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來訪的年輕朋友看見我在電腦上敲出這個題目,不假思索地說:「啊,你這回是要寫晴雯吧?」
我對他說,會提及晴雯,但「原是天真爛漫之人」這句考語,曹雪芹可不是寫給情雯的,他就猜:「黛玉?芳官?……」
這位年輕朋友對《紅樓夢》文本不熟悉,產生這樣的反應是不稀奇的。我就告訴他,這個對人物的直接性評價,出現在第七十四回,是曹雪芹對王夫人秉性的一個概括。年輕朋友吃了一驚:「真的嗎?怎麼會呢?王夫人她『原是天真爛漫之人』?!」
從1954年以後,把王夫人定位於迫害女奴的封建女主,已經成為許多論家乃至受其影響的讀者的思維定勢。這種以角色階級地位為其定性的觀點,應當尊重。曹雪芹的《紅樓夢》文本具有浪漫色彩,不是嚴格地寫實,他還原是天真爛漫之人特別愛使用「煙雲模糊」的藝術手法,一開篇就宣稱他所講述的故事朝代年紀、地輿邦國「失落無考」,但是,通過文本細讀,我們還是不難認定,他寫的朝代年紀就是清代康、雍、乾三朝,而主要情節背景是在乾隆朝初期,我認為從第十六回到八十回,大體是寫了乾隆朝一春、二春、三春里發生的事情,到八十回後,則「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邦國呢,就是中國,地輿呢,從第三回以後至八十回,基本上都寫的是北京。因此,總體而言,《紅樓夢》的文本特性,還是寫實的。它的人物、事件、物件、乃至細節和某些具體的人物話語,多半是有原型的。魯迅先生對它的評價是「正因寫實,轉成新鮮」,抓住了它本質的一面。請注意,我說到原型時,說「多半是有」,並沒有絕對化。我對某些書中角色進行原型研究時,並不是把生活原型去跟藝術形象畫等號,我的目的,只在於揭示這類寫實性作品從生活真實升華為藝術真實的奧秘。
書中有一大事件和一大空間,顯然是藝術想像大大地超越了生活真實。一大事件就是元妃省親,一大空間就是因元妃省親而派生出的大觀園。余英時先生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有《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的論述,對《紅樓夢》文本的寫實世界和虛構世界有嚴格區分,也論及其相互交融。
我現在要強調的是《紅樓夢》文本的寫實成分。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紀中葉,馬克思創立歷史唯物主義學說,以及恩格斯關於寫實性質的小說應該塑造出「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論斷,都是十九世紀下半葉的事情了,但一些論家仍能根據《紅樓夢》的文本,論出書中人物的階級特性,並將主要的一些藝術形象納入「文學典型」的範式。當然不能據此去判定曹雪芹早於馬、恩就具有了唯物史觀的階級分析能力,以及刻意要塑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藝術自覺,曹雪芹不可能有那樣的歷史觀和藝術觀。但他寫下的文本能讓二十世紀的一些論者並不特別困難地使用階級分析和藝術典型的方法,來詮釋這部作品,卻也證明著曹雪芹的偉大——正因為他從自身生命體驗出發,以真實為目的,因此,他就提供了後世論家對這樣一部基本寫實的長篇小說的開放式閱讀欣賞的可能。這是寫實的勝利,可謂「真實就是力量」或「真實就是魅力」。
小說中王夫人的原型,應該就是康熙朝後期至雍正朝初期江寧織造曹的正妻。當然,從原型到藝術形象,曹雪芹有許多的變通之處。曹和其正妻本是過繼給康熙寵臣曹寅未亡人李氏的,李氏哥哥蘇州職造李煦也是康熙的寵臣,李氏這個原型到了小說里,化為了賈母。小說里迴避了原型人物間的過繼關係,甚至把本沒有一起過繼到李氏這邊的曹的一位哥哥,也虛構為賈母的兒子,而且是大房長子,襲了爵位——但在具體的情境描寫上,曹雪芹還是忠於生活的真實,他寧願有悖那個宗法社會的倫理常規,把賈赦安排到與榮國府隔開的另房別院里住,讓賈母那並未襲爵(只當了個員外郎)的二兒子賈政和王夫人住在榮國府中軸線的主建築群里,溪流匯江再奔騰入海般展開著小說里的生活流程。
曹雪芹筆下的王夫人,和其他許多藝術形象一樣,顯得非常真實。這真實的魅力源於什麼?我以為,他是進入了人物的內心,把握住了人性的真實。這是小說藝術中最重要的一種功力。說王夫人是一個封建禮教的推行者,戕害了若干丫頭,有人命案,最後更扼殺了兒子寶玉的愛情,使他活得無趣,終於懸崖撒手,那是近半個世紀一些論者的論說。這樣的論說當然有一定道理,但曹雪芹絕對不是心存這樣的道理來刻畫王夫人這個角色的。從道理出發,即從概念出發,是絕對寫不好小說,塑造不了生動的藝術形象的。
《紅樓夢》前八十回里除了某些片段有比較激烈的衝突呈現,在大多數篇章里,其實是一派平靜,無非是晚輩對長輩的晨昏定省,吃了這頓吃下頓,或者再在飯前飯後飲茶吃點心,要麼就是紅白喜事,過節擺宴唱戲,老一輩的多半在那裡客氣來客氣去,小一輩的吟詩填詞,人們互相說一些話,而且多半是「因笑說」、「遂笑道」。王夫人除了在一次午睡時突然起身打罵金釧,以及後來抄檢大觀園前後怒斥晴雯、芳官、四兒等人,算是偶爾露崢嶸,在更多的情節流動中,她基本上是安靜的,甚至還顯得有些木訥。一般論家、讀者因此也就多從攆金釧、逐晴雯等「大動作」來認知她。
其實,曹雪芹是著力來寫榮國府的家族政治的。所謂政治,就是權力與財富的配置。在榮國府里,最重要的家族政治,就是寶玉的婚姻。從王夫人的立場來考慮這個問題,不消說,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把薛寶釵嫁給寶玉。這還不僅是因為寶釵符合封建道德的規範,更重要的是,寶釵的母親薛姨媽是她妹妹,這樁婚事成功,也就意味著她們王氏姐妹牢牢地控制住了榮國府的內部權力。第八回第一次寫到「金玉姻緣」之說,還只是借鶯兒發端,表達得比較含蓄,但是到第二十八回,就通過寶釵自己的心理活動,挑明了寫:「因往日母親同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可見王氏姐妹聯手大造「金玉姻緣」的輿論,對她們來說,那是勢在必得的。按說,寶玉的婚事,決定權在賈政手上。但書里寫得很清楚,賈政中年以後幾乎完全不理家務,凡事都交給王夫人去處理,對於處理結果,往往以一句「知道了」打住。曹雪芹筆下的賈政,從典型論的角度分析,確實也很典型。這是一個那個時代常見的,把政務、家務、性事截然分開的官僚。關於這一點,我在本書中《薛寶釵雪洞之謎》中已作過說明,在此不再複述。因此,娶寶釵為寶玉正妻,只要王夫人擇時提出,賈政絕對不會阻撓。
寶玉雖然跟所有的青春女性都願意親近、非常友好,但是,他愛的是黛玉而不是寶釵,這一點王氏姐妹是看在眼裡,痛在心中的。但那個時代,青年公子和千金小姐的婚事,都得聽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寶玉篤信「木石姻緣」而排拒「金玉姻緣」固然是個麻煩,但對於王氏姐妹來說,也還不是什麼難以克服的麻煩。
那麼,王氏姐妹所遇到的難以逾越和排除的障礙是什麼呢?是賈母。
不少讀者因為讀的《紅樓夢》都是包括高鶚續寫的四十回在內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因此,深受高續中「調包計」情節的影響,高鶚筆下的賈母不僅成全「金玉姻緣」,甚至還非常冷酷地對待黛玉,使黛玉徹底絕望,焚稿斷痴情,魂歸離恨天。在這種影響下,也就讀不懂曹雪芹前八十回里許多重要的篇章。其實,在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那段情節前後,曹雪芹的生花妙筆,著力寫到在寶玉婚事問題上,賈母與王氏姐妹的短兵相接。不過,那是一場沒有硝煙,甚至連吵鬧也沒有的戰鬥。是家族政治中的「微笑戰鬥」。
薛姨媽守寡以後,她把全部的生活希望,幾乎都集中到了女兒薛寶釵身上。她有兒子薛蟠,這兒子也運算元承父業,依然充當皇家的買辦,支撐著她家的經濟,但這個兒子能不給她惹事就阿彌駝佛了,家庭的進一步發展,絕對指望不上。
書里在第四回交代得很清楚,薛姨媽一家從金陵跑到京城,原由並不是薛蟠為搶香菱打死馮淵要「畏罪潛逃」,搶奪香菱對薛蟠來說不過是生活中一個偶然插曲,「人命官司一事,他卻視為兒戲,自為花上幾個臭銅,沒有不了的」。(讀者注意:我在本文中所引《紅樓夢》原文,大多根據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的周汝昌匯校本,周先生用11種古本逐字逐句比較,從中選出最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字句,連綴成一個善本,其中選字選句多有與以往一百二十回通行本不同之處。如此句中「臭銅」通行本作「臭錢」。以後此類情況不再詳註。)薛蟠帶著母親、妹妹及一大群家人往京城去,是按早就擬訂的計畫行事。而他家上京的首要目的,是送寶釵參加選秀女。因此,薛姨媽最開始所嚮往的,還未必是把女兒嫁給帶通靈寶玉的賈寶玉,如果寶釵選秀女選上了,那麼,無論是像元春那樣被皇帝寵幸,還是到王爺身邊,也就是「充為才人、贊善之職」,都比嫁給寶玉風光,那些皇族的男人,都擁有象徵權力的玉璽啊!那麼,寶釵究竟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