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情有債

男女兩情相悅,是否也該數目分清?

然而,數目分清又如何?債不一定是金錢,有情就有債,所謂債,我們有時候美其名為責任,「責」字加上「任」字的人字旁,就是「債」。人被要求對感情負責任,也就是負債,從有情那天開始,便有債。凡被愛或愛人的,都欠債。

當一段感情開始,便要各自向對方舉債,所舉的債乃是情。

情深的時候,雙方都不會計較誰付出的更多,誰又欠了誰,我們更聲稱心甘情願的付出,不需要歸還。

到了情盡那一天,便各自拿出帳單,看誰欠了誰。

當雙方拿出帳單計較付出多少的時候,便是情盡的時候。

有情便難免有債,只是有時候負債也是一種快樂,有債便有恩,債能還清,但恩還不清。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欠情債的福分,沒有人愛,就沒有債可欠。條件不好,也無法欠債。

就像銀行對樓宇按揭的要示一樣,樓齡越新,能借的債越多,樓齡太老,請免開尊口,越年輕的,能讓你欠情債的人越多,年紀一天一天老大,便沒有人肯借債,所以情債還是越早借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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