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腦白金的廣告為何連續打了10年? 第六節 腦白金為何選取卡通人物來做廣告?

其實早期我們搞了不同的版本。也用過姜昆跟大山,也用過其他一些人物,最後用的那個老頭老太太其實是誤打誤撞。因為我們開始的時候都是用真人拍的。

我們最早的時候,大概15年前,有個廣告才花了5萬塊錢,因為連膠片都沒用,就用數碼機拍的,但效果特別好。這個老頭是找的一個話劇演員,還有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那個話劇演員面部表情很誇張,就是「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還收腦白金」,最後說「收禮還收腦白金」的時候,他跑過來一下子把腦白金搶過來,抱在懷裡還扭兩下。就是特別讓人感覺不舒服。

那個廣告效果特別好,比後來拍的、現在播的這個效果還好。但是我們還是要考慮到社會影響的問題。

當時我們先在蘇州試播,播了一段時間,很多人寫信給蘇州電視台,希望他們停播這個廣告。

還有的老闆說,他付了你多少錢播這個廣告,我付你錢你別播了。

那個廣告播了之後,銷量呼呼往上走。就是美譽度很差,但是銷量確實好。

後來我們考慮到社會美譽度的問題,就拍了個稍微美一點的,請了姜昆和大山拍了一個,效果比那個就差了一些。

為什麼我說是誤打誤撞呢?就在這個時候,發生了這麼件事。

那時這個廣告播的頻次太高了,從中央電視台到地方台,一直到縣裡面的台,哪個台都逃不掉,哪個台都在播。播得太多了,工商局就管了。

工商局把所有的針對我們廣告的法規全羅列出來。其實我們直接違反的一條也沒有,但有涉嫌的,一下子涉嫌了30多條違法。比如有一條法規是,消費者形象不可以做廣告,他說這個人涉嫌是你潛在的消費者;另外說這個人普通話不標準,違反了「不用普通話不允許播廣告」的規定;又說那個人鼻子有點大,有點涉嫌違反「外國人形象不可以做廣告」的規定。

最後一下子搞出30多條,我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只要是人就不能做廣告。怎麼辦?後來我說,那我們搞一個卡通形象的,他們說那可以,我們就拍了個卡通的。

後來這個卡通版的,播出後效果也還行,就一直是它,不變了。

因為我們播的量太大了。中國很多法規是模糊的、灰色的,套到你身上你是跑不掉的。你播的量大了引起他注意了,他就所有的法規都給你往上套,你就跑不掉。

其他的一般不會那麼嚴,比如像黃金搭檔銷量沒腦白金銷量那麼大,他就不這麼套你。就算廣告裡面普通話不標準也不算違法。

腦白金當時量太大,就特別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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