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真貌揭秘 不稀罕那功名,不為世人觀閱稱讚

青年時期讀紅,我最不忍讀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愛讀的是第七十八回。不忍讀第七十七回,是因為內心的情感太與書中的寶玉共鳴了。其實,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筆的勝利。他經過反覆的精雕細刻,從第八回寶玉酒醉回到絳芸軒,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溫暖的手裡那個細節開始,迤迤邐邐,以撕扇、補裘等重場戲,以及摔簾取錢偷聽寶玉麝月私語、爆炭般發作用一丈青亂戳墜兒的手等等瑣細的穿插,把一個由著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誠摯的生命,鮮活地塑造了出來,使我們覺得恍惚跟這個人生活過一段。這樣一個生命的抱屈隕滅,怎能不令人腸斷心碎?

晴雯的生存態度,是有違封建禮教的。王夫人剿滅晴雯,是一次給寶玉「掃蕩外圍」,促其歸順禮教的「嚴肅整頓」。這確實是事件的本質。但往深里探究,就會發現,那其實也是一個驚天動地的性格悲劇。性格即命運。從賈母屋裡的絳芸軒,到怡紅院里的絳芸軒,在沒有家長、大管家等外部勢力進入監管時,裡面的生態環境,讀者都是非常熟悉的。由於寶玉的縱容,或者說是帶頭,那裡面充溢著自由浪漫的氣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開夜宴為例,哪裡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歡,就連襲人,不也喝酒唱曲,禮數出位了嗎?

晴雯被攆後,寶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襲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輕佻些。在太太是深知這樣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靜,所以很嫌他,像我們這粗粗笨笨的到好。」襲人的話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說出了真相——晴雯毀在美麗與聰明皆外露,構成了那個時代那種社會環境中的性格劣勢,而襲人卻具有所謂溫柔和順的性格優勢,更何況她相貌上平平,也不會讓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我曾寫過一篇隨筆,題曰《性格何時無悲劇?》,現在引在下面:「性格悲劇」曾是文學評論家筆下常見的話語,更有「性格即命運」一說。

最近讀到一些文章,發現「性格悲劇」的慨嘆不是用在了虛構的藝術形象上,而是針對了真實的人物。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說,胡風對曾拜在他門下,後來主動揭發批判他,卻又跑到他家希圖板凳兩邊坐的某人,一點面子也不給,當場下了逐客令,這就促使某人更「及時」地把胡風等人的私信上交構罪,促成一場「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乃至全面的「肅反」運動在全國迅即烈火熊熊……這些涉及不同悲劇人物的文章,又幾乎都用「書生氣」來概括他們的性格弱點。「書生氣」嚴格來說還不能算是一種性格,因為性格是指個體生命與生俱來的獨特秉性,這種秉性在後天通過社會影響、學校教育、家庭熏陶與個人努力,可能會有所萎縮、抑制、掩飾、修正,可是卻很難說能夠徹底改變。

就性格而言,無論是總結中外古今文學藝術中的人物形象,還是分析歷史與現實中活生生的個案,有一些類型的性格,顯然是屬於易生悲劇的。如過於內向或過於外露,心太軟,多愁善感,優柔寡斷,剛愎自用,或意氣用事,易於衝動,喜歡即興發揮,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發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個人活著,那麼無論是什麼性格,也都無所謂性格悲劇;但無論在什麼時代,什麼社會體制下,個體生命總不能不遇到一個與他人,與群體,發生交往、碰撞、磨擦乃至衝突的問題,在這個體與他人與群體的複雜關係中,性格衝突是一大因素。這也是個體生命煩惱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們讀偉人的著述與傳記,也能從中發現出自性格深處的東西,並且會深感震撼。

在過去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日子裡,因性格而糾葛為政治悲劇的例子不少。現在社會轉軌到市場經濟,市場使每一個體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際選擇,不會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況下,也硬是挪不出某個社會組織板塊,從而使性格衝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劇得以減少。但市場的選擇也有其冰冷、犬儒的一面,在激烈的效益、收益競爭中,某些類型的性格也會感到更多的壓力,面臨更尷尬的性格困境,因此性格悲劇仍會源源不斷地顯現。這對文學藝術或許是福(可取材者多多),對世道而言,卻依然令人不能滿意,因之對理想境界的追求,也便會伴隨著對現實缺憾的批判而漸強漸進。

如果說人是生而平等的,那麼,不同的性格也應是平等的,和不能有種族、膚色、性別、長幼、相貌、體態等方面的歧視一樣,人與人相處時也不該有性格歧視。即使是與一般大多數人性格相差甚多,以致可稱為有性格缺陷的生命個體,我們也應該像對待生理上有缺陷的殘障人、智障人一樣,平等待之。人類社會真達到了這一境界,所謂性格悲劇,也就不復存在了吧?

這篇文章雖然沒提《紅樓夢》,沒舉晴雯為例,但促使我寫成它的因素,當然有《紅樓夢》的熏陶,有《紅樓夢》里黛玉、妙玉、晴雯等形象的啟迪儲存於胸臆。

我自己經歷過很多世事後,回思所遭遇到的人生坎坷,多與自己的個性相關。我現在深切地意識到,無論在什麼時代,什麼社會,什麼體制,什麼具體的小環境里,個體生命的悲苦都在於:他(或她)一方面必須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而人格尊嚴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其獨特的性格;另一方面又有必要與他人,與群體,去協調,去磨合,這協調與磨合,在很大程度上,其實也就是抑制,甚至是打磨掉自己個性稜角的痛苦歷程。人應該就是自己,人卻又不能不因將就他人和社會而喪失掉一部分自我。這裡面有超政治的,哲學性的思考。曹雪芹,他以《紅樓夢》,引領我們進入了這個哲思的層面。站在這個層面上,我們就應該更加理解,曹雪芹為什麼通過賈寶玉宣布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為什麼又說未出嫁的女兒是顆寶珠。他這是從社會群體中先把受污染最輕,較易保持本真性格的閨中一族,摘出來加以評價。

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為什麼脂硯齋不止一次說黛、釵其實是一個人,最後合二為一了。曹雪芹確實有那樣的用意,就是通過這兩個角色,去反映人生的兩面——黛玉體現著凸顯個性維護個體生命尊嚴的一面,寶釵體現著以吞吃「冷香丸」壓抑浪漫天性以求符合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貞靜」規範的一面,但她們同屬「紅顏薄命」,因為無論是率性還是歸順,那個時代那個社會那種主流意識形態,都不能夠給予她們一個能夠幸福的生活空間。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為什麼要塑造出一個把個性尊嚴推至極端的妙玉,並對她極為珍愛,要把她安排進金陵十二釵正冊,讓她排名第六。又通過對太虛幻境四仙姑的命名,告訴讀者,她是寶玉生命歷程中最重要的四個女性之一,並在八十回後寫她如何以捨棄自己的清白解救寶、湘,在自我人格揮灑上達到驚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為什麼在行文上並不將王夫人和晴雯的矛盾完全歸結為禮教衝突。第七十四回他是這樣寫的:「王夫人原是天真爛漫之人,喜怒出於心臆,不比那些飾詞掩意之人……」他寫出了王夫人與晴雯之間的性格衝突,說到頭,晴雯在王夫人眼裡,是犯了「討厭罪」。在人與人相處時,其實最厲害的排拒因素還未必是政治上的「反動」、道德上的「敗壞」、能力上的「愚笨」、行為上的「糟糕」,而是不需要很多理性在內發酵的天然的「討厭」。單向或雙向的「討厭」如果發生在社會地位平等的人士之間,那還不至於直接釀成人生悲劇,但王夫人是封建主子,晴雯是女奴(她既不是府里家生家養的,也不是府里買來的,是府里老僕婦賴嬤嬤家買來後,帶進榮國府,賈母見了喜歡,賴嬤嬤就把她當做一件小玩意兒白送給賈母的,屬於榮國府女奴中出身最最卑賤的一類),社會地位如此不對等,雙方又都「天真爛漫,喜怒出於心臆」,因此,一旦雙方都覺得對方「討厭」,那弱勢的一方當然就只能遭罪。晴雯帶著勾引寶玉和得了「女兒癆」的冤名,被粗暴攆出,正如寶玉的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來的蘭花,送到豬窩裡去一般。」《紅樓夢》的深刻,就在於寫出了「討厭罪」對無辜生命的摧殘。王夫人親自處置了晴雯後,又接連攆逐了幾個令她「討厭」的。一個是四兒,四兒還算被她逮住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戲言」,但王夫人主要還是覺得她「討厭」:「細看了一看,雖比不上晴雯一半,卻也有幾分水色,視其行止,聰明皆露於外面,且也打扮得不同。」就算沒那句「戲言」,光是「討厭罪」,也該攆出。

芳官在王夫人眼裡當然更具有「討厭罪」。關於王夫人攆芳官的那段文字,有一點值得注意:王夫人怒斥她「調唆著寶玉無所不為」,她辯道:「並不敢調唆什麼來。」有的古本寫的是「芳官笑辯道」,有的則寫的是「哭辯道」,周匯本取「哭」不取「笑」。在這一點上,我的想法跟周先生有所不同。我覺得「笑辯道」也許更接近曹雪芹的原筆原意。因為芳官畢竟是個戲子,她有其「遊戲人生」的一面,面對王夫人的指斥,她敢於還嘴,就說明那一刻她「豁出去」的勁頭大於畏懼,如果她哭哭啼啼,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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