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應該失語的不是我們 四、公民社會之我見

與人權有關的還有個公民社會的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利益日益多元化,各個社會群體追求的利益也開始分化,於是出現了代表不同利益群體的公民社會,特別是各種非政府組織,它們促進了社會利益相對的均勻化和平衡化,這確實是今天西方社會的一個特點。中國現在也出現了大量的非政府組織,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體,處理了很多政府不該處理、也處理不了的事情,這是社會自治的一個重要方面,對於人民學會自己管理自己,對於加強人民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對於優質民主社會的形成,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我們鼓勵和支持。真正的公民社會總是生機勃勃、充滿活力的,這在2008年抗震救災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我真是希望我們國家能產生一大批優秀的公民社會組織,不沾官氣,展示自己的自主性與活力,大大推動我們的各項事業。我還希望其中一些組織最終能擺脫不合時宜的體制束縛,馳騁於國際舞台,代表著崛起的中國公民社會,憑自己的良知、學識和愛國精神,與世界其他地區主持正義的公民社會一同努力,改變現在世界上為西方利益服務的公民社會比例過大的狀況,為建立一個更為公正的國際政治和經濟秩序作出中國人的貢獻。

但我同時也認為,在公民社會問題上,照搬西方推動的公民社會模式,在發展中國家,效果並不一定好。西方公民社會理論有這麼一個預設:公民社會相對於政府而存在,公民社會的作用就是限制政府的作用,它與政府的關係是一種對峙的關係。西方還有自己的戰略考量,扶植了一大批親西方的非政府組織,來對付與西方走不同道路的國家。西方支持的公民社會在蘇聯、南斯拉夫、東歐政治變革中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我去過進行了「顏色革命」的烏克蘭,看到示威遊行的群眾揮動的不僅是烏克蘭的旗幟,也有歐盟的旗幟、美國的旗幟、英國的旗幟、德國的旗幟,反映出這些國家很多非政府組織都是西方資助的。喬治亞的「顏色革命」也是這樣,廣場上很多遊行者揮舞著西方國家的旗幟。西方鼓勵這種民間與政府對立的方法,公開扶植親西方的政權,而不考慮這種做法給這些國家的百姓帶來什麼結果。「顏色革命」使得烏克蘭、喬治亞和吉爾吉斯斯坦陷入動蕩,總體效果不佳,但迄今為止西方對此進行反思的人還不多。

公民社會必定與政府對抗這種哲學也體現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一次,我在巴西參加一個討論消除城市貧民窟問題的研討會,貧民窟是很多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嚴峻挑戰,他們城市的人口經常一半以上住在貧民窟。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一位歐盟代表在會上發言說,公民社會應該動員起來,與政府作鬥爭,讓政府不得不採取行動來解決貧民窟的問題。會議主席問我,中國人怎麼看這個問題?我說,走訪了大量發展中國家後,我認為在消除貧民窟方面做得最好的是中國。中國的經驗是:不要老是搞什麼公民社會與政府的對抗,而是促進公民社會與政府之間的有效溝通和互動,確立消除貧民窟能夠造福各方這樣一種大的共識,然後制定儘可能兼顧各方利益的貧民窟改造方案。我說,你們可以組團到中國去訪問,實地了解一下中國是怎樣做的。中國的做法也有不足之處,但總體上利大於弊,比大多數其他發展中國家做得要好。

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強調對立和對抗,這在族群比較單一、法制比較健全、教育普及、中產階級壯大的國家,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那些不具備這些條件的發展中國家,這種對抗容易帶來社會分裂和衝突。我1994年曾訪問過黎巴嫩,當時整個黎巴嫩已經擺脫了長達15年的內戰,一派百廢待興的景象。從我在實地了解的情況來看,黎巴嫩的公民社會在內戰之前、之中和之後,都是相當活躍的。但是這種公民社會是完全分裂的,分別附屬於不同宗教、不同派別,如馬龍教派、德魯茲教派、遜尼派、什葉派、長槍黨等,更像是中國「文革」時期的各種鬧派性的組織,它們實際上加劇了黎巴嫩的分裂和衝突。

我在黎巴嫩駐埃及的領事館辦簽證時,看到領事館的牆上掛了一張畫有和平鴿的宣傳畫,上面寫著:「黎巴嫩:死去1 000次,再1 001次復生。」表述了一個民族經歷無數大劫,仍然堅毅不屈的生存信念,使我感動。當然這是詩人的浪漫表述,現實要殘酷得多。我到黎巴嫩實地一看,這個曾被稱為「中東巴黎」的城市裡,到處都可以看到戰爭的痕迹,整個市中心,包括希爾頓飯店、假日酒店等都只剩下殘垣斷壁了。這場內戰使這個當時人口才300多萬的國家失去了14萬生命。我的導遊是個60來歲的親歷者,他對我說:「戰爭已經過去幾年了,但黎巴嫩人的薪水還在一路走低,誰都想離開這個國家,如果我有女兒,一定讓她嫁給你。」老頭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德國工作,一個失業在家。黎巴嫩的公民社會現在也很發達,2006年該國又成功地舉行了一次大選,產生了一個親西方的政權,得到了西方的高度讚揚,但那年夏天突來一場以、黎衝突,美國遲遲不讓以色列停火,使黎巴嫩多年的戰後重建化為烏有。黎巴嫩各種教派和黨派的利益至今無法整合,外部的各種干預使黎巴嫩的局勢日趨複雜。我真是希望這個美麗的地中海國家能第1 001次崛起,但我又覺得,照西方這個思路走下去,包括西方主張的那種公民社會,黎巴嫩恐怕很難走出自己的困境。

非洲的盧安達也是這樣,它的非政府組織大概可以算是整個非洲大陸最活躍的了。據說按人均計算,盧安達的非政府組織為非洲國家最多,但它們沒有能夠阻止後來的種族大屠殺。西方人權理論和公民社會理論的很多內容都形成於西方單一民族國家,形成於經濟和教育發達的社會,而第三世界國家大多數是多民族、多族群國家,經濟和教育都不發達,盲目使用西方概念產生的最大問題就是族群衝突。一旦以族群為基礎的非政府組織大量產生,就會導致族群關係的緊張和對抗。

奈及利亞也是一個公民社會頗為發達的國家。但我去過它最大的城市拉各斯,那裡白天治安都非常差,晚上更是危險。我的感覺是,你能白天在拉各斯市中心大街上太太平平地散步半個小時,就是一種奢侈。奈及利亞有那麼多促進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和政府組織,但究竟保護了多少人權?非政府組織越多,社會管理得越好,民主就越成功,這個觀點至少在發展中國家還不能成立。

印度的非政府組織比中國多幾十倍,但印度方方面面的工作與中國的差距都很大。從表面上看,印度公民社會非常活躍,但從我的實地了解來看,相當一部分組織被黑社會控制,甚至就是黑社會的組成部分。我去印度的貧民窟觀察過,貧民窟里有很多非政府組織,它們可以呼風喚雨,控制著貧民窟里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不少組織是真正在為勞苦大眾做事,但也有出於其他目的的組織,如專門負責偷電的組織,從某個地方把電偷偷地接過來,再賣給貧民窟的居民。還有負責貧民窟安全的黑社會組織,專收保護費。為什麼印度改造貧民窟這麼難?因為貧民窟里的人都被組織了起來,而這些組織中相當一部分受黑社會控制,黑社會又與各級政客勾結,貧民窟永遠是各級政客的票倉。孟買市中心通向孟買國際機場的大道旁有大規模的貧民窟群,印度政府想拓寬這條公路,但幾年下來了,條件談不妥,一些劣質公民社會組織與政客利益結合在一起,輕而易舉地「綁架」孟買市民的整體利益,阻礙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這是印度民主體制在現代化建設中遇到的一個嚴重瓶頸。

美國福特基金公民社會項目的負責人邁克爾·愛德華茲(Michael Edwards)倒是個比較坦率的人,他寫了一本叫《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書,其中提到了公民社會與政府必然對立並不一定是公民社會運作的最佳模式。他說,現在很多公民社會「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公司,不相信媒體,只相信自己。但是公民社會自己也需要制衡,否則也會出問題」。他贊成走協商共識的道路,不要老是強調各方的對立,而是強調如何最好地解決問題。這個建議值得我們思考。

我認為一個公民社會的形成一定要與一個國家自己的政治文化傳統相結合。實際上西方國家自己的公民社會也是這樣的。丹麥僱主協會主席馬丁森先生曾對我說,丹麥人就像一個部落,大家有同舟共濟的感覺,社會上對抗比較少,議會裡討論問題也比較容易形成共識,一般總有80%的議員意見接近一致或完全一致。瑞士也很少出現罷工,為什麼?因為在1937年整個瑞士面臨德國法西斯入侵威脅之時,瑞士機械製造業的勞資雙方代表通過談判,達成一項《和平協議》,約定一旦勞資雙方發生了糾紛,雙方都要通過協商來解決問題,或者請第三方進行調解仲裁,資方不得隨意裁減工人,關閉工廠,工人一般不進行罷工。這樣做既保護了雙方利益,也保證了生產。後來,瑞士其他行業也紛紛效法,簽訂類似協議。1941年戰爭最困難的時候,聯邦政府通過法律把這種形式固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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