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

中斷交接或體外射精也確乎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醫學界的最高權威都承認它是最普遍的節育方法。無疑它也是最古老的方法,在猶太《舊約》經典的《創世紀》里就提到過俄南的例子這方法的所以普遍,也因為它簡單;它事先無需計慮,臨事無需準備,並且在經濟上無需分文的耗費。不過如就神經系統的健康而論,體外射精的習慣有時也是無疑可以發生問題的。固然我們也承認體外射精既如此普遍,只是一個可以發生問題或往往有害的說法是不夠的。不過事實也很清楚,有部分例子,且不問這部分的人數,是可以發生種種輕微的神經病態的,其表現大都是一些神經方面的煩躁不安,經不起種種刺激,有的只在男子或女子方面表現,有的男女雙方都有這種表現,而這種表現的由來,除了體外射精而外,更找尋不到其他的原因。在女人方面容易有此種表現,是比較不難了解的。做丈夫的在做愛的時候,不一定每次都能體貼到太太解欲的需要,不一定都能顧慮到太太已否到達亢進的境界,而女人的性慾亢進在正常的情形下原比男人為遲緩,因此,女人性慾還沒有到亢進的程度以前,體外射精大抵已經發生。這樣,男人儘管得到解欲的結果,而在女人,則勢必因亟切得不到解欲的緣故而感到神經上的緊張、失望與煩懣。而在丈夫方面,既深怕得不到體外射精的結果,不能不提心弔膽時刻顧到他自己那方面解欲過程進行的程度,將進亢進的境界,又不得不提早抽出,那種懸崖勒馬而又深恐勒不住的光景以及幸而勒住的動作所招致的情緒上的震撼,有時對神經的健康,也不免有幾分不良影響。所以做夫妻的,一方面對體外射精的方法儘管了解,有時也不免再三運用,但如神經上發現有此種不良影響,而這種影響又似乎別無其他原因可供解釋時,便應暫時放棄不用。就眾人夫婦而言,體外射精的方法無疑是不適宜的,他們應當採用其他比較無害的節育方法。即為一般夫婦設想,除非性交的藝術已達相當成熟的程度,雙方真能相互同情、密切的合作,縱使射精雖有內外之分,而雙方亢進的到達無倉、迫促、不足與後期之患,這種方法的利用也以可偶一為之,而不宜成為一種慣例。要使妻子方面不吃不足與後期的虧是有法子的,就是在性交之初,多留一些準備的時間,務必使在妻子積欲的過程先行進達很深的程度,然後男子射精再發生,比起女子亢進的到來,不會失諸過早。

中斷交接或體外射精的反面的一種交合行為是延緩交合或忍精交合,有始終忍耐不達亢進程度便終止的,也有到最後還是任其到達亢進程度的。徹底的忍精交合自可以用作避孕的一法,因此近來提倡這方法的人很多,實行的人也很不少,但並沒有實行中斷交合的那麼多,因為這方法是比較不容易的。用忍精交合法來避孕是當初奧拿伊達新村(Oneida unity)中人的慣例, 後來又經斯托克姆女醫生(Alice Stockham)在她那本很傳誦一時的《卡雷扎》Karezza)一書里倡導過。拖延交合對女人方面無疑是十分適合的,並且毫無不良的結果。因為這種交合對她全無拘束,並且總維持著充分的時間,可以讓她從容到達亢進的境界。凡是對這種交合有過經驗的女人似乎都表示贊同。不過對男人方面是否同樣適宜,同樣沒有不良影響,那意見就不很一致。對於有的例子,忍精過久在神經的健全上或許可以發生一些影響,並且這種影響是和中斷交合所發生的屬於同一性質,不過在程度上大抵要輕些罷了。我們有一些理由讓我們想到這種影響是可能的。但就很大的一部分例子而言,我們並沒有能發現這一種影響。這種交合是不大容易的,大抵非神經系統很健全而又很穩稱的人不辦,而這種人似乎並不感到拖延交合對他們有什麼不良的結果,當然我們也承認,如果運用過度,負面的影響也還是可以有的。

倘若避孕不得其法,或有法而失於粗疏而至失敗,即依然不免於懷孕,那也就只好聽之了。墮胎的行為是不能做的。贊同一個女人打胎,無論是為了個人的健康或社會的福利,甚至民族的前途設想,到現在還是一個刑事的罪名。女人大部分驚奇於為什麼這種行為是非法的,也不了解為什麼一個窮苦的女人,對於不歡迎的懷孕,只能私底下亂服不生效力的有害健康的打胎葯的這一法,而在比較富有的女人(在英國是如此)只能走到國外去施行手術的一途,此外別無可以取得國家與法律所許可的良策。未來婦女對於國家的立法有更大的權力時,法律對於墮胎的禁條無疑不免要經過一番修正。這種禁條的修正在事理上也正有其必要,因為它所根據的是一些陳舊理由,現在已經不適用了。將來總有一天大家會很明白地承認這是個人問題,而不是法律所能過問的。要是懷胎而打不得,那說打不得的話的人是醫師,而不是法官,不是警察。目前在許多國家裡,開明的輿論已經漸漸朝著這方向走,而在俄國,墮胎雖不受鼓勵,也並不受禁止。因此凡屬要墮胎的人都可以在醫院裡得到相當的醫療與衛生的護理,這並不是承認墮胎是一個好法子,但是在避孕的知識沒有充分傳播與避孕方法沒有充分進步以前,這是只好容忍的一條出路。

因為普通避孕的方法非謹慎行事不容易成功,因此近年以來一種替代而更徹底的方法便漸漸通行起來,那就是絕育的辦法(sterilization)。 絕育辦法的避孕效力是絕對的。而其方法,在外科醫術昌明的今天,又是很簡單而沒有危險的。手術是需要的,但無需將性腺割除,在男人只需把輸精管截斷(vaSey)

,而在女人,只需把輸卵管或喇叭管結紮或阻斷(salpiomy)。 用絕育的手術來治療精神病態,也許沒有什麼很大的價值,如果用強制的手段加以執行,對於一個人的精神生活可以有很壞的影響。但如自願採用一個避孕的方法,那似乎有很大的成效。普通避孕方法的種種麻煩,運用時所必不可少的經心留意,絕育以後便可以一掃而空。所以在對普通避孕方法感到討煩的人大多可以贊成這個徹底的絕育方法。絕育的避孕方法既屬徹底,既屬一經手術,便不能挽回。所以從事的人必需於事前加以充分的考慮,否則不免噬臍莫及。這一層是無需多說的。

有的人,甚至於醫學界的人,認為絕育在現在還是於犯法紀的。這種教條並沒有確實的根據。英國的優生學會曾經設法請國會通過一個推廣絕育的議案,其用意倒並不在使它成為一種合法的行為(有人以為用意如此,但這是無需的了,因為這在事實上已經做到),而在讓絕育的好處可以傳播開來,讓生活困難或有重大遺傳缺陷的人也得沾實惠。對於這種好處也有人置疑,很不幸的,甚至於醫學界中人到現在也還不很了解。遺傳有重大缺陷的人所生的孩子,不一定個個都有同樣的缺陷固然是不錯的,但無論這種孩子的比例的大小,這類人能實行絕育,那無疑總是對個人、對社會、以至於對民族有益的一件事。就民族的利益而言,絕育並不能把人口中所有在智能上不適於生活的分子完全淘汰。但它可以做這種淘汰功夫的一個起點,也是不成問題的。總之,關於絕育的題目,我們目前還得做不少教育工作,因為了解它的人還實在大少,其所了解也不夠充分。

還有一個時常有人討論到的聯帶的問題是性交的次數。這方面的意見很參差不齊,並且主張的人各有各的成見,說來都很武斷。有的人認為即使每晚交合一次,也是正常的,並且是必須的。他們實行了多少年也沒有感到明顯的害處。在另一極端,有的人以為除非為身後嗣續之計,一個人不應當性交,即一生之中也許可以有兩三次性交,否則便是不自然、不正常的。就一般的動物而說,除了生育的功用而外,不作交合的行為固然是個事實,但應該知道我們問題的對象是人,我們在對人決定自然與不自然的標準時不免參考到在血緣上隔離得很遠的物種,豈不是有些於盲問道?我們應要考慮的是人類在這方面的一般習慣究竟如何,而我們知道這種習慣是並不很狹窄的專以生育為目的的。固然我們承認,在文明程度低而沒有受文明之累或沾染文明惡習的民族,比起文明程度高的民族來,要寡慾得多(這一層是和一般人的錯誤的假設相反的)。但我們也不一定要師法文明程度低於我們的民族,倘若我們覺得所行的是合乎情理的活,我們也盡可以有我們自己的習慣,不必拿它們做什麼範本。不錯,天生了我們的性器官是為傳種的,不是為個人逸樂的。但天生了我們的手,目的原在幫助我們的營養的功能,如今我們拿它來奏鋼琴、彈琵琶,難道也錯了么?一個人用他的器官來取得生命的愉悅,增加精神的興奮,也許和這器官的原始功用不很相干以至於很不相干,但因為它可以幫一般生命的忙,這種用法還是完全正當的,合乎道德的,至於我們是否願意稱它為「自然的」,那畢竟是一個次要的問題。總之,我們不能把自然的含義看得過於狹小,那些主張「問道」於低級動物,而認定只有以嗣續為目的的性交才合乎「自然」的人,似『乎在別的生活方面也應當拿低級動物做師法,例如,廢除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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