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謎(1)——賈家獲罪之謎

上一講最後我跟大家說,曹雪芹的全本《紅樓夢》在八十一回以後,他會寫到皇帝對榮國府、寧國府的打擊。有人說高鶚他不是也寫了嗎?高鶚寫了皇帝下令查抄賈家,正面寫了抄榮國府,也交代了寧國府被抄,特別是賈赦住的那個院子被抄。但是高鶚關於寧國府、榮國府和賈赦獲罪的那些具體的交代,總體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鶚的續書的話,你會發現,高鶚把賈赦的罪定得最重。賈赦兩宗罪,一個是他私自結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節度私自來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鶚這樣寫是有根據的,他是根據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筆寫出來的。前八十回,你記不記得在關於尤二姐、尤三姐的這段故事裡面有一筆交代啊?為什麼王熙鳳能夠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騙到榮國府?賈璉當時不在,賈璉到哪兒去了?賈赦派賈璉到平安州去找節度,所謂去辦事,去的時間還比較長,有半個月。

這筆交代,既是故事發展的需要,讓賈璉出差,好讓王熙鳳從容地將尤二姐「賺入榮國府」,遭受折磨後「覺大限吞金自逝」,同時也確實是埋伏下一個伏筆,你一個京城貴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兒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員之間去發生關係,這是觸犯王法,早晚會發作招禍的。因此高鶚他寫賈赦因為這個事惹得皇帝生氣,皇帝就派人來抄家,他這一點應該說寫得合理。

那麼在高鶚的筆下賈赦還有一宗罪,叫做恃強凌弱,他強佔民戶手裡的財寶。賈赦知道有一個破落戶叫做石獃子,這個石獃子雖然家境很貧寒了,但是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畫家、名書法家繪製的古扇。賈赦知道這個情況以後就想霸佔這些古扇。他借賈雨村的力量,賈雨村「亂判葫蘆案」以後,到京城當官,就到賈府去聯宗,他雖然也姓賈,跟寧榮二府其實並沒有可以查證出來的血緣關係,就因為當時寧榮二府有勢力,賈元春在皇帝身邊得寵,賈雨村就跑去攀附,跟賈赦、賈政、賈珍打得火熱,每次到了榮國府,還一定要見榮國府未來的繼承人賈寶玉。賈雨村為了討好賈赦,就利用手中權力,把石獃子抓起來,說他拖欠官銀,因此沒收他的財產,將財產歸官,石獃子那些珍貴的古扇,就給抄沒了,抄沒以後,賈雨村就拿去獻給賈赦。這當然是一個很惡劣的行為。在清朝雖然這些貴族、富豪經常做這種事情,但是按當時的大清律,起碼從法律條文上看,這也是不對的,構成一宗罪。

賈赦侵佔石獃子古扇這段情節,是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寫的。他沒有正面去寫,這段故事也沒概括到回目里。他是側寫的,但是非常重要。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寫到薛蟠想調戲柳湘蓮,柳湘蓮不幹,把他給打了,打傷以後,他就回家療治。早在更前面,寫寶玉挨打,書裡面就有一個細節,就是因為薛家是替皇家採買東西,包括採買藥品,所以手裡有非常好的棒瘡葯,薛寶釵去探望被打後的寶玉,用了什麼樣的肢體語言呢?她手裡托著一個藥丸,就是專治棒瘡的。薛蟠被打了,他家裡的棒瘡葯當然就要拿出來用,那麼就有另外一個人到他們那去討要棒瘡葯,誰呢?是平兒。平兒為什麼去薛家要棒瘡葯呢?一來知道薛家有這種特效藥;二來,平兒跟薛寶釵講了情況,說我們賈璉二爺被打了,為什麼被打?就是因為開頭賈赦是讓賈璉給他把石獃子的古扇弄來,賈璉沒弄來,賈雨村通過手中的權力,製造冤獄弄來了,於是賈赦就質問賈璉,說人家怎麼就弄來了呢?賈璉雖然也是個很糟糕的人,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點兒良心,就說為這麼點事兒,把人家弄得傾家蕩產也不算什麼能耐。賈赦一聽氣壞了,不知道當時操起個什麼東西,把賈璉給打傷了,需要治棒瘡,所以來問薛家索要。平兒還對薛寶釵這樣罵賈雨村:「半路途中那裡來的餓不死的野雜種,認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來!」高鶚的續書裡面,他交代賈赦的兩宗罪最後都被人檢舉揭發,惹怒了皇帝,所以導致了抄家。

高鶚寫寧榮二府被抄,正面寫到榮國府,側面寫到寧國府。寧國府被抄以後,尤氏及賈珍的姬妾,包括賈蓉續娶的媳婦,全都沒有地方待了,只好哭哭啼啼跑到榮國府來借住。寧國府賈珍為什麼被抄呢?高鶚的寫法非常可笑。怎麼可笑呢?他說皇帝抄賈珍是有三宗罪。

第一宗,強佔良民妻女不從致死。話說的很嚴重,其實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麼大家仔細想,是誰偷娶了尤二姐?不是賈珍,是賈璉,是賈璉包養二奶,包養的空間是在寧國府裡面嗎?不是。當然也不是在榮國府裡面,是在花枝巷。後來尤二姐就被王熙鳳騙到榮國府去,遭受迫害「吞生金自逝」,就是梗著脖子把金塊吞進去,那種自殺的方式很慘。就算賈珍有責任,賈珍也頂多是個脅從犯,主犯應該是賈璉,這宗罪應該算到賈赦他們那一房。可是高鶚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他說賈珍獲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兒。尤二姐的事兒當然後來鬧得很大,鬧得很複雜,因為王熙鳳當時覺得自己很有權勢,為了讓賈璉難堪,讓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徹底的毀滅性的打擊,她就唆使她的親信僕人旺兒,找到當年尤二姐的未婚夫張華,讓他出面去官府告賈璉,說尤二姐原來是跟他訂婚的,賈璉強娶是違法。其實賈璉偷娶尤二姐之前,尤家是跟張家解除了婚約的,張華在字據上划過押,也拿了退親的銀子。張華開始不敢去告,那時王熙鳳氣粗,讓旺兒跟張華說,就是告我們家謀反也沒關係,那時候她只以為賈元春在皇帝身邊得寵,官府都得聽她擺布,只圖鬧得賈璉沒臉、尤二姐無容身之地,她不去考量以後會不會給自己惹出禍端。權勢正旺的人總是根本不把道德法律放在眼裡,但是在權力鬥爭當中,你的對立面,卻會利用所謂王法,來彈劾你,你的權勢走下坡路了,那就更會有許多人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法律的名義,「破鼓萬人捶」「牆倒眾人推」,這是後話。當時,王熙鳳指使旺兒,旺兒再唆使張華,跑到官府去告,鬧得沸沸揚揚。後來張華覺得官司鬧大了,害怕,就逃跑了,王熙鳳還指使旺兒去追殺滅口,旺兒由於良心未泯,沒有下這個狠手。這個事兒到後來,賈家的對立面,政敵什麼的,就給告發了,皇帝肯定震怒,責令追查,當然是一宗罪。可是這個罪,大家想一想,應該是賈璉、王熙鳳的罪,但是高鶚寫得很滑稽,他卻把它說成是寧國府的罪,賈珍的首罪。

還有一宗罪,我不知道高鶚是怎麼想的,他湊不出數,亂湊。說尤三姐死了以後,私自掩埋,沒有報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殺,自殺以後就掩埋了。他就說現在皇帝來追究了,怎麼沒報官呢?你沒到有關部門登記註冊,就私自把她掩埋了,違法。就算當時賈珍做了這麼個事情,這算多大的罪?更何況尤三姐自刎和賈珍真是沒多大關係。尤三姐暗戀柳湘蓮,賈璉知道以後,就幫著撮合這個婚事,最後柳湘蓮反悔,尤三姐就用柳湘蓮的鴛鴦劍自刎了。經辦掩埋尤三姐的應該是賈璉。硬把這麼一條罪名也擱到賈珍頭上,更加滑稽。

那麼第三宗罪,是引誘世家子弟聚賭。賈珍召集世家子弟賭博,這種情形,在前八十回里是寫到過的,在第七十五回,你會看到,他召集一些世家子弟聚賭。但是大家想一想,第七十五回寫世家子弟聚到寧國府賭博的原由是什麼?是為賭而賭嗎?不是。當時賈珍在天香樓下設了一個箭道,組織世家子弟在那裡練習射鵠子。按說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要說賈珍有罪,這才應該是最嚴重的一宗。但是高鶚很奇怪,他不提習射,只說聚賭,而且他通過書裡面薛蟠的堂弟薛蝌,去向賈政彙報,把皇帝下令查抄寧國府,賈珍犯的罪,召集世家子弟賭博這一宗,放在最後,並且特別說明「這款還輕」。我認為高鶚是成心這麼寫。他和程偉元攢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面的第七十五回,也沒有刪去曹雪芹寫下的賈珍聚眾習武的那些文字,在曹雪芹的構思裡面,賈珍他聚眾賭博是一個掩護,實際上他是聚集政治上的一派勢力在他家習射,是要準備實施一些武裝行為,這個武裝行為是針對他們的政敵的,實際上也是針對皇帝的,是彌天大罪。可是高鶚續書,卻把這一條輕輕抹去。他說賈珍有三宗罪,第一宗與尤二姐有關,第二宗與尤三姐有關,第三宗最輕,是聚眾賭博。高鶚這樣續,公然違背曹雪芹前面的伏筆,是在掩飾什麼?實在令我生疑。

那麼有的紅迷朋友聽到這以後可能有點兒不耐煩,說你老說高鶚這也不通,那也不通,就你通。不說別的,就說賈家的罪,賈政他總沒罪吧!因為高鶚正面描寫了榮國府被抄,賈政正大宴賓客,抄家的就來了,賈政非常狼狽。但是賈政很無辜。抄出的東西,無非是兩種,一種是違例的一些用品。當時皇家有規定,你到了什麼級別,你才能用什麼東西。他們家抄出一些違禁的用品,那麼這個不是抄家的原因,這是抄家的一個成果。還有就是從賈璉、王熙鳳的住處抄出借券,就是王熙鳳她私下放高利貸,違例取利,她違反當時有關放貸的那些「例則」,她放的是超過法定限度的高利貸。但這不是賈政做的事,而且抄出以後,當時賈璉就跪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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