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可證偽性——如何捕捉頭腦中的小精靈

1793年,一場嚴重的流行病黃熱病襲擊了費城。當時,這座城市裡有一位頂尖的醫生名叫本傑明·拉什(Benjamin Rush),他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在災難過程中,拉什是少數幾位確實治療了幾千例黃熱病的醫生。拉什信奉一種醫學理論,認為黃熱病必須用大量放血的方法治療(用手術刀或水蛭吸血的方法使血液離開身體)。他為許多病人實施了這種療法,當他自己感染這種疾病的時候,他也如法炮製。評論家指責他的治療方法甚至比疾病本身更危險。然而,隨著疾病的流行,拉什對他的療法卻更加自信了,即便曾有幾個病人死去。這是為什麼呢?

有人這麼總結拉什的態度:「一方面堅信自己的理論是正確的,另一方面又缺乏有效的方法對治療效果進行系統研究,因此他將每個好轉的病例都歸為治療方法的功效,而將每個死亡的病例都歸為病情的嚴重性」(Eisenberg,1977,p.1106)。換句話說,如果病人情況好轉,就被作為放血療法有效的證據;如果病人死掉了,就被拉什解釋為病人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我們現在知道為什麼對拉什的批評是正確的了:他的治療方法和黃熱病本身一樣危險。在本章中,我們將要討論拉什錯在哪裡。他的錯誤為闡明科學思維中最重要的一項原則提供了樣本,而這一原則在評估心理學理論時尤其有用。

本章中,我們關注第1章中已經討論過的科學的第三個基本特徵:科學只研究可解的問題。科學家們所說的「可解的問題」通常是指「可檢驗的理論」。科學家要確認某個理論是不是可檢驗的,採取的方法就是確保該理論是可證偽的,也就是說,理論對應著自然世界中的真實事件。接下來,我們就要看一看為何所謂的可證偽性標準在心理學中如此重要。

本傑明·拉什在評估其療法的效果時跌人了一個致命的陷阱。他的評價方法根本就不可能讓人得出其治療方法無效的結論。如果說,病人的恢複是對他治療方法有效性的肯定(對其醫療理論的肯定),那只有當病人的死亡是對其治療方法的否定時才算公平。但事實上,他卻把這種否定合理化了。拉什解釋證據的方式,違反了科學理論建構和檢驗應遵循的最重要原則之一:他令自己的理論不能被證偽。

科學理論的表述應該遵循這樣的原則——從中得出的預測有可能被表明是錯誤的。因此,對某理論的新證據進行評價,必須使新的數據具有證偽該理論的可能性。這項原則通常被稱為「可證偽性標準」。一位叫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的哲學家一直致力於強調可證偽性標準在科學進程中的重要作用,他的文章被現在仍從事科研工作的科學家們廣泛閱讀(Magee, 1985)。

可證偽性標準主張,一項理論如果有用,它所做出的預測必須是明確的。理論必須兩面兼顧,也可以說,這項理論在告訴我們哪些事情會發生的同時,應該指出哪些事情不會發生。如果不會發生的事情確實發生了,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明確的信號——這項理論有問題:它可能需要修正,或者我們需要去尋找一個全新的理論。不管哪種方式,我們將最終有一個更接近真理的理論。相反,如果一項理論預測包括了所有可能觀察到的數據,那麼它將永遠不能被修正,同時我們將被禁錮在當前的思維方式中,失去了取得進步的可能。這就是說,一項成功的理論並不是可以用來解釋所有可能的結果,因為這樣的理論本身就喪失了任何預測能力。

在這本書的餘下部分,我們會經常涉及理論的評估,因此我們必須澄清一個關於理論的常見誤解。這個誤解體現為我們常說的一句話:「哦,這只不過是一種理論。」這句話代表了外行人使用「理論」這個詞時通常所指的意思:一項未經證實的假設,一個純粹的猜想或直覺。這意味著一個理論與其他理論並無優劣之分。「理論」這個詞在科學上絕對不是這麼用的。當科學家說到「理論」的時候,他們指的不是未經驗證的猜想。

科學上的理論是一組具有內在聯繫的概念,它們能對一組數據做出解釋,並對未來實驗的結果做出預測。假設是從理論中產生的具體預測(理論則更加普遍和全面)。目前可行的理論是那些產生了一些假設,並且其中許多已經得到了驗證的理論。因此這種理論的理論結構與大量的實證觀察相一致。然而,當觀察數據開始與理論中提出的假說相矛盾的時候,科學家們會嘗試構建一個能為數據提供更好解釋的新理論(或者,在更通常的情況下,只是修正已有的理論)。因此,目前在科學範疇內所討論的,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被證實了的、所做出的預測並沒有與現有的數據相矛盾的理論。它們並非純粹的猜想和直覺。

外行人和科學家們使用「理論」這個詞時的這種差異,經常會被一狴試圖將神創論納入公立學校教育的虔誠的正統基督教徒所利用(Forrest & Gross, 2004; Scott, 2005; Talbot, 2005)。他們的論點通常是「進化論畢竟只是理論」。這種觀點試圖借用外行人對「理論」術語的用法,蓄意將理論歪曲為「只是一個猜想」。然而,通過自然選擇的進化理論不是外行人所理解的「理論」(相反,在外行人的理解中,它應被稱之為「事實」,見Randall, 2005),而是一個科學意義上的理論,是由一系列龐大而多樣的數據支持的結論(Maynard Smith, 1998;Ridley, 1996, 1999; Scott, 2005)。它並不等同於其他任何猜想,不是一個純粹的猜測。相反,它與從屬於其他學科的知識緊密相聯,這些學科包括地質學、物理學、化學以及生物學的各個分支。著名的生物學家西歐都薩斯·杜贊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1973)在他的一篇題為《生物學中除了進化論以外,別無他物》(Nothing in Biology Makes Sense Exceptin the Light of Evolution)的著名文章里就闡述了這—觀點。

下面假設一個例子來展示可證偽性標準是如何起作用的。一個學生在敲我的門。踉我同一辦公室的同事有一套「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節奏敲門」的理論。在我開門之前,我的同事預言門後是一位女性。我打開門,這個學生確實是女的。事後我告訴同事,他的表現令我驚嘆,但這種驚嘆程度非常有限,因為,即使沒有他所謂的「敲門節奏理論」,他也有50%的正確幾率。他說他的預測能高於隨機水平。另一個人來敲門,我的同事預測說,這是個男性,而且不到22歲。我打開門,果然是個男生,而且我知道他剛從中學畢業。我承認我有點被震撼了,因為我所在的大學有相當數量的學生是大於22歲的。當然,我仍然堅持說校園裡年輕的男性相當普遍。見我如此難以被取悅,我的同事提出做最後一次測試。在下一個人敲門之後,我的同事預測:女性,30歲,5英尺2英寸高,左手拿書和挎包,用右手敲的門。打開門後,事實完全證明了預測,對此我的反應截然不同了。我不得不說,如果我的同事不是使用詭計事先安排這些人出現在我門口的話,我現在的確非常震驚。

為什麼我的反應會不同呢?為什麼我同事的三次預言會讓我產生三種不同的從「那又怎麼樣?」到「哇哦!」的反應?答案與預測的具體性和精細度有關。越精細的預測在被證實的時候會給我們越大的觸動。要注意,不管怎樣,精細度的變化和可證偽性直接關聯。預測越具體和精細,有可能證偽它的觀測現象就越多。例如,有很多不是30歲和5英尺2英寸高的女性。請注意這裡的暗示:從我截然不同的反應可以看出,一個能夠預測出最多不可能事件的理論最容易將我征服。

好的理論做出的預測總是會顯示自己是可證偽的。壞的理論不會以這種方式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它們做出的預測是如此籠統,以至於總會被證明為正確的(例如,下一個來敲我門的人會是100歲以下),或者,這些預測會採用一種能免於被證偽的措辭方式(如本傑明·拉什的例子)。事實上,當一種理論被置於「不可被證偽」的保護下,那麼可以說它已經不再是科學了。事實上,哲學家卡爾·波普爾正是由於試圖界定科學和非科學的區分標準,才會如此強調證偽原則的重要性。這裡的討論和第1章中我們有關弗洛伊德的討論,甚至與心理學之間都有直接的聯繫。

在本世紀最初的幾十年,波普爾一直在探尋,為何一些科學理論似乎導致知識的進步,而其他一些則導致智力停滯(Ha,2000)。例如,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引發了一系列驚人的發現(例如,從一個遙遠的恆星發出的光線經過太陽附近時發生彎曲),恰恰是因為它是這樣建構預測的:許多事件或現象一旦被證實與之相矛盾,就可以證偽該理論。

波普爾指出,一些使知識停滯的理論卻並非如此,並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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