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嚴格的禮儀制度——「五禮」 第三節 軍禮

軍禮,是指有關軍事活動的典禮。《周禮·春官·大宗伯》中概括了軍禮的構成:「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根據這段資料的記載,禮儀制度的軍禮由五種具體的禮組成的。大師之禮,指用兵征伐之禮;大均之禮,指均土地、征賦稅之禮;大田之禮,指田獵之禮;大役之禮,指營建土木工程之禮;大封之禮,指定疆封土之禮。軍禮中的大均、大田、大役、大封四禮,從使用的範圍來看,似乎與軍事活動無關。其實不然,在中國古代,但凡國內有重大的活動,諸如土地的分配,賦稅的徵收與押運,營建大型的土木工程等,都要動用軍隊,以保障法令的正常執行,因此便專門設定了這些禮儀。不過無論軍禮如何劃分,其基本的內容主要包括校閱、用兵、田獵等軍事活動的禮儀。

自商周開始,帝王無論是出征、巡幸、狩獵,還是營建城邑等,只要動用軍隊,必定要先祭告於神,「師出必祭,謂之禡〔ma罵〕」(《宋史·禮志》)。禡是古代軍隊在出征前,向神靈祈禱,保佑出師大捷的一種祭祀禮儀,也稱為禡祭、師祭。禡祭主要在祭祀土地神的場所內舉行,因為古人認為「社」神主管殺戮之事和陰間萬物。禡祭涉及的內容比較多,其中比較重要的是禡牙,即出兵前舉行的祭旗禮。牙,指的是牙旗。古時軍隊行進、作戰時,隊前或陣前引導的大旗稱為牙旗,祭旗禮實際就是用牙旗祭告神靈。如果軍隊受命征伐,則以蚩尤、黃帝為受祭之神。蚩尤是傳說中遠古時期東方九黎族的首領,擅長以金(指銅等金屬)製作兵器,還能呼風喚雨;黃帝也是傳說中的中原地區的部落首領,曾得到周圍各部落的共同擁戴,先後打敗另一支強大部落的首領炎帝和蚩尤,而被奉為中原各部族的祖先。在舉行禡牙禮時,還要把即將出兵征伐之地祭告蚩尤、黃帝二神,但一般多以祭告蚩尤為主。這一禮儀也稱為薦神,就是在祭祀時,還要將羊或豬進獻給蚩尤,祈求他給予支持和幫助。

在出征途中,如遇到名山大川,也要祭奠一番。這是因為古人認為神靈無處不在,凡山皆有山神,河流亦是如此。所以行至山川,便行祭禮,目的還是為了討好神靈,以求平安。祭祀山川之神時,軍隊列陣,樂隊高奏軍樂,長官向山川進獻箭和牲,同時為即將進行的戰鬥占卜。

如果是受命出征,還往往將先主(在位帝王的亡父)的廟牌(即放置於太廟中的牌位)放置在一輛專備的車上,隨軍行動;或把幣、帛、皮、圭載於車上,視為隨軍的神主,每夜都要祭奠一番。出征歸來,還要將戰況祭告於神。可見在古代的軍禮中,含有很濃厚的迷信成分,一切都與神靈相聯繫,因此在軍事活動的禮儀中,多採用類似祭祀的儀式。

古代軍隊中的旗幟不僅是軍禮的重要內容,在作戰時,它還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軍隊的統帥或將領往往通過變換旗幟,來指揮、調動軍隊布陣或進退,達到調整戰局部署的目的。因而古代的軍旗種類很多,用途也各不相同。古人出征時,牙旗是軍隊的核心,同時在大軍的前、後、左、右,還各有一面繪有鳥獸等動物圖案的大旗:前方朱鳥(又稱朱雀)旗,後方元武(又稱玄武)旗,左側青龍旗,右側白虎旗。在每面旗上還繪有招搖星。朱鳥、元武、青龍、白虎是古代神話傳說中的四方之神,古人因此也常把這四種鳥獸作為南、北、東、西四個方向的標誌。唐太宗李世民通過「玄武門之變」而登極,成為一代明君。玄武門,即為長安(今陝西西安)宮城的北門。北宋都城開封(今屬河南)有朱雀門和朱雀大街,即為城南之門及其大街。此外,這四種鳥獸的顏色也常被作為方向的表示,社稷壇中的五色土即是如此。至於招搖星,實際是北斗七星中的一顆星,位於勺端,古人相信它有主掌方向的權力。四獸旗在軍隊中起到了標明大軍方位和陣容的作用,也顯示出軍威。除此之外,在行進的軍隊中,還有一些繪有其他鳥獸圖案的旗幟,各自有其特殊的用途。如行軍中,前方遇到河湖,則舉起青鳥旗;前方有塵埃(指大風),則舉起鳶〔yuan淵,老鷹〕旗;見到敵方的車騎,則舉起飛鴻(即大雁)旗;如與敵軍遭遇,則舉起虎皮旗;前方與敵軍交戰,則舉起貔貅〔pixiu皮休,傳說中的一種猛獸〕旗。舉起不同的旗幟,表示行軍前方遇到特殊的情況,以作為一種警示,提醒後面的部隊及早作好應付情況的準備,實際起著傳遞消息,指揮行動的作用。所以軍旗在古代戰爭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統帥的號令多通過它發布,因此它往往成為軍事活動的核心,代表著軍隊。所以古代軍隊行動、作戰時,常常是旗幟招展。

軍旗是否齊整,也反映了軍隊的風貌和陣容的狀況。兩軍交戰,常通過觀察對方的軍旗來決定自己的行動。公元前684年,齊國桓公出兵討伐魯國,雙方爆發了春秋歷史上的著名戰役——長勺(今山東萊蕪東北)之戰。戰前,魯國大夫曹劌〔gui貴〕向魯庄公獻計,並請求參戰。魯庄公答應了他的請求,讓他與自己同乘一輛車,親臨前線,指揮作戰。戰鬥開始,魯庄公準備擊鼓,令士兵出擊,卻被曹劌勸阻。直到齊軍鳴鼓三次,即發起三次衝鋒後,曹劌才同意魯軍擊鼓,向齊軍發起反攻。結果齊軍大敗,倉皇撤軍。魯庄公又準備下令追擊,再次被曹劌勸阻。曹劌從車上下來,仔細地觀察了齊軍撤退時的車輪印跡,又登上車眺望遠去的齊軍,這才讓魯庄公下令追擊,結果齊軍被徹底擊潰。戰後,曹劌在論述這次戰役時,就指出追擊敵軍時切不可魯莽行事,要提防對方製造假象,設伏以待。當魯庄公下令魯軍追擊時,曹劌正是觀察到齊軍撤退中,車轍紛亂,軍旗東倒西歪,從而斷定齊軍已潰不成軍,才同意魯軍追逐的。當然在古代的戰例中,也出現過利用軍旗來製造假象,迷惑對方,使對方中計的戰例。春秋時期,晉國和楚國為稱霸中原而大動干戈,爆發了著名的城濮〔pu普,今山東鄄城西南〕之戰。楚國自恃兵多將廣,又有陳、蔡等國助戰,不可一世。雙方交戰後,晉軍首先選擇了楚軍最薄弱的右翼發起猛烈的攻擊,擊潰了由陳、蔡等國軍隊組成的右軍。但楚軍的主力戰鬥力極強,晉軍很難取勝。於是,晉軍的上軍主帥狐毛便假充是中軍的前鋒,豎起了兩面帶飄帶的旌旗,作為中軍前鋒的標誌,並指揮兵士佯裝敗退。與此同時,晉軍的下軍主帥欒枝也用戰車拖曳著柴草佯裝退卻。楚軍一見旌旗,便誤以為是晉軍的中軍主力所在之處,又見塵埃四起,更以為是晉軍潰不成軍,立刻急起直追。晉軍的兩翼趁機兩側夾擊,將楚軍打得落花流水。晉軍在城濮之戰中,正是巧妙地利用軍旗製造假象,取得戰術上的勝利。

古代軍隊除用軍旗部署、調動、指揮行動外,還有金(指金屬製作的打擊樂器,後多指鑼)、鼓,所以金、鼓也是軍禮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種軍禮中幾乎都離不開金和鼓。兵士操練時,用金、鼓等打擊樂器奏出的節奏,統一每個人的動作,起號令的作用;行進中,常以金、鼓等樂器演奏軍樂,以規整軍容,雄壯軍威;作戰中,更用它們來指揮兵士,擊鼓則進,鳴金則退,或擂鼓助威,鳴金收兵息戰。齊、魯長勺之戰中,雙方的進攻都是以擊鼓為令。所以人們習慣用「金鼓齊鳴」來形容戰場上緊張而又激烈的氣氛。不過,這兩件打擊樂器使用于軍禮之中,尤其是戰場上,卻又與中國古代的「陰陽五行」學說有關。按照陰陽五行的理論,古人認為金、鼓分屬於金、木,又是一陰一陽。若金、鼓齊鳴,為陰、陽相平而升,可以壯軍威。若單擊鼓,則為木,屬陽,可以振陽剛之氣,因此用於進攻之時,「一鼓作氣」的成語典故即是如此。若單擊金,則為金,屬陰,可以滋陰柔之氣,以柔克剛,因此用於撤退或收兵。正是由於鳴金具有撤退、迴避的含義,同時它又具有給人以警示、醒悟的作用,所以後來官員外出時,常鳴鑼,示意沿途行人避讓,即所謂「鳴鑼開道」。

「四時畋〔tian田〕獵」也是軍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畋獵,也稱作田獵、狩獵、圍獵,也就是打獵。「周制,天子、諸侯無事,則歲行搜、苗、獮〔xian顯〕、狩之禮。」(杜佑《通典·軍禮》)也就是說,從周朝開始,即使國內沒有發生戰爭、動亂、王位繼立及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重大的事件,帝王每年在春、夏、秋、冬四季進行田獵活動,屆時也將動用軍隊參加。因此,畋獵的真正目的並不單純是為了打獵,更起著訓練和檢閱軍隊的作用,這也是畋獵之所以列入軍禮之中的原因。所謂「四時畋獵」,即分別指春搜、夏苗、秋獮、冬狩。「凡師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習戰也。四時各教民以其一焉。」(同上)這是古人在治軍上的一條成功的經驗,就是在沒有發生戰爭的時候,切不可高枕無憂,仍要積極練兵、備戰,以應付突發的戰事。利用「四時畋獵」,正是古代在和平時期訓練軍隊的重要方法之一。為使軍隊將士能適應戰爭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在四季訓練的內容不完全相同。春搜,在每年的仲春(陰曆二月)時節進行,主要的內容是用鼓、金指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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