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放蝶

長山王進士㞳生為令時 ,每聽訟,按罪之輕重,罰令納蝶自贖;堂上千百齊放,如風飄碎錦,王乃拍案大笑。一夜,夢一女子,衣裳華好,從容而入,曰:「遭君虐政,姊妹多物故 。當使君先受風流之小譴耳。」言已,化為蝶,迴翔而去。明日,方獨酌署中,忽報直指使至 ,皇遽而出,閨中戲以素花簪冠上 ,忘除之。直指見之,以為不恭,大受詬罵而返。由是罰蝶令遂止。

青城於重寅 ,性放誕。為司理時 ,元夕 以火花爆竹縛驢上,首尾並滿,牽登太守之門 ,擊柝而請 ,自白:「某獻火驢,幸出一覽。」時太守有愛子患痘,心緒方惡,辭之。於固請之。太守不得已,使閽人啟鑰 。門甫辟,於火發機,推驢入。爆震驢驚,踶趹狂奔 ;又飛火射人,人莫敢近。驢穿堂入室,破甌毀甑,火觸成塵,窗紗都燼。家人大嘩。痘兒驚陷,終夜而死。太守痛恨,將揭劾 。於浼諸司道 ,登堂負荊 ,乃免。

據《聊齋志異》山東省博物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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