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嚴格的禮儀制度——「五禮」 第一節 吉禮

吉禮,即祭祀之禮,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禮。自從遠古時期的人類發明了祭祀活動,直到國家形成之後,古人始終對各種祭祀活動都給予高度重視。他們認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靈都主宰著人世間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命運安危,因此視之為「國之大事」,而將吉禮列在「五禮」之首。根據吉禮的規定,祭祀的對象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神,這是指人們想像中的存在於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別是兩顆星宿的名稱)、風師雨師(即風神和雨神)、社稷(分別指土神和穀神)、五祀(指祭五種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嶽(指五座山,相傳群神多居住於此。今指中嶽嵩山、東嶽泰山、西嶽華山、南嶽衡山、北嶽恆山。歷史上,南嶽曾指天柱山,北嶽曾指河北恆山)、山林川澤及四方百物等。幾乎自然界中無處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謂的鬼,也就是人們想像中的人死後的陰魂。古人以為,人死而靈魂不死,它離開人體後便到另一個世界,在那裡繼續生存。人們生活在地面之上,這裡萬物叢生,陽光明媚,稱之為「陽間」。而陰魂是看不見的,所以人們想像它們生活在漆黑一團的世界中,稱之為「陰間」。人們對於死去的親人,以及親朋好友,總不免帶有一種懷念的情感,祭鬼實際正寄託了這種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動主要有祭宗廟、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廟,古時又稱祖廟、太廟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場所。「宗,尊也;廟,貌也。言祭宗廟,見先祖之尊貌也。」(《禮記·祭法·鄭玄注》)這一段古人的注釋,點明了「宗廟」二字的含義,也就是說,祭祀宗廟時,要讓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於讓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時,能「觸景生情」,使心中湧起對亡故親人的懷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廟祭祀中,曾有過讓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儀禮·士虞禮》中記載了這種祭祀方法,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稱為「屍」。東漢著名經學家鄭玄在《儀禮·士虞禮》的注中解釋道:「屍,主也。孝子之祭,不見親之形象,心無所系,立屍而主意焉。」「屍」在祭祀宗廟的活動中充當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選擇「屍」者也是十分嚴肅的事情。這位「屍」者要在死者的孫輩中選出,選「屍」是用占卜的方法決定的,又叫「筮〔shi是〕屍」。「屍」又分為男屍和女屍,代表祖父受祭的孫子為男屍,代表祖母受祭的孫女為女屍。如果選出的「屍」者年齡太小,可由一位長者抱著,接受致祭。如果沒有孫輩,或沒有合適的人選,就從同姓的家族中選一位與孫輩輩份相同的人來充當「屍」者。用「屍祭」的方法來祭祀宗廟,還有一個目的,「孫為王(亡)父屍,父北面而視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禮記·祭統》)也就是說,通過這樣的方法,教育後代繼承先輩之業,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屍代祭的方法在夏、商、周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廟的儀式中,夏代的屍從始至終要站著;商代則改為坐著;周代的屍雖然也坐著,可還要聽從主人的告語和勸請飲食。戰國以後,以屍代祭的方法被逐漸淘汰,屍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謂「神主」,就是在宗廟裡為死者立的牌位,也稱為「主牌」。宗廟裡擺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與屍是一樣的,也是作為某位先祖的象徵。

中國古代有「避諱」的習俗,即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尊敬,特別是對尊長者,在稱呼時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稱謂。即使是對待已故去的長輩也是如此,因此宗廟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書其名,而是另起一個稱號,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這種稱呼便叫「廟號」。

宗廟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禮器,在人們的心目中是十分神聖的,因此備加保護,有「君子雖貧不鬻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禮記·曲禮》)之說,否則會被視為對祖先的不敬。至於皇家宗廟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器物,更被視為國家的重寶,作為國家的一種象徵,要妥為保藏,絕不允許出絲毫差錯。然而在南宋初年,金軍大舉南下,宋高宗趙構從建康(今江蘇南京)逃往杭州(今屬浙江),一路喪魂落魄,竟把先祖的牌位都丟了,足見其狼狽之極。

從北宋開始,除牌位外,宗廟祭祀時,還掛有先祖的「御容」,即畫像,之後又有了塑像。到北宋末年,皇家的宗廟中還掛上了歷朝的文臣宰相和執政官、武臣節度以上官員的畫像,作為陪祀。金朝的宗廟中供奉的「御容」像數量很多,僅太祖完顏阿骨打(完顏旻)的御容像就多達12幅,其中有立像、坐像、半身像、戎裝像等。畫像的出現,不僅符合「宗廟」一詞的含義,也使祭祀者直接瞻仰到先祖的尊貌,使心有所系。

宗廟制度與宗法制度是相輔相成的。宗法制源於氏族社會,之後發展為以家族血緣關係為基礎,按照家族內部成員血統關係的遠近,來區分嫡庶親疏的一種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主要內容是將家族的成員分為大宗、小宗兩大系列。宗廟制度嚴格遵循宗法制嫡親、庶親(即大宗、小宗)的規定,以此達到傳宗接代,家業永興的目的。不僅如此,在宗廟制度中還有昭穆之規。「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禮記·祭統》)昭穆制度其實也是宗法制度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主要是用於宗廟和墳墓的排列順序,即用以在廟次、墓次上區分遠近、親疏的關係。按照昭穆制度的規定,在宗廟和墳墓的排列上,以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子為昭,孫為穆,依次排列。也就是自始祖以下,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凡奇數後代均為昭,位居始祖左側;第二代、第四代、第六代、……凡偶數後代均為穆,位居始祖右側。按照這樣的排列順序,昭穆之間的關係是昭生穆,穆生昭,昭穆相次,百代不變。

人們把宗廟作為祖先亡靈的寄居之處,因而宗廟建築也和人們日常生活的房屋建築一樣。只是出於對祖先的敬重,宗廟一般都建得比較講究,顯示出特有的莊重、肅穆的風格。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無論是天子,還是臣下官吏,都立宗廟。但按照禮的規定,宗廟建築的數量多少要依據官階的高下而定。西周時,天子的宗廟多達七座,除太祖廟外,另有三昭三穆之廟。其屬下則只能建五座、三座,官階再低者只有一廟。最高統治者的宗廟,稱為太廟,被視為國家的象徵,凡遇重要的農事活動、皇帝登極、戰爭等重大的事情,都要舉行祭告宗廟的禮儀活動。皇朝宗廟的位置也嚴格遵循禮儀制度中「左宗廟」的規定,建在王宮的左側。在今天的北京城中,建有明、清兩代的宮城——紫禁城,兩朝的太廟就建在紫禁城的左側,今天天安門東側的勞動人民文化宮就是兩朝所建的太廟。至於臣下官吏的宗廟多建在居所附近,而聚族而居的百姓家族也多在族居地建有本家族的宗廟。這類由個人或家族集體修建的宗廟與皇家宗廟無論在哪一個方面,都是不能相比的,但也都遵循禮儀制度的規定。這類宗廟多稱為家廟或祠堂,裡面同樣供奉著祖先的牌位及畫像,在排序上也有昭、穆之分。

祭祀宗廟的活動,除臨時因有重大事情而入廟祭告外,還有一些固定的祭祀規定,「月祭」便是其中之一。月祭在月朔(即每月初一)這天舉行。春秋戰國以前,逢月祭之時,天子要親自率領群臣前往宗廟,先宰殺一隻羊祭告先祖。然後,群臣們要頭戴皮弁(古時男子戴的一種帽子。用白鹿皮拼合縫製而成,其形狀似一隻倒扣的杯子),在宗廟內聆聽天子的訓諭。每年夏秋之交的月祭最為隆重。因為古代的曆法是一年頒行一次,是由巫、祝、卜等官員通過對天象的觀測,計算出第二年的月朔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增加閏月,而後寫成曆書,收藏於宗廟之中。到夏秋之交的月祭時,天子將把曆書頒發給各國的諸侯,作為統一執行的曆法,所以這次月祭在當時格外受到重視。不過,月祭到後代便逐漸被冷落了,皇帝往往不再親臨宗廟,祭祀先祖,而只是派人去宗廟,殺只羊了事。「四時之祭」也是一年中固定的宗廟祭祀活動,在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之始時舉行。至於家廟、祠堂的祭祀活動,雖然也按照禮儀制度的規定,但並不十分嚴格。每逢家族內遇有大事,由家族內的尊長者,即族長(或叫宗主),率族內的男子入廟祭告。

不過,在中國歷史上,還有一些特殊的祠堂。這些祠堂不具有宗廟的性質,而是為了紀念歷史上的某位傑出人物,以使後人永遠緬懷他的業績,激勵後人繼承和發揚他的道德風尚。這些祠堂雖然在名稱上與宗廟性質的祠堂相同,但它多由非家族成員,甚至是官府出資修建的,位於今天北京東城區府學衚衕內的文天祥祠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文天祥是南宋末年著名的抗元將領,被元軍俘虜後,寧死不屈,奮筆寫出《過零丁洋》詩,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詩句,表現出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直至被押解到元大都(今北京),面對元世祖忽必烈的多次勸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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