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鬼隸

歷城縣二隸,奉邑令韓承宣命 ,營幹他郡 ,歲暮方歸。途遇二人,裝飾亦類公役,同行活言。二人自稱郡役。隸曰:「濟城快皂 ,相識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實相告:我城隍鬼隸也。今將以公文投東嶽 。」隸問:「公文何事?」答云:「濟南大劫,所報者,殺人之名數也。」驚問其數。曰:「亦不甚悉,約近百萬。」隸問其期,答以「正朔」 。二隸驚顧,計到郡正值歲除 ,恐罹於難;遲留恐貽譴責。鬼曰:「違誤限期罪小,入遭劫數禍大。宜他避,姑勿歸。」隸從之。未幾,北兵大至 ,屠濟南,扛屍百萬。二人亡匿得免。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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