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忽然一走

許多人選擇用電話跟對方說分手,因為無法面對對方。在電話說兩句就一了百了,你把對方當成什麼人了?

面對面說,是一種責任,也是道德。托朋友說分手的,更要不得,當初為什麼不託朋友親熱?然而,近年有更過分的分手方法,就是忽然一走。

話也不留一句,忽然一走了之,音訊全無,是最流行的分手方法。

某君的妻子跟丈夫說要到丹麥探親,結果一去不回,把丈夫和九歲的兒子留在香港,這兩年間只打過兩次電話回來,叫丈夫不要找她。

某女士的丈夫突然有一天回家收拾行李,丟下五歲的兒子和太太一走了之,過自己的新生活。

E小姐跟C君同居四年,一天,C君上班之後,便不再回來,E小姐發現他連行李都拿走了,以為他有什麼事,終於找到他,他說:「我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不交代,不解釋,不吵架,招呼也不打一個,便突然一走,多麼可怕?

現代人連分手的道德都沒有了,合則來,不合則忽然一走,是瀟洒,還是軟弱得無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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