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 挫 第四節 假 設

年1月24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旅行者二號在這天登陸了天王星,這是在繼1781年威廉·赫歇耳發現這顆行星之後,天文愛好者們第二次為了這顆藍色的神秘星球而瘋狂了。

請不要懷疑我所說的和這個案子無關——我偏巧對天文學有一點點興趣,因此我注意到,天王星目前已知的十五顆衛星(其中的十顆都是在差不多六年前被旅行者二號發現的——天文愛好者們真應該為生在這個偉大的時代感到幸運)里,有十三顆的名字是取自莎翁的作品;而拉塞爾在 1851 年發現的天衛二,恰恰叫做「昂不雷爾(Umbriel)」——這名字似乎是來自亞歷山大教皇的作品《盜鎖》(《The Rape of The Lock》)。

好了,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天衛一即阿雷爾——1985年3月7日,阿雷爾教堂的帕爾姆神父案。

天衛二即昂不雷爾——1986年3月25日,昂不雷爾街地下停車場的德里克片警案。

天衛三即提坦尼亞——1987年3月15日,提坦尼亞廣場地下通道的羅納德·巴倫案。

天衛四即歐泊龍——1988年3月3日,歐泊龍廣場的第三十八屆藝術節遊行案。

天衛五即米蘭達——1989年3月23日,米蘭達廣場的「第三個廣場」案。

天衛六即科德利雅——1990年3月12日,科德利雅街地下停車場黛安娜·弗吉妮亞案。

天衛七即歐斐利雅——1991年3月31日,歐斐利雅街街心花園廣場的「第二個周末的第二天」案。

除了伊麗澤的案子沒有對應以外,全部都吻合了。

天衛八即碧安卡——今年三月的月圓之夜,應該是十八號與十九號相交的那個夜晚。而我所知道的那條以《馴婦記》中卡特李娜(Katherine)的姐姐命名的街道,就在朗林根區。

但我並不能確定本市沒有第二個以「碧安卡」為名的地方——我得說,儘管我似乎是碰巧發現了羅密歐揮刀的一點點小秘密,但更多的秘密卻依舊懸而未決:

為何要將頭顱帶離現場?

除了伊麗澤的案子,之後每一位受害者的頭顱都被兇手帶離了現場,丟棄於附近的某個小公車站——這顯然不會是偶然的。我將這些小公車站的名字按照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寫了下來(三角街、小喬治街、卡徹曲第一學校、魯尼、沙、派蒂和戴爾德姆):可它們看上去似乎並沒有什麼幫助——不同於那七個現場,我無法將這七個地名在邏輯上串聯起來。

我將這些地名拆成一個個單詞,一個個字母——它們因此顯得長短不一而且毫無規律。

從「沙(Shah)」我想到了伊朗國王,而「派蒂(Patty)」則令我聯想到了今天那獨特配方的胡椒蜂蜜餅——這讓我的胃同時感到一陣痙攣。

我放棄了將這些詞和字母重新組合或者轉換成數字密碼甚至電報碼之類的想法——我因此假設我們的那位天文愛好者兼英國古典文學愛好者並不喜歡玩過於複雜的文字遊戲、也十分討厭密碼和數字:這樣偷懶的假設對於一個即將辭職的探員來說並不為過——我想起區09的那面牆上似乎掛著一幅本市的地圖我在這張頗大的地圖上將所有的現場和丟棄頭顱的小公車站都用紅筆標上了記號並註明了順序——然後,效仿某部電影中的情節:我盲目而又似乎很有信心地將所有的現場按照時間順序連接了起來。

結果卻令我失望——得到的線條並沒有呈現出任何形象上的規律或者是貌似某種簽名字體的哪幾個字母:我可以硬說我得到的是簽字體的字母「L」——但這又有什麼用呢?

我又按照同樣的方法連接了所有丟棄頭顱的小公車站,結果也沒有得到什麼。

最後,我將每一次的現場和丟棄頭顱的車站用直線連接起來並延長——它們倒是傾向於在雪令區集中,但卻找不到一個確定的公共交點:這看來也沒什麼用。

那麼,兇手將頭顱帶離現場的用意究竟是什麼呢?誰都清楚——帶上一顆尚在滴血的頭顱離開作案現場,要比兩手空空地離開麻煩許多。羅密歐堅持這樣做,其理由想必和作案現場的選擇類似,都是有它的必要性的(只不過其中的規律我們目前尚不知道罷了)——換言之,他必須將這些死者的頭顱帶到那些車站(並且不能是別的車站):只要也只有這樣,他的計畫才能夠順利完成——而這個計畫,今年多半也還是要繼續進行的(要知道,天王星的衛星可是有十五顆之多)。

至少,我認為,在羅密歐「認為」他的計畫已經完成或者接近完成的時候,是會給警方或者公眾一個信號的——這點在德里克片警案中,那揉成團的和「影子殺手」相關的《自由先導報》報道就可以看出:「影子殺手」對公眾和媒體的評價還是在意的——他應該不會想讓自己規模宏大而且運作已久的精心計畫悄無聲息地結束:大部分有頭腦的(換言之——並非「隨意揮刀的」)變態殺人者們都是如此(作者按:關於「主動連續殺人」和「被動連續殺人」之間的區別,參見《Erinyes》篇)。

所以,即使我們此刻無法揣摩到羅密歐辛苦搬運死者首級的良苦用心,到了最後——他認為我們應該知道的時候,他就會告訴我們的:這顯然是最壞的結果,那意味著還有好幾個無辜市民將會被殘忍地奪去生命——除了一心想將「計畫」進行到最後的「影子殺手」本人,大概沒有人願意這樣。

似乎是擔心自己所出的謎題太過晦澀,羅密歐也給了我們一點點提示——可惜這個提示甚至帶來了更多的不解和疑惑:

為什麼伊麗澤的案子在現場的選擇上是個例外?

因為它是第一個案子么?一樣的兇器、一樣的月圓之夜——為什麼不讓第一個案子在阿雷爾教堂發生呢?至少我認為,讓伊麗澤在阿雷爾教堂死去,並將她的頭顱拋棄在某個小公車站,比讓這個案子在白天鵝橋上發生要更「完美」些。

或者兇手有其他的打算——也可能真是卡羅莉娜的情夫在殺死了伊麗澤之後,才開始計畫這個「天衛X月圓之夜連續殺人案」的,誰知道呢?

如果羅密歐沒有布下什麼陷阱,那麼,我比較傾向於相信——這個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是來自和伊麗澤的社會關係網中有關的某一環節:伊麗澤為什麼來到白天鵝橋?是否是獨自前往?為什麼要穿著盛裝?她在等待的是誰?如果這一系列問題的答案所指向的某人,和伊麗澤之間竟然會沒有一點關係——那麼,伊麗澤死前的一系列舉動,顯然是難以解釋的。

但如果肯定了這個假設,面前的事實似乎又是一個悖論——警方對所有可能和伊麗澤案有關的人物(包括呂根曼·霍費爾、萊奧諾蕾·米塔格、羅德·施密茨、卡羅莉娜已知的數個情夫以及伊麗澤生活圈子中和她比較親密的幾個人——儘管這些人都提供了可靠的不在場證明)的監視一直到1988年的第三十八屆藝術節遊行案之後才宣告結束:這些人在之後的四個案子發生之時,都在警方的監視下得到了絕對的不在場證明並被徹底洗脫了嫌疑。

這樣看來,兇手只可能是已經失蹤了的卡羅莉娜和她的某個尚不為人所知的情夫了——之後的七個案子,曾在伊麗澤的生活圈子中出現的那群人之中,只有他們沒有不在場證明:

可他們此時又身在何方呢?

更重要的是動機——假設兇手真是卡羅莉娜和她的某位情夫,那麼他們每年殺人的目的是什麼?他們設計這樣「頗具藝術性」的犯罪手法是為了什麼?如果他們要向呂根曼先生示威或者恐嚇,為什麼不幹脆殺了他(事實證明他們也有這個能力),而要向這麼多的無辜市民們下手呢?

從私奔演變為連環殺手——這樣離奇的情節,恐怕在小說里也不會多見。

而如果兇手不是他們,又會是誰呢?

我並不能從卷宗里記錄的關於伊麗澤案的證詞中得到什麼——這些年代久遠的證詞繁雜而反覆,很多地方含混不清甚至自相矛盾(比方1986年所記錄的證詞里,關於伊麗澤當時在哪個學校就讀就有三個不同的版本;有十三個人的證詞證明當時她正在放春假,而另有兩人又說當時她正在緊張補課,甚至還有一個人說她當時正在阿德隆夜總會當女招待!)。如果真想要得到總局的懸賞——我想,無可避免的,我必須去拜訪一下呂根曼先生。

另外,伯恩哈迪·金格和坎普爾·格蘭的模仿案子中的一個細節也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前兩宗模仿案子里,他們也曾將死者的頭顱丟棄在鄰近的小公車站:這是否僅是沒有目的的隨意模仿,還是刻意而為的唯一選擇呢?

我不覺觸碰了一下脖子上坎普爾帶給我的傷口——不知道下一次的拜訪,坎普爾又會送給我些什麼。

早該是時候離開這讓人感到窒息的檔案室了,老吉姆當然已經下班——他將鑰匙放在了辦公桌上,下面壓了一張便條:

記住!我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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