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闊地帶(OpenSpace)」是目前美國很多地方正在開展的計畫,主要用來防止人類社會開發環境過度,保護我們周圍已經所剩不多的開闊地帶,比如草地、樹木、水流和其他自然資源,資金一般由政府提供。賓夕法尼亞州和鄰近的新澤西州都已經開展這個計畫多年,由於當地居民環保意識良好,得到了廣泛的支持。
在我所住的賓州蒙哥馬利郡,政府早在1993年就撥出1億美元,開展了一個為期10年的計畫,來標識和保護郡內正在消失的開闊地帶。這個計畫到了2003年就結束了,政府又提出了一個更為雄心勃勃的「綠地—綠鎮(GreenFields-GreenTowns)」計畫,準備在下一個10年內投入1億5000萬美元,更有效地保護開闊地帶。由於郡政府拿不出這筆錢,他們將向銀行貸款,同時計畫在今後33年內,增收5%的房地產稅來還債。增稅在美國是個非常敏感的行為,郡政府為了避免日後被指責,不敢擅自決策,便把這個計畫交由選民投票,讓選民自己來決定是否願意多交一點錢換取更多的綠地。
在民風保守的蒙郡,大多數居民具有濃厚的環保意識,願意支持這個計畫。共和黨和民主黨這兩大黨也一反平時相互攻擊的習慣,聯手號召黨員投票支持。唯一的反對聲音則來自自由黨。
難道自由黨人都沒有環境保護的觀念嗎?或者是他們都窮得揭不開鍋了,寧願竭澤而漁,也要先富起來再說?下面是一篇我投給當地報紙的文章,您看完後也許就能明白自由黨反對這個計畫的原因所在了:
蒙哥馬利郡的選民們將在11月4日決定是否批准「綠地—綠鎮」計畫。這個計畫將貸款1億5000萬美元,來保護開闊地帶、水流和自然資源。是啊,綠地、凈水、自然資源,難道這些不值得我們多交點稅去保護嗎?然而,這裡還有些人們所不知道的事實。
首先,蒙郡的納稅人的最終付出將遠比計畫所稱的1億5000萬美元多,利息一項據估計就將有1億美元之巨。也就是說,這個計畫事實上將耗資2億5000萬美元,其中40%會進入那些金融資本家的腰包。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錢都是納稅人來出的。
其次,這筆錢是用來付給那些土地擁有者,讓他們不再在自己的土地上構建任何建築。但是,土地仍然屬於他們。這筆錢只是用來買下他們在這些土地上興建土木的權力。——誰說這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只不過這午餐只提供給那些富有的開闊地帶擁有者而已。「綠地—綠鎮」的支持者們總在告訴人們,開闊地帶屬於所有的人。他們說得沒錯,只是還有一點區別沒講:我們唯一擁有的是付稅來保護開闊地帶的權力,而它們的主人才有收錢來保護它們的權力。
再者,蒙郡早已有一個已經運行了10年的「開闊地帶」計畫了,它平均1年只耗資680萬美元。耐人尋味的是,這個計畫得到了1億美元的撥款,可是只花掉了6800萬美元——為什麼我們還要再把計畫的預算提到1億5000萬美元呢?據8月8日的《蒙郡新聞》文章《各鎮要求支持「開闊地帶」》(作者比爾·斯班勒)報導,「開闊地帶」計畫主管桑德拉·德絲匹奧說:「如果新計畫不被批准,原有的計畫將繼續,不過預算小得多而已。」那麼,為什麼我們不繼續原有的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計畫呢?這將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許多人都已經認識到這些事實。據《先驅新聞》記者丹·凱利在10月29日的報導《東諾瑞屯鎮行政官員將不支持「開闊地帶」計畫》:「(東諾瑞屯鎮)行政委員會一致拒絕批准為期10年的耗資1億5000萬美元的「開闊地帶」計畫。」委員會主席劉易斯·馬克奎斯指出:「對於我們鎮來說,交通阻塞是更大的問題,錢應當被用到修建馬路上。」這篇報導還引述說,鎮政府寄給居民一份民意調查,問他們是否願意付稅來保護開闊地帶,回應是「壓倒性地反對」。
那麼,還有誰會投票支持這個計畫呢?它將讓納稅人在今後的33年內背上額外的5%房地產稅,而其中的40%會被金融家們拿走,律師也要染指一大份,最後剩下的不過是給富人的社會救濟。
在10月的自由黨月務會議上,政治幹事查爾斯要求每個人都寫一篇文章給報社,去宣傳反對「開闊地帶」計畫。我也答應了,不過寫英文文章對我來說不是件容易事,結果拖到10月底才寫了出來。葛銳格幫我潤色了英文後,我在10月31日把它用Email寄給了報紙的編輯。可能是距投票日(11月4日)太近了,他們不再有版面留給「開闊地帶」計畫,沒有登出來。
當然,自由黨的行動不會僅僅停留在紙上。除了給報紙寫信外,查爾斯還組織了幾次散發傳單的活動,我也參加了一次。
那是在11月1日,即投票日前的那個周末。在發傳單前,查爾斯帶我們來到當地的一家公立圖書館,查最近的報紙。因為法律規定,這種投票問題,必須在投票日前15~20天內在當地報紙登出,如果我們在報紙的「法律通知」部分沒有找到他們的通告的話,那我們就去告他們違法,兵不血刃、不戰而勝了。孫子曰:「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看來查爾斯也精通兵法。
可惜,我們很快就找到了關於「開闊地帶」計畫的投票問題的通知說明。葛銳格說:「看來某些人還沒有忘記自己的工作。」但查爾斯一番仔細推敲後,認為還是有可以吹毛求疵的地方,於是就把它複印下來,準備回去繼續研究找茬。
查爾斯是法國人,生得頗有法國小生的俊朗。他3年前來到美國,立刻就加入了自由黨,但他也還沒有成為美國公民,和我一樣,是一名「不遠萬里,來到美國,把美國人民的自由主義事業當做自己的事業」的國際主義戰士。不過,他一來美國就加入自由黨,比之我來了5年之後才摸索尋找到組織,覺悟不消說是高得多了。他的英語口音很重,一開始我根本聽不懂,後來慢慢地也就習慣了。他作為黨的政治幹事,精力充沛,頭腦又靈活,點子很多,最難得的是韌性十足,有股從不服輸的精神,可謂是蒙郡自由黨的發動機,不愧是來自於伏爾泰、盧梭的國度。
從圖書館出來後,我們分為兩撥,我和恰克、葛銳格以及一個叫喬的人一起,去附近的沃爾瑪超市散發傳單,查爾斯則和另一人去另外一家店。
沃爾瑪的生意總是非常好的,尤其在周六的下午,進出口處更是人流不斷。我們滿懷欣喜地來到門口,正要開始散發傳單,卻發現沃爾瑪的自動門上貼了一張告示,不準做廣告。我們商量了一下,恰克比較猶豫,建議我們再換個地方,葛銳格卻說:「沒關係,我們又不是發廣告,我們是政治活動。」我說:「我們先開始發吧,實在不行,他們要趕了,我們再走,不趕我們就繼續發。」
大家都同意了。後來我才想起,這個討論其實很有意思,在遇到問題的時候,美國人的第一反應是摳字眼,而我這個中國人首先想的則是應對方法;所以美國人律師多,繞著法律條文做文章;中國人則是習慣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承認你的權威,但趁你不注意先鑽鑽空子再說。上綱上線地分析完後,我自己也禁不住莞爾一笑。
恰克又提議說,傳單應該只給出來的人,不給進去的人,一來防止傳單被沃爾瑪的工作人員注意到,二來進去購物的人,誰會認真地看傳單呢?肯定是把傳單隨手往購物車裡一扔就算了。大家都認為有理,採納了他的意見。沃爾瑪超市有兩個門,我和恰克一邊,葛銳格和喬一邊,各把守住一個門,開始發傳單。
我站在靠里的地方,基本上是出來一個人,就來聲「嗨!」,然後把傳單遞過去。大部分人都會接了,並說聲謝謝。不要的就不伸手接,或者說「不,謝謝」,或者一個「不」字就打發了我們。我看到恰克在外面無事可做,就建議他和我各站一邊,因為有些人看見我就繞開走了,如果恰克站在另一邊的話,那他們就疏而不漏、無處可逃了。恰克卻說:「如果他們繞開走,就說明他們不感興趣,我們硬塞也沒有用。」
恰克是附近維勒諾瓦(Villanova)大學的法律系學生。他從小就對政治感興趣,在沒有獲得投票權之前,就積極遊說其他人的投票選舉。他18歲以後,每一次都把票投給自由黨,是個堅定的自由黨人。自由黨組織的每次活動,他都一次不拉地參加,是蒙郡自由黨的重要力量。法律規定25歲以後才能參選議員,恰克明年正好滿25歲,他準備立即競選眾議員,真是銳氣可嘉,不放過任何機會。但是他的形象仍然是學生樣的不修邊幅,而且我覺得他有時候還可以更主動大膽些。
在無人進出的時候,我和恰克就順便聊了一下他明年的競選計畫。到了下午4點半,我們與其他人重新碰頭。查爾斯他們倆沒有去那家店鋪,改在路口發傳單。查爾斯一手舉著自由黨的大牌子,一手發傳單,身手敏捷地穿行在車輛當中,左右開弓,宛然一現代佐羅。但是這個路口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