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斑馬到斑點狗

看到一位穿著緊身斑馬條紋西褲的女士在時裝店裡買衣服,裊娜多姿的她,又買了兩條獸紋西褲。她身上不是已經穿著一條了嗎?聽到她跟店員說,她家裡總共有幾十條類似的褲子。

一個人對衣服的愛好是不會怎麽改變的吧?

我們來來去去也是買些款式差不多的衣服。終於有一天,很難得下定決心買了另一種風格的衣服,結果卻不曾穿過。

我不能忍受類似野獸皮的衣服,我們又不是女泰山。可是,也有人看不過眼我身上的色彩太少,平白浪費了陽光燦爛的日子。一次,在鞋店裡買鞋,朋友不斷勸我買一雙前衛的尖頭鞋。他說:「很漂亮呀!」那雙鞋子,鞋面特別長,鞋頭尖而翹起,像一盞阿拉丁神燈,怎麽可以穿在腳上呢?怎麽能夠說漂亮呢?簡直難看死了。

我終於了解,為甚麽我們不明白有些人何以偏偏愛著某些人,這是風格問題。

一個人的風格是不會突然改變的,也很難去改變。我們以為自己這一次愛的人已經跟從前那些不同了;其實,這一次,只是外表不同,風格還是一樣的。喜歡斑馬紋的人,頂多變成喜歡斑點狗,他永遠不會看上沒有圖案的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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