤必同於彼誤。直到顧廣析校得宋本果作「欲實」,然後王念孫得一古本作證,他的改讀就更有力了。因為我們終不能得最初底本,又因為在義理上「欲害」之讀並不遜於 「欲肉」 之讀(《文子·道原》篇作「欲害之C忘乎中」),所以這種證實只是第二等的,不能得到十分之見。又如《淮南》同篇:「上游於霄露之野,下出於無垠之河』,王念孫校,「無垠」下有「鄂」字。他舉三證:一、收選·西京賦》「前後天有垠鄂」的李善註:「《淮南子》,出於無垠鄂之門。許慎日,垠鄂,端崖也。」 二人文選·七命》的李善往同。三、《太平御覽必部二十:「《淮南子》曰,下出乎無垠鄂之門。高誘日,無垠鄂,無形之貌也。」這種證實,雖不得西漢底本,而可以證明許慎、高繡的底本如此讀,這就可算是第一等的證實了。

所以校勘之學無處不靠善本:必須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謬誤;必須依據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謬誤;必須有古本的依據,方才可以證實所改的是非。凡沒有古本的依據,而僅僅推測某字與某字「形似而談」,某字「涉上下文而誤」的,都是不科學的校勘。以上三步工夫,是中國與西洋校勘學者共同遵守的方法,運用有精有疏,有巧有拙,校勘學的方法終不能跳出這三步工作的範圍之外。

接庵先生對我說,他這部書是用「立法」的。我對他說:在校勤學上,「全法」 和海外新法並沒有多大的分別。所不同者,西洋印書術起於十五世紀,比中國晚了六七百年,所以西洋古書的古寫本保存的多,有古本可供校勘,是一長。歐洲名著往往譯成各國文字,古譯本也可供校勘,是二長。歐洲很早就有大學和圖書館,古本的保存比較容易,校書的人借用古本也比較容易,所以校勘之學比較普及,只算是治學的人一種不可少的工具,而不成為一二傑出的人的專門事業。這是三長。在中國則刻印書流行以後,寫本多被拋棄了;四方鄰國偶有古本的流傳,而無古書的古譯本;大學與公家藏書又都不發達,私家學者收藏有限,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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