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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婚姻美滿的問題往昔,婚姻是看作一種神聖的責任,不是由神道命定便是由國家仲裁。法國散文家蒙田(Montaigne)說:「我們結婚不是為了自己。在當時, 滿意不滿意的問題可以說是存在的,一個 人把這種神聖的義務完成以後, 就算是已經取得了幸福。至於那些得不到幸福的是一些例外的人和一些邪孽的人,可以不論。這種對婚姻的看法不但得到宗教的仲裁,也受到藝術的承認。冠冕一些的愛情小說,結果總是一個夫婦團圓、百年好合,而主持婚姻的教會也認為這是惟一可能的結果,另的結果是不可想像的。不過這種看法現在是早就過去了,事勢所趨也是不能不過去的。所謂事勢,一則指以前所承認的並不是真正的事實,而是想像所蒙蔽的事實。再則,近代的社會與生活狀態確乎是比從前要複雜得多了」。到了今天,不但這種看法已經站不住,並且眾人人的見解已經走另一個極端,就是婚姻不僅不能供給百年好合的甜蜜生活,並且連相當的滿意和幸福都拿不出來。

弗洛伊德在1908年就說過:「大多數婚姻的結局是精神上的失望和生理上的剝奪。」又說:「要消受得起婚姻的折磨,一個女人必須特別健康才行。」這一類的話出之於聲望沒有弗氏那般大作家之口的正不知更有多少,我們只要願意,就可以連篇累牘地徵引。

不過,這一類的話所傳達的終究是一些個人的印象。在科學的題目上,個人的印象是最容易錯誤而不足為憑的。個人的印象始終是個人的印象不會有統計的根據的。並且,這種個人印象,和別的有經驗的觀察家所得的個人的印象不一定相符。我們所知道的婚姻弊病,無論就丈夫、妻子或子女等三方面的哪一方面而言,雖大部分不難於事前加以預防,確乎是很多而很實在的。美國洛杉礬的家庭關係研究所(Institute of Remily Relations)的波普諾發現凡夫妻間發生困難,在1930年間連續來所諮詢的500個例子里,只有1個是沒有性的成分,即在其餘的499個例子里,性生活的不調和都成為一個增加問題的複雜性因素。 但是,埃克斯納又從另一方面說,我們對於婚姻的未來也無需乎過於悲觀,如果社會能比以前再謹慎一些,對於青年的理想不多加干涉,對青年涉世的最初若干步驟,不故意老成地強加指導而把它們引入歧途,這種悲觀的對待婚姻的態度也就更可以緩和一些。埃氏又說得很對,婚姻普遍的不滿意,好比塞翁失馬,不一定是一個十足的禍患。它表示從事婚姻的人大都有一種很高的理想,並且都切心於實現這種理想,惟其這種理想不容易實現,才發生不滿與失望的反應;這是一個好的現象,事實上婚姻是一個造詣的歷程,一個需不斷努力攀登的歷程。這一見地確乎是我們所時常忘懷的。在我們西方文明裡,也許在任何文明裡,真正的婚姻關係,即十足配得上叫婚姻的婚姻關係決不是一蹴而就的。這原是在我們意料之中,不足為奇。加入婚姻的人,對自己,對對方,既十有八九沒有充分的認識,甚至全不認識,只是盲人騎瞎馬似的做去,一下子又怎麼會到達真正圓滿的婚姻關係呢?即就嚴格的個人一面而言,婚姻已經至少有三個方面(照霍尼女士的說法):一是身體的關係,二是精神的關係,三是一種建築在共同生活上的人事關係。關係之多而複雜如此,而準備功夫的欠缺又如彼,未來困難的叢生和必須歷時甚久才有克服的希望,方可以到達一個真正圓滿的境地,可以說是一件勢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事了。假設始終達不到這種境界,即婚姻關係里多少總有一些罅漏,我們如再加仔細的觀察,在大多數例子里,大多可以發現各種補直罅漏的辦法。不圓滿的婚姻關係既所在而有,這種補償的辦法也就不一而足。美國文學家愛默生(Emertoson)的補償的學說原適用於生活的許多方面, 但最最適用的方面無疑是婚姻生活。

要相當程度看清楚婚姻的事實,一番範圍很寬廣的按部就班的調查是萬不可少的。但即使有了這種調查,所可能得到的,也不過是大致的一個結果。許多人不願承認他們的婚姻是一個失敗,對自己不肯承認,對別人自更諱莫如深了。又有一些人的態度恰好和此相反,婚姻生活總有一大堆不可避免的小煩惱及小衝突,當其在煩惱和衝突之中時,他們很容易把婚姻的大綱或婚姻的中心事實完全忘卻,而很快地承認他們的婚姻是失敗了。等到煩惱和衝突的情景過去之後,他們有機會比較超然地觀察到生活的大處,於是婚姻大體的情形又復呈露在他們的眼前。

這時,他們又會承認,他們的婚姻生活是一大成功。這其中還有一個發生困難的基本原因,就是:很少人了解,他們所希望的婚姻生活的滿足究竟什麼性質,怎知他們懷抱著的不是一種婚姻根本就無法供給的奢望?他們不了解婚姻終究是人生的一個縮影,一個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就不成其為一個縮影,易言之,就是不可能的。而對於人生真有閱歷和真已備嘗甘苦的人,這種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事實上也不能給予什麼饜足。

所以,我們對於滿意不滿意的問題,雖得不到一個絕對準確的答案,我們至少必須把這種答案的嘗試放在一個統計的基礎上。戴維斯女醫生,在「性關係無疑是全部婚姻關係的主要部分」的假設下(按這假設必須附有條件,才能成立),發現1000個大體上認為正常的已婚女子中間,872 個毫不猶豫地承認她們的婚姻生活是美滿的。116個是不很美滿的或完全不美滿的, 而其主要原因是性的不相投合。只有12個女人在這方面沒有答覆。

狄更生的資料和戴氏的不很一樣,他的研究對象是到他的婦科醫室里來切診的女子。她們的正常程度大概趕不上戴氏的那一批研究對象。狄氏發現自認為滿意的百分數似乎不及戴氏所發現的那般大。他的結論是:在所研究的1000例子里,每5個之中有3個,即五分之三是「適應得當」的,即對於婚姻生活至少是「無憾」

的。其餘五分之二便是「有憾」的而「不善適應」的了。「適應得當」和「不善適應」的兩組女人,在成分與性質上是沒有顯著區別的。她們的社會身分和經濟地位很相象。兩方面各有三分之二的分子,在以前都有過不少的自動戀的習慣。

「適應得當」的一組,在生育力方面要略微強些。不過兩組之間最主要的一個一般的區別似乎是在人生觀方面,「適應得當」的一組的人生觀要比較客觀,比較不以自我為中心,比較不受內心衝突的折磨。不過狄氏也發現那組「不善適應」

的100個妻人在「社交生活上是正常的」, 她們的教育和經濟水平也在一般人之上,而其中少數代表的分子也是很溫雅的,穿著得也很齊楚,有的也很美,很有頭腦。其中有13個是很清楚有不健全的性格的。100個中, 精神不健全到近乎「深刻的整個人格的擾亂」的,有19個。無論如何,在社會地位、教育造詣或健康程度上,這一組和「適應得當」的一組並沒有很大的區別,而就一般的外表看,雙方的人格和環境可以說是一樣的。婚前的自動戀或手淫一類的習慣也是差不多同樣的普遍。而在成婚以後「不善適應」的開始也不一定全都由於性的不相投合,常常其他方面的不相投合是一個起點。兩組之間最大的區別是「內心衝突」的有無多少。看了狄氏的這一番研究,我們可以瞭然於這個婚姻「適應」的問題是往往很複雜的了。

漢密爾頓醫生所研究的人數比較少,但兩性都有,並且大體上都可以假設為很正常的,其中100個是已婚男人,100個是已婚女人。漢氏對於婚姻生活滿意不滿意的問題探討得最為細到。他根據每人所得的積點或分數,把滿意或幸福的程度分做14級。他發現男人滿意的程度很清楚的要在女人之上,在最高度的滿意的各級(第7級到14級)里,男人有51人,而女人只有45人,剩下的49個男人和 55個女人就都在低度的滿意的各級里了。漢氏認為這種統計的結果是和個人接觸時他所得的很確切的印象相符合的,這種印象也以為「就一般情形而言,女人對於婚姻的失望,比起男人來更要見得嚴重。

筆者不能說這樣一個結論是值得詫異的,筆者個人所觀察到的結果似乎也是如此。女人在婚姻生活里更不容易得到滿意,一部分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也許是兩性在婚姻關係里所必有的一些結果。一樣是婚姻,但對女人,它的意義比對男人要深長得多,因為既要當心丈夫,又要生育子女,又要管理家務,一身兼數役。

她必然要把更大的一部分精力交付出來。於是,如果在她那方面有失望的感覺,那失望一定是更嚴重的。至於男人,他的生活普通既然是大部分在家庭以外,他對家庭生活和家人的關係,所處的是一個比較超然的地位。在他的活動範圍里,家庭只佔比較小的一席之地。而在這一小地里,事實上他用不著活動,只需休息。

反過來,一個女人一定時常要感到婚姻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所以她時刻要顧慮到種種比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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