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李司鑒

李司鑒,永年舉人也 。於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打死其妻李氏。地方報廣平 ,行永年查審 。司鑒在府前,忽於肉架下奪一屠刀,奔入城隍廟 ,登戲台上,對神而跪。自言:「神責我不當聽信奸人 ,在鄉黨顛倒是非 ,著我割耳。」遂將左耳割落,拋台下。又言:「神責我不應騙人銀錢,著我剁指。」遂將左指剁去。又言:「神責我不當姦淫婦女,使我割腎 。」遂自閹,昏迷僵仆。時總督朱雲門題參革褫究擬 ,已奉俞旨 ,而司鑒已伏冥誅矣 。邸抄 。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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