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主義VS自由主義

今晚照例開自由黨的月務會議。和以前大同小異。重點仍然是在參選簽名上。因為政治活動里最重要的,就是參加選舉。如果11月的選票上沒有自由黨的候選人,那一切都是白費勁。

4月份開會時,吉姆曾經建議說,我們撥出一些錢來,付給那些收費簽名公司,讓他們為我們來收集簽名。我反對這種做法,因為那些公司至少要收兩美元一個簽名,我們蒙郡自由黨總共才1000出頭的經費,也不可能拆房子賣地全花在這上面,頂多花個五六百塊錢,那麼只能買到300個簽名,對於整個賓州所需要的3萬個簽名來說,只是杯水車薪。我們把自己搞得燈枯油盡,吐血而亡,於大事卻無補,我不覺得這是聰明的做法。吉姆說:「參選簽名是我們最重要的事情。如果最後我們失敗了,而我們其實卻沒有盡到全力,我會感到羞愧的。」我說:「我同意我們要儘力去做這件事。可我仍然認為,錢必須要花在最有效的地方。」吉姆就沒有再堅持。

5月的會我沒去。在那次會上,吉姆又再次提出了這個建議,並且主動提出他可以捐出400美元,希望蒙郡的黨部可以也分配400美元。經過投票,這個方案被通過了。

今天晚上,我提交了會計報告。最近的收入不錯,我們收到了州自由黨發下來的會員費,有500多美元。現在我們的總經費已有近2000美元,我不知道別人的感覺如何,反正我覺得有些飄飄然,好像已經暴富或者至少進入小康階段了。這其中有一部分經費,是去年年底的籌款晚會上籌集來的,當時就已經向捐款者保證了,將只用於徵集參選簽名。簽名表的印刷花去了300多美元,現在還剩200多。再加上吉姆和蒙郡黨部各出400美元,我們已經有1000多美元可以拿來用於徵集參選簽名了。

大概是由於現在已經是7月初,離參選簽名的截至日期8月2日只有一個月了,大家的緊迫感越發強了。同時吉姆又說,他也許可以找到1美元一個簽名的公司,或者1.5美元一個。就算不能幫賓州自由黨把參選簽名弄好,至少可以保證當地的候選人能上選票。因為正如美國人常說的,「所有的政治都是當地政治。」本地的候選人其實比總統、參議員這些政客更重要,他們才是真正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本地的自由黨候選人只需要2000多個簽名就可以大功告成了,把錢花在這上面還是有可觀的成果的。於是我又提出,既然我們新近有了收入,還可以再投入300美元。我們授權吉姆去和簽名公司聯繫,並且可以視情況而定,決定是否把那300美元投進去。

於是,本次會議開成了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會後,大家照例去泡吧。我們的話題從最近引起很大爭議的電影《華氏「9.11」》開始。我告訴大家,我從克里支持者的郵件組上看到,切斯特郡民主黨黨委會的一位女士,在電影院散發投票登記表時,被警察逮捕了。吉姆有些驚訝地問:「她在哪裡散發的?」我說:「電影院的停車場。」

「那是電影院的私有財產啰!」

我回答說:「那封Email說,她認為她是在公共場所發登記表,因此當警察要求她離開時,她拒絕了。最後警察只好將她逮捕。」

吉姆呵呵地笑了起來:「真的是個民主黨人!——他們總是把別人的私有財產當成大家的公共財產!」

顯然,自由黨人對民主黨人也不報好感。只不過因為現在是共和黨在台上,所以大部分攻擊都是向著共和黨而去的。但想來以前柯林頓當總統的時候,他們也沒少說民主黨的壞話。我的立場是有些介於古典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和新自由主義(liberalism)之間的。主要可能是由於生為中國人,中國文化里的平均思想深入骨髓吧,再加上小時候受的教育,潛移默化之下,總覺得「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個道理。今晚來泡吧的只有我們4個人,恰克坐了一會兒就走了,傑夫話又不多,於是我和吉姆開始了主義之爭。重點自然就是他作為死硬的自由黨人,和我的自由派苗頭之間的爭論。首當其衝的是關於「平等」。

(以下I為我,J為吉姆)

I:我覺得福利制度還是有必要存在的。我們必須照顧那些弱勢群體。

J:我沒有說弱勢群體不需要照顧。我只是覺得我們不需要通過政府來做這件事。政府是非常沒有效率的。你知道嗎?為社會福利而收的那些稅,只有十分之一是真正地送到窮人的手裡了,絕大部分都在政府部門裡消耗掉了。

I:這我相信。你知道我是堅決反對大政府,最不信任政府的。可是,如果政府不來做這件事,那些窮人怎麼辦呢?

J:如果讓我來決定,我將這樣做:政府不再收福利稅,讓我把這些錢拿去投資,擴大我的生意。這樣,經濟會更繁榮,我就可以雇更多的人,這才是對窮人的真正的幫助,讓他們可以有自食其力的機會,而非坐等救濟。

I:好吧,就算你說得有理,可那些生有殘疾、或者沒有工作能力的人怎麼辦呢?

J:我們可以讓私人的慈善機構來幫助他們。

I:憑慈善機構是不可能做好福利的,因為人都是自私的,大家都更願意把錢留給自己,誰願意捐那麼多錢給慈善機構呢?必須要通過政府的強制手段,也就是收稅,來保證窮人能得到救濟。

J:那你不知道美國的慈善機構是多麼的強大。在美國,每年都有幾十億美元捐給了慈善機構。這還是在大家交了稅之後。如果我們不用交那些福利稅,那該又多出多少捐款出來?關鍵在於:交稅,你是被強迫的,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愿意幫助別人,你都必須交,不然就得坐牢。這對我們是羞辱性的。而捐款是自願的,你捐款的時候會感到心情愉快,因為你知道有人將會被你幫助到了,這和你被迫交稅的感覺是完全不同的。我們知道,人皆有惻隱之心,我們有幫助不如自己的人的生物本能。在沒有更重的稅務負擔的情況下,完全自願性的給

慈善機構的捐款的作用將會勝過政府的福利制度,而我們的感覺也會很不一樣。

I:可是,你不能光考慮我們的感受,也不能光看效率。你必須還為那些窮人想一想。政府的福利制度是靠得住的,而慈善機構,誰知道他們明天會不會倒閉?誰知道他們明年能收到多少捐款?人不是光靠麵包活著的,還有精神狀態。在政府的福利制度下,窮人知道明年他們仍然可以領到救濟,而慈善機構不能保證這一點。我們不能光填飽他們的肚子就完了,還應當保證他們不生活在擔驚受怕中。

J:這你不用擔心。紅十字會存在了多少年了?他們做了多少事?他們做的事情比政府還多!每當什麼災難發生時,比如火災、龍捲風什麼的,最先站出來幫助災民的,總是紅十字會,而人們也總是樂於幫助他們。對於這些慈善機構,我們不用擔心他們會消失,也不用擔心他們會收不到捐款。幫助別人是人的本性。

I:那你對那些高福利國家,比如瑞典,怎麼看?(當時其實我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同意幫助別人是人的本性,但人最大的本性是生存。當經濟不好,自保尤不及的時候,不靠政府的強制手段,光靠慈善機構,窮人真的能得到足夠的幫助嗎?——下次再去拿這個問題為難他。)

J:我沒有去過瑞典,不過我去過丹麥。這些北歐國家,徵收高得怕人的所得稅。在丹麥,你收入的75%要交給政府!

I:對,我也聽說了。我想,這是個矛盾,那兒的人生活得很舒服,可是他們的經濟遠不像美國這麼有活力。

J:他們倒也有些大公司,不過都在試圖往國外轉移。可是政府都定下了嚴格的法律,規定往國外轉移公司要交很高的罰款。

I:那他們不抱怨嗎?

J:普通的人民並不抱怨。他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他們並不知道還可以有其他的選擇。他們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已經視之為理所當然。

I:說實話,我覺得這樣也沒什麼太不好的。雖然交很多的稅,多得足以令人喪失進取心,但一切都有保證。反觀自由黨,雖然一切道理都說得頭頭是道,可是我總覺得太激進了,難以實現。自由不僅僅是個人作主,還意味著個人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大多數人不敢對自己的決定負責,所以他們需要政府來作主。大多數人甚至不相信自己可以作主。

J: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自由黨人是工程師的原因,因為他們相信邏輯。

I:也不是所有的工程師都這麼想的。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德克薩斯州來的電腦工程師,他說,自由黨的理念好是好,可美國人還不夠聰明,沒法實施它。也許只有新罕布希爾州的自由之州行動成功了,他們把古典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實施後,我們才能知道它是否真的可行。——可即使如此,他們能改變的東西也不多,只有州權範圍內的一些制度,對聯邦政府,我們仍然無可奈何。

J:已經有很多東西了,像州稅,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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