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說說死亡恐懼 2.一個人怕死,是因為他還沒有真正體驗到生活的價值

對付死亡恐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讓我們先看人們動用了哪些方法,又是如何操作的。

我把它們概括為六種:找到平衡、蔑視死亡、接受死亡、把死亡宗教化、把死亡哲學化、不害怕生活。

(1)找到平衡

找到平衡這一招的經典名言是「殺一個夠本,殺兩個就賺了!」人們平時最喜歡玩心理競爭。假如一個人看到別人比自己混得好,心裡就不舒服,他心裡實際上期待這個混得好的人倒霉,這樣才能找到心理平衡,讓自己在心理上生存下去。

在克服死亡恐懼上,也可以玩這一招。找到平衡的本質就是把心理競爭延續到死亡問題上。細細考察,它有兩種表現手法:

第一種,既然大家在死亡上是平等的,都要死,那麼,誰如果在生前佔有更多社會上的東西,誰來世間一趟的價值就更高一些,一比,也就賺了。如果2012年真的就是世界末日,大家一起完蛋。富人只要一想到比起窮人來,他在這個世界上已經佔有太多、享受太多,相形之下也就不覺得有什麼太多的遺憾,比起他來,窮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僅得不到什麼,還被榨取了太多呢!

第二種,比較極端的,就是不再比誰佔有更多社會上的東西,而是比誰毀滅更多的生命。電視電影上經常有這樣的畫面:戰士A在揮刀砍翻幾個敵人後,毫不畏懼地說:「×××,來吧,老子夠本了!」既然A知道自己肯定會死,那麼,殺死一個人,死就獲得了平衡;而殺死兩個人,在他看來已經賺了。死這一檔生意,值得做!

沒有直面生和死的勇氣的縮頭烏龜,最喜歡用精神勝利法和瘋狂的物質追求來武裝自己,比如Q哥。對於很多人來說,找到「平衡」這一克服死亡恐懼的方法,比較契合他們的精神結構,是很有效的。但問題在於,它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只適合在面臨死亡真實威脅的情境下用,畢竟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既沒有戰爭,也沒有持續的大規模災難,2012年和過去基督教所說的「末日審判」,只是一個預言而已。

(2)蔑視

人害怕死亡,就是人在死亡面前處於心理劣勢。所以,如果能夠找到一種方法,讓一個人在死亡面前保持心理優勢,那好像就可以戰勝它。

一般來說,一個人在他所害怕的人或物面前要保有心理優勢,有幾種情緒可以用:憤怒、仇視、蔑視。憤怒和仇視有一個特點,就是一個人把心理能量集中貫注到他指定的對象上,意在毀滅這個對象。但死亡並不是一個可以毀滅的實體,所以憤怒和仇視無效。那就只剩下蔑視了。所幸,蔑視和憤怒、敵視不同,它只是把一個人的心理能量投注出去,目的是為了說明這個人多麼高尚、牛叉、有勇氣,並貶低心理能量投注的對象,而不是毀滅它。

在克服死亡恐懼時,蔑視這一方法可以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就是人全憑自己的情緒調動個人表演,單打獨鬥。比如,有人要來取自己的命,或面臨死亡時,便對對方和死亡表現出極大的蔑視,或在心理上戰勝對方,從而戰勝死亡。

有個叫成瑞龍的殺人狂魔就是這樣乾的。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不是命案本身,而是出庭受審時的「斯文靚仔」形象。

成瑞龍,廣東連州人,公安部A級通緝犯,2010年11月2日在廣東佛山被處以死刑。此人曾經流竄多個省市,殺人如麻,歷經13年,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識破身份抓獲。死在他刀槍之下的不僅有男人、女人、孩子,還有4個警察。據說,直到他落網後,他哥才鬆了一口氣,說:「終於不再有人遇害了」。

成瑞龍這個狠角色雖然在心理素質、兇狠程度上可能不如當年北京的白寶山,但也差不了太多。他還讓我們想到了邱興華、石悅軍這類殺人如麻的主兒。

「殺人狂魔」「冷血殺手」這類角色在我們眼中好像都顯得面目可憎,殘忍至極,極為猥瑣。對這類人我們很害怕。但是,只要他們被抓住,只要他們被押到法庭上進行審判,他們就沒有什麼心理優勢了。無論他們在法庭上如何咆哮,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都絕不是什麼強者。想通過「藐視法庭」來顯示自己不怕死,反而給人留下垂死掙扎、色厲內荏的印象。

所以,當一個「冷血殺手」被押上審判台,為了戰勝死亡,要麼就不表演,痛快承認殺人事實,表明敢於擔當,另外不理會公眾的存在,只求快死;要麼就不展示「冷血殺手」形象,而把自己打扮成另外的人種。成瑞龍選擇了後者。

他很清楚,他已經被解讀成面目猙獰的「殺人狂魔」,在法庭上,他不僅要受到法律的嚴懲,而且還要受到圍觀人民群眾的唾棄。而這也就意味著,他無論是在國家機器,還是在人民群眾那兒,都不再有心理優勢!

特別重要的是,他有一種「英雄」情結,自視甚高,認為當年如果他能夠當兵的話,肯定是一個英雄。從骨子裡,他就瞧不起邱興華、鄭民生之類低層次甚至顯得猥瑣的殺手。如果公眾指控他殘忍並把他和邱興華、鄭民生之流相提並論,那無異於摧毀了他的「自我認同」,對於他來說將是一個噩夢。

所以,要保持心理優勢,成瑞龍就必須反抗這種解讀。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以語言、表情、外貌包裝等來顛覆「殺人狂魔」的形象。在這個媒體時代,成瑞龍非常懂得什麼叫做表演,什麼叫做「公眾形象」,又如何利用媒體來塑造這一形象。

2009年6月,成瑞成被押解回佛山時(他原來在佛山殺了幾個警察),公眾從媒體上注意到,那時的他滿臉憔悴,皮膚黝黑,身材幹瘦,甚至顯得有點禿頂,典型的落網殺人犯的形象。但是,在2010年1月8日第一次開庭他露面時,驚人的一幕出現了:他皮膚白皙,穿著時尚,面帶微笑,頭髮整齊,還打了水摩絲,戴著黑框眼鏡,侃侃而談。無論是從外貌上還是從語言上,他看上去都太不像一個「殺人狂魔」了!

這一「轉型」,經過了精心的策劃。首先,落網後,在看守所不用曬太陽,他皮膚變白了,不用擦什麼增白霜之類;然後,據說他喜歡吃牛腩、叉燒,還指定佛山市最好最貴的一家,每斤要20多元,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警方出於「人性化考慮」,滿足了他的要求,於是長胖了;另外,他要求看守所給他提供了全新時尚的運動服,也叫他哥給他送來了黑框眼鏡。在出庭前,也就是2010年1月8日早上,他7點就起床,花了不少時間打扮自己,尤其對頭髮打了「水摩絲」,並用木梳子把它定型。一個「斯文靚仔」就這樣出爐了。

成瑞龍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死定了。但為了在公眾面前保持心理優勢,並通過這種表演來讓自己克服死亡恐懼,他採取了五個策略。

①故作輕鬆,面帶笑容,且老實交代他的一些罪行一個人如果怕死,就無以證明他的心理強大。鐵板釘釘的事實在法庭上都還抵賴,不能說明一個人多麼聰明,相反只能給別人他怕死的印象。成瑞龍知道這一點,所以關於他殺人的事,他都痛苦地承認,並且有些細節還是首次披露,表明他敢於擔當。只是,他還要掌握主動權,對某些案情的認定提出了異議,他想用這種表演傳達出這樣的信息:他可以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進行擔當,但是,他絕不是一個被動地讓人主宰自己命運的人。

②提出精神病鑒定這一招可能連成瑞龍都覺得好笑,他是精神病嗎?但是,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他一定要玩這個表演。這等於向觀眾表明,他絕不是層次低的混混級或粗俗的罪犯,而是熟知法律程序,有明確「權利意識」的人。

③否認自己「殘忍」他殺了那麼多人,顯然屬於「殺人狂魔」。但是,他爭辯說,這完全是公眾的誤解:「我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每個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當自己有生命危險時才殺人,自己的生命最大。」他想強調的是,他只是自私,只是為了保命。儘管辯解是無效的,因為事實是他連讀初二的小女孩都不放過,並且還是姦殺,這一招確實毒辣,因為「殘忍」「殺人狂魔」這樣的詞語指稱,都包含有「心理變態」的意思,但「自保」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獲得「理解」的,且沒有說一個人在心理上怎麼樣。

④通過外在形象包裝解構「殘忍」的形象公眾並沒有親眼見到成瑞龍殺人的場面,他們所獲知的事實是媒體報道出來的。也就是說,成瑞龍很可能明白這一點,就是他「殺人狂魔」的形象是媒體告訴公眾的。既然如此,他也可以通過媒體,讓公眾看到他是什麼形象,只要他以「斯文靚仔」的形象出現,那麼即使不能顛覆公眾關於他是「殺人狂魔」的形象認知(畢竟是事實),那也足以造成視覺形象與觀念的反差:這麼一個「斯文靚仔」可能是殺人狂魔嗎?而這樣,成瑞龍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公眾的判斷力只要一被擾亂,成瑞龍就會感覺到他操縱了這一切,也就獲得了心理優勢!

⑤有「禮貌」,通情達理成瑞龍受審時,禮貌性地向法官問候「新年好」,這與很多「殺人狂魔」完全不一樣,讓人感覺很有教養。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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