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滕文公章句上 三加三等於幾?

然友回國了,再一次把偉大的孟子思想傳播到了滕國。世子的決心更加堅定了:「孟老師說得對,這件事只取決於我自己!」

於是,滕文公把偉大的孟子思想付諸實踐,搬出宮殿,在凶廬里住了五個月,其間沒有干預任何國政。大家一看,這位新君還真不錯,很懂禮。等舉行葬禮的時候,四方來參加的人很多,見滕文公臉色慘淡,哭聲哀慟,於是「弔者大悅」。

——「弔者大悅」可不是字面看上去的那樣「前來弔喪的人都很高興」,那就成了幸災樂禍了,這意思是說:大家看到滕文公把喪事辦得很得體,所以對此都很滿意。

《孟子》這一節說到這裡就結束了,也不知道後來滕文公守孝三年了沒有,反正到現在是守了五個月了。為什麼守了五個月大家就覺得他懂禮呢?

因為五個月確實是當時周人的傳統規定。按《左傳》的說法,天子死了,要等七個月才下葬,諸侯死了要五個月下葬,大夫三個月,士一個月,這是為了等各地該來弔喪的人有足夠的時間來弔喪。比如說,周天子死了,人家是在洛陽,要從洛陽發布這個消息給各個諸侯國,山東、山西、河南、河北,再等大家來洛陽,這很花時間的。

但是,守孝三年看來可還真不是周人的傳統,不在周禮的範疇之內。所以呢,歷朝歷代拿守孝三年當做周禮傳統來奉行的話,那很可能就是上了儒家的當了。

大家看一些古代的東西,會常遇到一個詞,叫「丁憂」——某人當官當得正高興呢,突然家鄉來了消息,說是老爸死了,怎麼辦,這就得請假回家守孝,一守就是三年,這就叫「丁憂」。等三年丁憂結束了,可算喘了口氣,又回來接著當官,剛當了幾個月,家裡又傳來消息,說老媽又死了,完了,又得丁憂,又是三年。給父母守孝是三年,如果死的是其他親屬,根據關係遠近,也有服喪時間的具體規定。

要是個普通官員這麼回去丁憂了,對朝廷工作也無大礙,可要是高級官員,尤其是正在進行什麼大動作的官員遇上丁憂,皇帝可該著急了。這怎麼辦呢?皇帝可以說:「算了,你別回去守孝了,留下來繼續工作吧。」一般情況下,這位官員還得再堅持堅持,不管心裡是不是真願意丁憂回去,但嘴上得說一定要回去守孝。然後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堅持,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堅持,耗到大家都覺得很沒勁了,大臣才不堅持了,留下來繼續工作——這叫「奪情」,在歷史上也很常見的。

現在問大家一個算術題:方才說的這位大臣,父母兩次丁憂一共守孝了多長時間?

三年+三年=六年

——誰要是這麼算的,那就錯了。

正確答案是:四年零兩個月。

為什麼呢?

因為所謂守孝三年,三年其實是指時間在跨度上跨越了三個年頭,要是累計起來,其實只有二十五個月,也就是說,一共只有兩年零一個月,所以呢,兩次「三年」也就是四年零兩個月的,看看,這可比六年短了一年零十個月啊!

也許有人還會問:為什麼非要規定三年(二十五個月)呢,為什麼就不能是兩年,不能是四年呢?

——你這個問題早有古人問過,所以也早有古人回答過。《禮記》里專門就有一篇叫「三年問」,就是針對這個問題的。《禮記》講得比較複雜,我估計大家也不耐煩去看,我就簡單說說,大意其實和我們現在公司獎懲員工的一種原則差不多:有量化指標才能有考核辦法。比如,某超市營業員的基本工資是八百元,要拿到這八百元,你就得完成定額的銷售指標八萬元,這個八萬是怎麼算出來的?是根據以往的銷售經驗得出的一個平均數——三年也是人們失去至親之後心情哀慟的一個平均數,也就是說,過了三年,一般人的心情也就平復下來了。所以,要是守孝不滿三年,那就不是個合格的孝子,就得罰——營業員沒完成八萬元的銷售指標,就拿不到滿額的八百元;如果守孝超過了三年,那就是個超級大孝子,就要表彰——營業員不但完成了八萬元的指標,還超額了三萬,那就有獎金,還有機會被評為優秀員工,得獎狀,掛大紅花。

三年很長啊,雖然實際只有兩年零一個月,可這段時間不能工作,只能老老實實在凶廬里守著,喝粥而已,要換成現在的上班族,那還真受不了。我們現在如果真要推行傳統孝道,各個公司、單位的老闆先得能答應帶薪休三年喪假才行。三年就這麼長了,那,歷史真有人超額完成任務嗎?

當然有了!

我講一個人,不但超額,還超額了很多!

男同胞里有誰記得陳藩這個名字?

這個名字,想必各位男同胞全都看過或者聽過,能記住的可就算你厲害了。此公在《三國演義》的開篇出現過,原文好像是什麼「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藩……」要如何如何誅滅一些亂政的宦官,後來「機事不密,反為所害,中涓自此愈橫」。大概如此,我也記不很清了,小時候看得熟,幾乎都能背下來。

這位陳藩在東漢末年當地方官的時候,聽說了在自己的轄區里有一位高人,是一位了不起的純孝之士。那年頭做孝子是有機會當官的,也很受大家的尊敬。陳藩聽說了,這位孝子名叫趙宣,把父母葬了之後不封墓道,自己就住在墓室里守孝,一守就是二十多年!其間幾任地方官都請過他,他在鄉里的名氣越來越大。

二十多年啊!就算往少了算,二十一年吧,三七二十一,那就是三年的七倍。不對,三年是個虛數,二十一年可是個實數,這樣再精確來算的話,這位趙宣超額完成指標十倍以上!很了不起吧?

陳藩一琢磨,這麼個名人,還是值得見見,於是就到趙宣的住處去了。陳藩一看,趙宣雖然一直守孝,好在妻子兒女都在身邊陪著,倒也不算十分寂寞。

——嗯?不對啊?!

陳藩越看越起疑,終於問趙宣:「你有幾個孩子?」

趙宣老實回答:「五個。」

「都多大了?」

「這個十歲,那個八歲,那個十六,那個——」

「呸!」陳藩大怒,「你這個欺世盜名的東西,守孝二十多年,你不好好喝粥,居然不忘淫樂,和你女人搞出來五個孩子!」

「◎#¥%……※×」

「來人!拿下!」

——當孝行可以帶來利益的時候,真正孝順的人反倒容易被歸入不孝的一群了,而各類人精們開始瘋狂地擠進來,這時候你再看全國成千上萬的孝子賢孫們,你以為他們人多勢眾就說明孝道大行於天下嗎?恰恰相反,加入這個偉大行列的大多是些別有用心的人精。

為什麼是三年?而且,既然有超額完成指標的,有沒有沒完成指標的呢?有沒有明目張胆地覺得這個三年之期太長的呢?《論語》里有這麼一段: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孔子的學生宰我問老師:「給父母守孝三年,這也太長了吧?君子要是三年不學禮,禮儀一定會荒疏,要是三年不學音樂,按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這一離就是三年,還不全忘了!我看,一年是不是就夠了?有一年的時間,舊糧食吃完了,新糧食又收下來了,鑽木取火用的木頭也完成一個輪迴了,時間也不短了啊。」

看來宰我還很有道理:說三年太長,不是因為不孝順,而是因為如此如此的原因。我先解釋一下什麼是「鑽燧改火」,我們不是都知道古人「鑽木取火」嗎,是不是這裡寫錯字了,把「取」寫成「改」了?出版業早就有一句名言,叫「無錯不成書」,有個錯字也難免。

——哪位要是這麼想的,我得先稱讚一下您的寬容精神,不過呢,這裡說「鑽燧改火」其實是沒錯的。古人鑽木取火,每個季節都要換不同種類的木頭,春天用榆樹和柳樹,夏天用棗樹和杏樹,等等,所以叫「鑽燧改火」,改了一圈了,也就過了一年了。至於為什麼要改,我也不知道,誰想較個真不妨自己查查看。

看來宰我說的也是理直氣壯的,看看孔子怎麼回答。

孔子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宰我:「如果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住別墅、吃大餐、穿名牌,你不虧心嗎?」

這話不管換了誰,恐怕都得無言而退,就算真不虧心,也說不出口啊。可宰我實在太直腸子了,真敢說:「我不虧心啊。」

孔子也沒脾氣了,遇上這樣的學生你還能怎麼辦呢?等宰我出去了,孔子才說:「這小子真是不仁啊!兒女一落生,三年以後才能脫離父母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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